存量房贷首部细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21:25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21:54

在房贷新政实施前已办理房贷的市民,对明年初的利率调整颇为关心。近日,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率先透露了存量房贷的详细操作指南,对于2008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如果利率原本享受了15%的下浮优惠,从2009年1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下浮30%的基准利率。此举被视为银行界调整存量房贷*的先声。


民生银行的公告显示,客户无需主动申请,银行系统会自动进行调整。受影响的主要为首套房购房者,由于他们在存量房贷群体中占据多数,因此大部分存量房贷客户将从中受益。此外,该行还表示,其他银行的房贷客户,只要目前利率下浮15%,转至民生银行后,同样能享受30%的下浮优惠。以一笔30万元、20年期的等额本息贷款为例,调整后可节省利息2.9万元。


然而,银行的优惠并非对所有客户开放,信用记录不佳的借贷人可能会被拒绝享受最低房贷利率。民生银行解释,如因特殊情况导致信用记录不理想,客户需提出申请并提供合理理由,银行仍可能酌情给予最大优惠。但有连续三个月逾期或连续30天未还房贷记录的,可能无法获得下浮30%的待遇。


目前,多数银行对于存量房贷的细则暂未明确,农行表示,贷款额度超过30万元的客户,符合条件通常会给予15%到30%的利率下浮优惠。而其他银行则表示细则将在元旦后发布,且主要针对跨行转按揭客户。银行界普遍认为,民生银行和农行的举措可能会引发其他银行的跟进,但执行过程中可能因存量房贷规模大而面临挑战,可能会影响银行的收益。


总的来说,民生银行已明确其存量房贷的调整*,符合条件的客户将从2009年1月1日起享受利率下浮30%的优惠,但信用记录不佳者需谨慎对待。后续各家银行的跟进*还需密切关注。


扩展资料

存量房贷,是指2008年10月27日房贷新政出台前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尚未还清的部分。央行当时决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