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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不在原审起诉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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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不在原审起诉。起诉离婚一般是去被告所在地的起诉,被告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所以第一次起诉离婚去被告所在地起诉,第二次起诉可以去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两次不要求在同一起诉。

一、追索抚养费案件管辖权是怎么确定的

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起诉,被告住所地的就是离婚管辖的。

2、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3、《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管辖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二、不在一个城市怎么起诉离婚

如果是女方起诉离婚,那是要到男方的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起诉。

第一,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一般以被告的居住地,确定的管辖权。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另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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