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班主任评选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德育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每学期评选一次优秀班主任并予以表彰。
一、评选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重视班集体建设,所教班级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良好的班风。
3、班级在学校各种常规检查中成绩良好,每月的班主任考核成绩良好。 4、认真做好家访工作,家长对班主任工作感到满意。
5、重视德育教育,积极开展班级活动,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得好成绩(集体有市级以上荣誉优先考虑)。
6、所教班级的教学成绩优良,学风好(在调研中班级成绩位居年级前列或进步较大)。
7、教室环境布置温馨,班级卫生评比良好,班级财产保护得当。 8、班级学生无重大违纪行为,社会反响良好。
9、具有大胆实践探索的精神,主动积极地投身与教科研工作,每学期均有一篇以上教育类文章获得校级以上荣誉。
1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 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者; ②违规收费者;
③因主观原因、工作方法不当造成班级学生重大违纪者; ④有重大违纪现象者。
二、评选时间
每个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每年第一学期的1月,第二学期的6月。
三、评选方法
由学校德育领导小组进行考核,每学期对考核排名在前两位的,经校代会议讨论后,授予“优秀班主任”称号并颁发奖状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