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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牌的公告模板

2020-06-25 来源:化拓教育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控股,股票代码:)自x年5月2日(周二)开市停牌;因筹划收购关联方股权事宜,公司股票于x年5月16日(周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及时公布了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049)、《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050)、《重大事项进展暨其他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051)、《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054)。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方积极磋商,目前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对外披露,详见《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056);公司正继续与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收购关联方股权事宜。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公司因筹划收购锂电池产业相关公司股权,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控股,股票代码:002141)自x年6月1日(周四)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及时公布了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重大事项进展暨股权收购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059)、《重大股权收购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062)。

  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咨询论证,公司拟收购锂电池产业相关公司股权事宜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x年6月15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公司承诺争取在x年6月3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x年6月30日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网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x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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