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统一要求和部署,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创建总体目标和我局承担的职责任务,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水平、三年全面达标”的奋战目标,着力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质和群众生活质量,认真组织部署,落实责任措施,坚决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创城工作任务。
二、工作重点
(一)规范持照亮照经营工作。在创城区域内开展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工作,杜绝无照无证经营行为,积极引导商户正确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提醒未办理其他部门后置许可的经营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指导商户规范亮照经营,实现全面亮照经营。各辖区市场监管所应建立完备的日常巡查机制,落实各街区责任到人,保持已取得的创城成果。
(二)开展农贸市场整治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清理检查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对各农贸市场主办单位及市场内商品经营主体进行普遍清理检查,要求做到亮照经营,对不符合条件、违法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督促市场开办方认真按照要求做好商品划行归市、摊位设置规范、环境卫生整洁等市场管理工作;检查在市场出入口或其他显著位置是否公示食品监督投诉电话;有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规范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度,开展农贸市场创城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建立促进城区农贸市场环境文明整洁的长效机制,使文明创建的成果不断巩固和提升;对息马地农贸市场深入进行综合整治,联合商务局、综合执法局、畜牧兽医局、镇街、市场开办单位等进行统一巡查、综合治理,确保息马地市场达到创城标准。
(三)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对学校门前的游商小贩要进行集中清理,要对学校周边范围内书店、音像店、电子游戏游艺室、娱乐服务等场所以及小食杂店等各类经营者进行拉网式检查,取缔各类无照经营。强化对学校周边色情、暴力、迷信等非法出版物监管,重点检查学校周边经营学具、玩具、文化用品、图书音像等的门店、摊点,严厉查处涉及色情、暴力、恐怖内容的不良商品。配合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学校周边商户占道经营、证照缺失等违法现象予以规范。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误导、坑害学生的行为。加强网络环境建设,积极配合文化执法局开展网吧市场专项检查,从源头上净化青少年上网环境。加强日常检查监管,引导合法持证经营摊点集中有序经营,确保无“三无食品”。建立学校周边日常巡查制度,保证周周有巡查、月月有总结,切实保护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
(四)加强广告行业监管整治工作。积极配合区有关部门开展的联合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查处。加大对广告行业的监管力度,对违反《广告法》的广告进行查处,监督公益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完善打击假冒伪劣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五)强化饭店、食品店、餐饮店创建工作。抓住饭店、食品店、餐饮店等创建工作的重点区域,广泛刊播创城公益广告,完善创城宣传语、广告牌匾、文明提示等宣传信息,督导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健全高效投诉处理机制,全方位宣传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六)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与四德工程、红盾护农、消费维权等方面的串联结合,积极开展专项创建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加强机关内部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富有单位特色的文明创建活动,提升文明执法和文明服务水平。加强文明窗口建设工作,进一步丰富创建制度及文明宣传题材,切实提高窗口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七)开展网格、路长制、文明岗等专题活动。积极开展网格创城工作,加强社区卫生清理及入户宣传工作,积极开展路长制、文明岗等创建活动,认真履行创建责任,保障各项创建活动人员、物资、经费到位。
(八)做好创城申报材料收集报送工作。局创城办负责对接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创城办,整理报送相关材料。严格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创城办工作要求,加强创城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力度,认真收集整理在“创建”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文字、图片和视频资料,确保材料申报材料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加强创城工作领导力度,进一步夯实创建基础,在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把创城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履行职责,不推不诿、勇于担当、抓出实效。
(二)各司其职,切实抓好创城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仔细对照创建标准、参照以往经验,捋清各单位职责任务,压实创建责任,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落实到人。一要强化担当。各单位要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将工作抓细、抓早、抓好,确保工作有力推进。二要强化联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工作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创建合力。三要强化督导。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及时反馈、长效保持,对整改不到位、督导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追责,督导工作由局纪检组、监察室牵头负责。
(三)注重宣传,营造良好创建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宣传展板、微信公众号以及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创城工作,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高创城知晓度,营造创城良好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对在创城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局将对各单位的创建工作情况及创建成效进行编印、报送和通报表扬,并对在创建工作中态度消极,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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