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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房屋出租合同(3篇)

来源:化拓教育网

肇庆房屋出租合同

  甲方:   (出租人)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一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二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三条 出租房屋概况(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设施 、设备清单

  本《设施清单》为(甲方)    同(乙方)   所签订的编号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一、燃气管道 [ ] 煤气罐 [ ]

  二、暖气管道 [ ]

  三、热水管道 [ ]

  四、燃气热水器 [ ] 型号:

  电热水器 [ ] 型号:

  五、空调 [ ] 型号及数量:

  六、家具 [ ] 型号及数量:

  七、电器 [ ] 型号及数量:

  八、水表现数: 电表现数: 燃气表现数:

  九、装修状况:

  十、其它设施、设备:

肇庆房屋出租合同

  委托人:

  经纪人: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以武汉市房屋管理局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制定的《武汉市房地产经纪合同》为样本,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房屋出租一事,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经纪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1.户口本

  2.房主身份证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进行房屋出租事宜,并代理签署相关合同,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文件,甲方均认可且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在委托权限内所进行的房地产经纪服务。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内向承租人代收房屋租金;

  房屋租金包含物业费,房屋租金为元/月;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低于此价格付款,超出部分归乙方所有,低于部分由乙方承担。

  房屋租金付款方式为。

  如房屋需要重新装修或增加设施设备,则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如下:

  3.双方责任与权利

  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施应完好无损乙方负责监督承租人妥善管理并安全使用房屋,爱惜屋内所留家俱、电器及设施,如属人为损坏,乙方负责监督承租人修理或赔偿。如属自然损坏,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甲方应在15天修理好并交付承租人使用。若超过上述期限,免租期自动顺延相应时间。

  如房屋存在隐患,影响正常居住或使用的应在合同签署前如实告乙方,并和乙方签定相关补充协议;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及赔偿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房屋内所留家俱电器等过于陈旧或已超过使用年限,经乙方要求甲方应将该物品搬离此房,否则自然损坏后不得据此索赔。

  4.合同期满如乙方与租客签订的合同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日期不对等,本合同将自动顺延最多不超过三个月,甲方无任何异议,顺延期间房屋租金价格不变,如需顺延乙方继续付给甲方顺延期的房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原承租人续租,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不少于2个月的租金。

  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无法顺延执行,则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乙方结清各项费用,甲方退还剩余租金。

  由于承租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违约及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签字,合同即刻生效,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支付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如乙方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装饰,则甲方还应赔偿乙方装修装饰费用元。

  6.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以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争议。

  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注册地的人民提起诉讼。7.补充协议: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如有补充协议,确认书、授权书、委托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经办人:

  房产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营业部地址:

  日期:

  日期:

肇庆房屋出租合同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客(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愿意租入甲方位于广州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合法______用途。

  二、 租赁期为_____年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 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乙方须付____个月的 租金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合同期满该履约保证金全部退还给乙方。

  四、 乙方必须在每月的____日之前交纳当月租金予甲方(先付租后使用,甲方收到租金后开具收款收据给乙方);如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如数补交外,还需按月租金的百分之____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____天作根本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收回该物业,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五、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约之条款以至本合约不能顺利执行,则已付之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而甲方有权将该物业租出与任何人,唯甲方不可再为此而向乙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六、 如甲方不依本合约条款将该楼宇租与乙方,则甲方除须退还所有乙方已付之履约保证金外,并须付同等数目之金额赔偿乙方以弥补乙方之损失,乙方不可进一步要求赔偿,逼使甲方履行此合约。

  七、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房屋和配套设施的损毁,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归还房屋并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处理。

  九、 租赁期间,水电费,卫生费及房屋内的设施的使用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

  通知乙方,同时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因乙方在承租期限内所欠缴的水电费、管理费及房屋内的设施的使用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甲方有优先行使追偿权(即在上述欠缴的费用没有经甲方代支付前,甲方可根据欠缴费用的具体金额向乙方追讨)。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广东省房屋出租管理

  办法»之规定协商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约取代任何过往之双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以及协议,合约经双方签字后即时

  生效。

  十三、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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