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为指导,按照省文明办《关于做好全省第三轮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力争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支持和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参加结对帮扶活动的单位
全国文明单位和省、市、县(区)四级文明单位原则上均应参加结对帮扶活动。各县(市)区文明办,按照谁推荐谁管理的原则,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所有文明单位的结对帮扶工作。市直机关和行业推荐的文明单位,由市文明办和市直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结对帮扶主要内容
1、组织教育培训。发挥文明单位自身优势,积极开展政策法律、科技文化、道德规范、文明礼仪、健康卫生等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广大农民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2、组织“清洁家园行动”。开展卫生知识教育,对照文明卫生村标准,建立保洁队伍,健全保洁制度,完善保洁设施,组织村民开展卫生大扫除,净化庭院、粉刷墙壁、打扫房屋,硬化村内道路,整修坑塘沟渠,清除残垣断壁等,使村容村貌整洁美观。
3、帮建乡村学校少年宫。积极帮助有条件的学校建设乡村少年宫并完善功能,真正使其成为农村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阵地、文体活动平台、社会实践基地。
4、提供文体服务。帮助帮扶村培训文艺骨干,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帮扶村送图书、送文艺演出、送文体器材。
5、进行关爱帮助。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体现人文关怀的志愿服务活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志愿服务活动。
6、推进乡风文明。帮助帮扶村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健全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红白事理事会和禁赌禁毒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广泛开展破除婚丧陋习、反对封建迷信等移风易俗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卫生村、户创评活动,不断提高乡风文明程度。
四、结对帮扶时间及目标
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原则上以三年(—)时间为限。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帮扶的村,帮扶期满时,原则上要把结对帮扶村建成省级文明卫生村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村。市级文明单位帮扶的村,帮扶期满时,原则上要把结对帮扶村建成市级文明村。
五、工作要求
1、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本轮文明单位结对帮扶重点是新型农村社区、交通干线沿线村和风景名胜周边村。各县(市)区可根据帮扶村的数量和分布,确定一个或几个文明单位帮扶一个村。几个文明单位共同帮扶一个村的,要确定一个主要负责单位。
2、加强指导,注重实效。各县(市)区、市直文明办要加强对结对帮扶工作的指导,科学规划帮扶对子和帮扶内容,细化分解帮扶任务,积极帮助解决帮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有关方面抓好工作落实。文明单位要充分发挥在资金、人才、信息、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做好帮扶工作。要根据帮扶工作任务,制定帮扶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并与各县(市)区、市直文明办签订帮扶工作责任书。
3、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文明办和担负帮扶任务的文明单位,要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反馈结对帮扶工作最新动态。市文明办将根据工作进程及时总结宣传帮扶工作典型,扩大声势和影响,积极调动各级参与帮扶工作的积极性。同时,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结对帮扶工作稳步推进。
4、完善机制,严格措施。要加大对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工作的督查力度,把结对帮扶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每年年底前,市文明办将组成考核组,分赴帮扶村对年度结对帮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文明单位年度复查评分依据。对于积极做好帮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彰,对结对帮扶工作态度消极,未能按要求完成帮扶任务的文明单位,年度考核时要酌情扣减考评分;对不参与结对帮扶活动、不落实结对帮扶工作任务的文明单位,要按照有关程序规定撤消其文明单位称号。此外,各县(市)区文明办和市直工委文明办要及时向市文明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半年报送工作小结,年底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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