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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工作计划

2022-11-20 来源:化拓教育网

  今年以来,我县生态环保工作坚持以改善全县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群众权益为根本,结合“两美”、“无违建县”创建和“六边三化三美”等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河长制”,开展“垃圾河、黑河、臭河”整治,全力推进“五水共治”。同时,结合我县生态环保工作实际,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业污染治理、主要污染物减排、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环境执法监管等各方面工作。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积极开展绿色创建工作。在成功创成国家生态县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各类创建,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细胞工程。积极组织乡镇(街道)、社区、学校等开展绿色创建工作及国家生态乡镇(街道)复查工作。截止目前,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8个,省级生态街道2个,实现了省级生态乡镇、街道全覆盖,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个,省级绿色家庭15户,省级绿色学校5所。

  2.系统推进生态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完成《县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并经省、市专家组审核后修改完善,目前已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预计近期将通过省人民政府批准;编制完成《县环境功能区划(修改稿)》,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已报省环保厅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根据省环保局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报县人大审议。编制完成《县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规划(初稿)》,并已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下一步将根据生态文明建设新修改的指标体系及所征求的修改意见,对《县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力争年底前完成该规划的专家评审、报批等工作。

  3.全面推进生态环保宣教工作。以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为目的,积极参与省市各类宣教活动。以“六五”世界环境日和浙江省生态日为主战场,结合3.15便民服务、科技活动周、节能宣传周等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系列环保宣传活动。同时,加大了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主要媒体的宣传力度,通过形成了全方位、多角度、常态化的大环保宣教工作格局。20年上半年共发放生态环保宣传资料2019余份,参与人数达1万余人,涵盖9个社区、5所学校、50余家企业。

  (二)全力做好工业污染治理

  1.开展工业企业污水排放专项整治行动。以城东金属工业园区内废水排放企业为整治重点,指导各企业安装污水处理设备,将厂区内可循环利用的水回收再利用。与工业园区管委会协商在城东金属工业点建立污水管网。开展阀门铸造行业整治,做好阀门企业昼夜的巡查工作,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污染治理设施的安装调试并完善方案,严格要求整治企业按验收标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截至目前,30家阀门铸造企业在进行燃料改造、安装大气、水污染治理设施后,投入试生产,正在进行验收监测。

  2.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木制玩具行业、阀门铸造行业的有机废气、燃煤锅炉烟粉尘等污染物排放现状调查,大致摸清了我县污染源情况。指导木质玩具企业、阀门铸造企业通过安装除尘设备、使用生物颗粒等清洁能源代替煤炭等方式,减少烟尘排放。截止目前,东泽、汉威、立信、凯盛等23家阀门铸造企业作为试点企业,已完成生物颗粒或天然气替代燃煤,在节能减排、大气环境保护以及经济效益等方面均发挥了一定效用,烟尘污染整治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我局将以滚漆行业为突破口,逐步开展木制玩具行业整治。

  3.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20年3月9日召集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街道)负责人召开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题会议,传达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并布置20年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要求联合全县力量对我县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梳理。4月15日发文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环保局,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综合调度、督促指导等工作。制定出台《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和落实了各部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检查工作的任务、范围、重点、要求等,确保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检查

  对群众举报以及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上半年,共处理环境信访投诉41起,共出动200余人次,处理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为保证“三废”的达标排放,我局执法人员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依法对全县内各排污单位的生产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上半年,县环境监察大队共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份,立案查处6起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11.5万元,责令违法排污企业限期整改,努力提高我县的环境质量。

  (四)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1.开展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20年我县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要分别削减0%、0.8%、0%和0%。按照早规划、早准备、早落实的工作要求,截止6月份,我局共上报了7个项目的减排材料,预计可实现的减排量为化学需氧量101.36吨、氨氮19.18吨、二氧化硫9.22吨、氮氧化物1.23吨,比去年同期分别削减9.4%、15.72%、5.08%和0.6(氮氧化物减量不包含机动车减排。另外,以上数据为我县初步计算数据,尚未通过省市环保部门审核、确认)。

  2.开展环境统计工作。以40家工业源,9家农业源,2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为重点调查污染源,采用“一家一户”调查方式详细调查污染排放情况,非重点调查污染源污染排放情况采用排放比例估算。经统计,我县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为:化学需氧量2150吨(其中工业470吨);氨氮244吨(其中工业7.3吨);二氧化硫363吨(其中工业344吨);氮氧化物399吨(其中工业91吨)。

  3.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集中供热建设专项行动。由发改部门牵头,编制了相关工作方案,启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项目,逐步淘汰高污染燃料,实施天然气、生物颗粒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目前,全县已铺设天然气管道17公里,首家使用天然气企业—浙江隆程锻件有限公司正式投入生产。

  4.开展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专项行动。出台《县限制“黄标车”及无标车通行方案》、《县“黄标车”淘汰补助实施办法》等文件,并划定无绿色环保标志限行区域,根据省市下达任务,20年我县需淘汰“黄标车”556辆,截止6月30日,我县已淘汰123辆,完成年度任务的22.12%。

  (五)进一步严格环保审批和监管

  1.严抓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建立规划环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项目环评审批。20年上半年共对41个建设项目出具了审批意见,无化工石化、火电及“两高一资”等项目,环评执行率100%。成立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组,扎实推进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严格执行空间、总量、项目环境准入制度和专家评价、公众评价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56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局制定出台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工作方案》,并对我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验收。

  2.严抓企业排污监管。根据省、市已经出台的文件、管理办法和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以及刷卡排污、排污申报和收费工作,现已委托浙江华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木质玩具行业的初始排污权核定。同时,为认真贯彻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年初起开始准备排污收费工作,将部分之前未交的企业,通过电话、发通知书等各种方式对其进行催缴补缴排污费,并要求部分企业做了从新申报核定工作,为今年完成排污收费任务打下良好基础。

  3.严抓辐射、危废管理。拟制出台《20xx年辐射管理监督性监测计划》,对13家阀门铸造企业和4家医院开展现场检查,要求新增企业完成“放心熔炼企业”创建。同时,按省市要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要求企业按时报送危废台账,做到全过程监管。

  (六)扎实开展环境质量监测。

  1.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截止6月底,共获取水环境监测数据1389个,其中地表水监测数据1065个、饮用水源监测数据252个、交接断面水质监测数据72个。从10个地表水水质断面的监测分析状况看,均能符合地表水功能要求;雾溪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全部指标符合饮用水源要求;交界断面水质符合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2.县城大气环境质量状况。20年6月共获取酸雨有效监测数据144个,降尘有效监测数据6个,大气有效监测数据25808个,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有效天数为167天,优良天数为160天,优良率为95.8%。据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统计显示,我县pm2.5均值为34微克/立方米,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符合大气环境功能区要求。

  3.县城噪声环境质量状况。20年5月已完成功能区噪声(四个测点)的监测任务,共获有效监测数据480个;完成区域噪声100个网格测点的昼监测,共获有效监测数据500个;完成交通噪声20个测点的监测,获有效监测数据100个。监测结果显示我县噪声质量状况符合功能区要求。

  (七)积极做好国卫复评各项工作。

  一是制定出台了《县环保局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目标明确,责任到各个科室,并确立巩卫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二是组织专员对于网格化卫生进行每周巡查,上街引导引导交通秩序、纠正非机动车停放、清理街面显见垃圾、劝导不文明行为,并对网格内存在的问题拍照记录,及时向国卫复评办进行反馈。并每月一次组织全局工作人员深入网格开展网格大清扫,及时清理网格内垃圾、废弃物,确保网格整洁;三是建立健全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积极做好单位环境卫生管理。设置单位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开展单位内部健康教育活动;四是牵头制定了《县中心城区洗车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联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成立联合整治小组,开展洗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洗车违法违规行为。截止目前,共出动巡查人员50余人次,责令15家存在问题的进行限期整改,并对洗车店业主进行了宣传教育,对整改不到位10家洗车服务经营户发放了整改通知书。

  (八)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在全局开展了“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使全局党员普遍接受一次党章党规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自我要求更加严格,发挥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更为明显,树立环保部门良好形象;二是对本单位执行“八项规定”“六个严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时学习通报相关案例,建立必要的相互提醒机制,防止违规问题的发生;三是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争当“三员”活动,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结对联系村、企业、项目等制度,切实帮助联系村、企业、项目解决实际问题。

  二.上半年工作亮点

  为深入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全面落实省市领导对阀门铸造等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批示精神,我县对阀门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动员,成立阀门铸造行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我局牵头制定了《县阀门行业综合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县铸造行业环境污染防治要求》等文件,要求企业使用清洁能源,新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切实落实污染防治责任。截至目前,已有30家企业投入改造、提升,6家企业处于关停状态。待全县所有阀门铸造企业完成生物质颗粒(电能、天然气)替代燃煤改造后,将减少煤炭消耗12019多吨,新建水膜除尘、脉冲袋式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80余套。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减排形势严峻。首先,国家对减排认可有一套严格的细则。例如:结构调整项目需特定行业及需要政府关停文件才能认可;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工程减排必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等。因此,目前我县已基本无可靠的工业减排项目。其次,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的增量也增加,需要更多的减量才能将其消化,减排压力大。

  (二)群众对电磁辐射的投诉日趋增加。由于宣传不到位,居民对电磁辐射知识一知半解,对基站辐射问题感到恐慌,引发 的投诉越来越多。部分移动基站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现象严重。此外,由于时间及项目申报的问题,我县的电离、电磁辐射监测设备还未配备到位,只能委托市环境监测站及其他第三方检测机构协助开展监测工作,监测力量薄弱。

  (三)“治气”工作存在一定困难。一是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受外来污染输送影响显著。从监测数据来看,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受县域外空气环境质量影响显著,来自北边的雾霾对我县的空气质量冲击明显。要实现我县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既定目标得以完成,必须更加关注外来污染输送的影响。二是我县部分企业缺乏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而治气成本投入较大,企业难以承担,导致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或者即使安装,也不投入使用,污染物直排问题较为普遍。

  (四)“低、小、散”企业转型升级迫在眉睫。目前我县木制玩具存在“低、小、散”现状,小玩具企业土规、城规不符,无证无照经营情况存在较多,企业污染治理难度大。部分企业缺乏污染防治设施,而治理设施成本投入较大,企业难以承担,一些企业即使安装污染处理设施,也不投入使用,污染物直排、漏排、超标排放。

  (五)环境执法过程中各部门各协调配合有待加强。在许多情形下,环保部门对环保工作实施的统一监督管理变成了环保部门对所有环保任务实施统一牵头管理,出现了谁主张、谁负责的怪相。相关部门对环保工作的分工负责变成了环保部门一家负责。而环境问题往往涉多个职能部门,不是单一部门能够解决的。

  (六)队伍能力建设仍亟待提高。目前我局行政编制6名,监察大队编制4名,监测站编制10名,存在人员编制偏少、专业人才匮乏、技术装备紧缺等问题。在当前环保工作任务多、工作标准要求严、人民群众环保诉求高的形势下,在一定程度上比较难以应对。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局将以贯彻xx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以依法治国为理念,推进新《环保法》实施,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发展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保工作。

  (一)统筹做好四个继续

  1.继续狠抓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一是继续做好水环境污染防治。紧紧围绕“一年变净,两年常清,三年成景”的奋斗目标和全面实施“河长制”的工作要求,继续深化 “五水共治”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指导、配合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做好水环境污染治理,有序推进全县治水工作。二是继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按照《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细则(2019-2019年)》的工作要求,全面实施“烟控区”,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县全面开展阀门行业烟尘治理和木玩滚漆企业的粉尘和油漆废气整治工作,按照“三个一批”的原则,并结合浙大专家制定的治理方案,加快全县“低、小、散”企业的转型升级。在全县阀门、铸造行业推广清洁空气行动,利用天然气、生物质能源等代替燃煤,减少烟尘污染。

  2.继续全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继续督促县污水厂二期工程建设进度,及早发挥减排效应。继续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做好做实项目支撑材料,提高项目认可率。继续挖掘减排潜力,积极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系沟通,争取支持,破解减排工作瓶颈。继续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环保执法监管,积极推进企业排污权交易与刷卡排污工作,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继续深入推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

  3.继续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继续完善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根据计量认证和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对实验室进行合理的布局和相应的改造,添加应急监测相应设备,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完善环境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继续加强监测人员的业务培养,派人参加省、市组织的技术培训,把现有的人员培养成某项目精通各自监测业务的骨干。

  4.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周一夜学、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形式,不断地学习,不断地灌输,不断地敲警钟,自觉牢固树立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对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思想认识,正确判断当前环保系统反腐倡廉所面临的形势,紧密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纪检监察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进一步加强三个力度

  1.加强环境准入力度。严把环境准入关口,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不批”原则,凡是列入负面清单的产业项目一律不允许落地建设,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的产生,为发展生态工业把好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56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结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工作方案》,对我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开展清理验收。

  2.加强环境执法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对环境违法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取缔,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结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工作方案》,对我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验收,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为我县“美丽县城”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基础。

  3.加强生态创建力度。进一步巩固国家生态县创建成果,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实。重点抓好《县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规划》及《县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工作,按照规划的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保护绿水青山,做大生态经济,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之路,努力实现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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