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注册资金是营业执照记载的内容之一,如果公司注册资金增加的,应该变更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变更后,旧的营业执照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三十九条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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