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 构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落实减排承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排污许可的监督管理。排污单位应当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提高排污许可在线办理水平。法律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排污许可的统一监督管理。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排污许可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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