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基本药物培训计划
为积极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促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根据区卫生局部署要求,制定本院国家基本药物使用培训计划。 一、 培训目的:
了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的遴选,主要掌握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病、多发病和需要现场及时抢救的急诊与危重症等这些疾病与病症,利用基本药物进行处理,熟练应用基本药物处理这些疾病。《国家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基层部分)》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基层部分)》(以下简称《指南》和《处方集》)。对于规范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维护患者健康利益,引导广大患者形成科学用药习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通过认真组织培训,开展多种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药学服务人员的素质,改善服务质量,推动人才队伍建设。 二、 培训范围内容
卫生院参加《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学习的人员主要是本单位干部、职工为重点,全体乡村医生也要参加。
开展《指南》和《处方集》的培训学习,要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大纲,组织实施,采取集中培训、指导培训、讨论培训等培训形式,紧紧围绕培训大纲,组织本院全体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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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本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合理使用药物原则的基本理论和运用。 三、 培训计划与实施步骤:
根据区卫生局的安排,培训方案从2011年6月开始,集中培训时间为2个月。培训计划分自学讨论,巩固提高,考核总结三个阶段。按照区卫生局的安排,自学讨论为1个月,巩固提高阶段为20天,考核总结阶段为10天。
开展培训计划,首先要认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各项准备工作,及时传达学习国家卫生部、卫生厅、卫生局开展培训方案的精神及指示,结合卫生院实际,确定培训重点,成立培训计划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围绕《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大纲,认真学习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培训计划中的实际问题,努力提高全体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一阶段:自学讨论阶段
(一)要按照区卫生局的安排部署,根据不同岗位的具体要求,有计划有重点的选择学习内容,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和集中讨论等多种形式,重点学习《指南》和《处方集》等相关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制度和使用方案,医护人员要针对自己的工作岗位,有针对性的选择重点内容进行学习,要熟练掌握国家基本药物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及时抢救的危重症患者的科学使用。要掌握诊治,需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治疗的患者,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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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医护人员实际展开讨论,加强对基本药物应用原则和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熟练掌握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知识。 (二)指导村医培训工作
根据卫生院的安排,指导村医开展《指南》和《处方集》等的培训学习,各村卫生所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要熟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各类药物在药理学,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应用的重点和特点,熟悉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理论知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村医学习情况,抽查其学习成果。
第二阶段:巩固提高阶段
主要抓好第一阶段学习成果的巩固,解决突出问题两项工作。 四、总体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指南》和《处方集》是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编写的一部培训大纲,对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诊治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有重要指导作用。
2、解决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本单位在贯彻落实《指南》和《处方集》临床应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着力解决正确使用基本药物,注重自我诊治学习和集中培训学习,紧密结合起来,提高自身业务,着力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引导患者科学使用基本药物,着力解决不符合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思想,切实实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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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处方集》培训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为全面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
3、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坚持以领导班子为主体,成立本院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导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全院医护人员对《指南》和《处方集》的学习、讨论、监督、落实。充分发挥全体医务人员在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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