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中国党组织里的人,谁都要过组织生活,这不仅是每个党员的义务,更是我们锤炼党性、增强战斗力和归宿感的“神器”。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是必须坚持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法律依据:《中国党章程》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党。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