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是( A )
A.不可抗力 B.权利人向起诉请求保护其权利
C.权利人向义务人明确主张其权利 D.义务人向权利人提供履行债务的保证
2.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称为( B )
A.民事法律关系 B.民事法律事实C.民事法律行为 D.事件
民事法律事实: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现象。基本特征为客观性和法定性。民事法律事实的意义在于:能引发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包括以下情形:
3.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 A )
A.出生 B.年满十八周岁(民事行为能力)C.结婚 D.具有劳动能力
4.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 D )
A.支配权 B.请求权C.形成权 D.抗辩权
5.下列行为中属于无偿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D ) 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
A.遗赠扶养协议 B.遗嘱继承C.遗赠 D.赠与
6.宣告失踪须公民下落不明满( B )
A.一年 B.二年C.三年 D.四年(宣告死亡)
7.杨某14岁,杨某父亲的好友何某非常喜欢杨某,赠与杨某高档自行车一辆,价值1400元,并同其签了赠与协议。下列关于该赠与行为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D )
A.赠与行为无效 B.赠与行为须经杨某的父母追认才能有效
C.赠与行为可由杨某的父母请求撤销 D.赠与行为有效
行为能力人订立两种合同是绝对有效的:1、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
订立的合同;2、纯获利益的合同。
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其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既在订立时不能确定是有效还是无效。这些合同,要等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追认,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就是有效合同,若法定代理人明确表示拒绝追认或者经相对人催告后在规定期限内不答复的,视为拒绝追认,此时合同无效。
8.甲偷看了好友乙的日记后,向其他人透露乙在日记中所记载的一些情感话语。众人虽未以此取笑乙,但乙得知后仍倍感痛苦而跳楼自杀,结果身负重伤导致下肢瘫痪。甲的行为( C )
A.不构成民事侵权 B.侵害了乙的身体权C.侵害了乙的隐私权 D.侵害了乙的名誉权
9.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人身管教和财产管理的权利称为( C )
A.法定代理权 B.监护权C.亲权 D.亲属权
亲权:是指父母基于父母身份对其未成年子女享有的身份权。(1)抚养教育权。(2)财产管理权。(3)惩戒权。
亲属权:是指父母与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兄弟姐妹之间基于亲属关系而产生的身份权。
10.某甲路过乙家门前,用石头砸向卧在门边的狗,狗跳出扑向甲,甲迅速躲开,狗咬伤了行人丙。丙花去医药费500元。丙的损失应该由( A )
A.甲承担 B.乙承担C.丙承担 D.甲和乙共同承担
11.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免责事由是( C )
A.受害人的过失 B.第三人的过错C.受害人的故意 D.致害人无过错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只有一个:受害人故意。对于无辜受害的第三人,作业人不能以某受害人故意为抗辩而拒绝赔偿。
12.甲的空调外机因坠落,致行人乙受伤,关于该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D )
A.如果乙不能证明甲有过错,则甲无需承担责任 B.无论甲有无过错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C.由甲乙双方分担责任 D.如甲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13.下列属于产品责任免责事由的是( C )
A.受害人有过错 B.第三人有过错C.产品未投入流通 D.生产者声明了产品的危险
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14.下列属于侵权民事责任特征的是( A )
A.侵权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法定义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B.当事人可以对侵权责任事先约定免除
C.侵权责任是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D.侵权责任只能是财产责任
侵权民事责任:为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法法律的后果。有如下特征:
1、侵权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2、侵权民事责任是以存在侵权行为这一法律事实为根据的。
3、侵权民事责任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现的。当事人一般不得事先约定免除,且其赔偿责任的范围也是法定的。
4、侵权民事责任的形式主要是财产责任,但非限于财产责任。
15.甲生病住院期间,请人代书了一份遗嘱,并请2位同室病友作为遗嘱见证人。之后甲到死亡前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对于该遗嘱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D )
A.甲立了遗嘱之后就处于昏迷之中,没有了行为能力,其遗嘱无效
B.甲所立遗嘱是在其生病期间,其行动不便,应该属于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无效
C.甲所立遗嘱是在其生病期间,其行动不便,应该属于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效力待定
D.甲立的遗嘱合法有效
16.在某国家机关退休的甲系孤寡老人,平时在生活上受邻居乙照顾颇多。后甲死亡,该房产( B )
A.由乙继承 B.归国家所有C.归甲工作过的国家机关所有 D.归甲所在的基层组织所有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归属:
债权人的代位权具有如下特点:
(1)代位权是债权人基于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而对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效力的扩张,是由法律直接予以规定的权利,不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
(2)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利的权利。
(3)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保全债权而代债务人行使其权利。
(4)代位权只能通过向提起诉讼才能有效行使,而非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
23.在提存期间,提存标的物因意外原因灭失的风险由( B )
A.债务人承担 B.债权人承担C.提存机关承担 D.债权人与债务人分担
24.甲与乙因买卖某艺术家的一幅艺术作品而发生的债是( B )
A.可选择之债 B.连带之债C.特定之债 D.种类之债
25.下列财产中不属于共同共有财产的是( B )
A.夫妻共有财产B.甲乙共出资10万元,购买一辆车C.甲乙共同继承但还未分割的遗产D.家庭共有财产
共同共有的主要类型:(1)夫妻共有财产。(2)家庭共有财产。(3)共同继承财产。
26.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 B )
A.可以直接转让B.不得转让C.经抵押人同意可以转让D.经抵押人和主合同的债权人同意可以转让
27.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的有( B )
A.机关法人的公益性财产 B.抵押人所有的汽车C.被查封的房屋 D.违章建筑物
抵押权的设立:1、抵押合同。 2、抵押物。 3、抵押权的登记。
抵押权的设立须具有抵押合同、有合法的抵押物和法定公示方式等要件。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
6、依法不得抵押的财产。
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登记为抵押权的生效要件;法律规定可以自愿登记的,登记为抵押权的对抗要件。
28.下列关于留置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D )
A.留置权是用益物权 B.留置权是自物权C.留置权是约定担保物权 D.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
29.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质权分为( C )
A.动产质权和不动产质权 B.不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C.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D.不动产质权、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30.以下列财产抵押,抵押权须登记才生效的是( C )
A.电视机 B.电话C.房屋 D.金银珠宝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31.下列权利中属于人格权的是( ABE )
A.隐私权 B.肖像权C.配偶权 D.荣誉权E.姓名权
32.下列关于再代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ABD )
A.再代理又称为复代理 B.再代理中的代理人是由原代理人选任的
C.不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追认的再代理均不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
D.再代理人的代理权不得超过原代理人的代理权 E.再代理中的代理人是由被代理人选任的
再代理成立条件:(1)须为被代理人的利益; (2)须由原代理人授权,并不超过原代理人的权限;
(3)须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事后及时报告被代理人并取得其同意。
再代理:又称为复代理,是指代理人在必要的情形下,将部分或全部代理事项转托他人而由他人即再代理人所为的代理。
再代理。应明确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代理人在再代理关系中负有选任义务和指示义务,再代理适用的情形包括:被代理人的事先同意,被代理人的事后追认以及紧急情况。再代理适用的前提是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
紧急情况(一类是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和本人取得联系,忘了不行。二类是代理人生病)只要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行成再代理。
33.下列情形中可以免除侵权责任的有( ABDE )
A.医生为病人切除病变的身体器官 B.行人打死了扑向自己的恶狗
C.因受害人的过错造成饲养动物致人损害 D.击毙持挟持人质的犯罪嫌疑人
E.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动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1、受害人的过错。 2、第三人的过错。
侵权民事责任免责事由的种类:1、依法执行职务。2、正当防卫。3、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4、受害人的同意。5、不可抗力。6、其他法定免责事由。
34.职务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ABC )
A.主体须为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行为须为执行职务的行为
C.行为须为违法行使职权 D.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E.须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
职务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行为主体的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或行使职权中的行为;
3、致害行为必须是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4、致害行为必须是国家依法应对其负赔偿责任的行为。
35.按照债的发生根据的不同,债可分为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而法定之债包括( ABCE )
A.侵权行为之债 B.不当得利之债C.无因管理之债 D.合同之债E.缔约过失之债
法定之债: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意定之债:主要是指合同之债。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36.简述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答:1、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2、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3、造成损害后果。 4、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37.简述法人责任的特点。
答:1、法人的责任是法人承担的民事责任。 2、法人的责任是法人对其自己的债务承担的责任。
3、法人的责任是以法人的财产承担的责任。 4、法人的责任不能代替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责任。
38.简述按份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答:按份共有:指共有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的共有。有如下法律特征:
(1)按份共有人的权利义务体现在一定份额之上。(2)按份共有人对其应有部分享有相当于所有权权利。
(3)按份共有人的权利义务及于共有物的全部。
39.简述产品责任的承担。
答:产品责任的承担一般是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产品的运输者、仓储者一般只承担过错责任,且只对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
40.简述代位继承的概念和条件。
答: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其应继承份额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的条件:
(1)须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2)须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须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 (4)须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四、论述题(本大题10分)
41.试论表见代理。
答:(1)又称表现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但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善意相对人与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后果由本人承担。
(2)构成条件:
①行为人无代理权却以本人的名义为民事行为;②客观上有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
③相对人主观上无过错; ④行为人与相对人所为的民事行为具备生效要件。
(3)表见代理的常见情形:
①本人对第三人表示授权给行为人而实际上并未向行为人授予代理权或者在授予代理权后又撤回其授权。
②本人交付证明文件给行为人,行为人以此证明文件与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
③代理人关系终止后本人未收回代理证书,行为人以原委托授权书等代理证书与相对人实施行为。
④本人知道行为人为无权代理行为而不表示反对。
(4)表见代理的后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限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2.张三和李四是有多年交情的老朋友。2005年6月10日,张三立下有效遗嘱,将其所有财产做如下处理:其收藏的字画给李四;存款两万元给儿子;对其房产并未涉及。6月17日,张三死亡,对如何分割张三的遗产,亲属间发生争议。张三的近亲属除了弟弟外,还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问:(1)李四能否取得张三的字画,为什么?
答:李四能取得张三的字画。法律规定合法有效的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
(2)张三遗嘱中未涉及的遗产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张三遗嘱中未涉及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由张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子和女儿继承。
因为张三的近亲属中只有弟弟和一儿一女,而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存在,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加继承。
43.2006年国庆期间,李军一家外出旅游,李军走后,张刚发现李家的院墙如果不及时修缮的话,就有倒塌的危险,张刚遂决定帮其修缮。为了尽早修缮完毕,张刚雇佣了同村的水泥工王平维修,张刚和王平约定修缮完毕后张刚给付劳务费200元,二人用时3天修缮完毕,张刚垫付材料费300元。
问:(1)张刚帮李军修缮院墙的行为是何种性质的行为?说明理由。
答:张刚帮李军修缮院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张刚为李军的利益,管理了李军的事,且没有约定的或法定的义务,完全符合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
(2)张刚能否请求李军偿还材料费300元?张刚能否请求李军履行对王平的给付劳务费的义务?
答:张刚可以请求李军偿还材料费和履行王平的给付劳务费的义务。因为《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3)如张刚在修缮过程中因堆放的建筑材料滑落受伤,为治疗而花了100元,他能否要求李军承担该治疗费?
答:如果张刚在修缮过程中因堆放的建筑材料滑落受伤,为治疗而花了100元,他能够要求李军承担该治疗费。民通意见第132条规定:《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的管理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4)张刚能否请求李军向自己支付劳动报酬?
答:张刚不能请求李军向自己支付劳动报酬。因为无因管理是法定之债,其后果为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可以主张报酬
全国2008年1月自考民法学试题及答案 课程代码:00242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的是( D )
A.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B.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C.欺诈的民事行为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一、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2、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实施的单方行为。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所为的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7、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
二、可撤消、可变更民事行为的种类(预测题)
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形下所为的民事行为。
2.某商场进得一批进口彩电,每台售价8000元,而商场工作人员将售价标成了3000元。张某到商场买彩电,发现该进口彩电的价格很便宜,便买了一台回家。后来商场发现标价错误,遂找到张某,要求他退货或者补足价款,张某拒绝。张某和商场的买卖行为属于( A )
A.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B.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C.欺诈的民事行为D.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3.如果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人按出资比例,以各自的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则( D )
A.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B.合伙人不负连带责任
C.债权人只能按照该合伙协议约定请求合伙人承担清偿责任
D.该约定仅对合伙人有约束力对债权人无约束力
4.下列民事法律事实中属于自然事实的是( B )
A.甲杀害乙B.台风的发生C.甲和乙订立买卖合同D.甲帮邻居修缮房屋
5.王某年满14周岁,因其发明专利而取得了一笔可观的收入。其叔叔居住在贫困山区,生活困难。其父在征得王某的口头同意后,将王某专利收人中的2000元以王某的名义赠与给王某的叔叔。下列对该赠与行为的效力表述正确的是( D )
A.有效,因为王某的父亲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处理其财产
B.有效,因为王某的父亲已经征得了王某的同意
C.无效,因为王某的父亲没有征得王某的母亲的同意
D.无效,因为王某父亲处分王某的财产不是为了王某的利益
王某14周岁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虽口头同意也无效
6.民法是( C )
A.实体与程序统一法B.强制性规范C.实体法D.公法
7.债务人甲因债权人乙下落不明而将货物提存,后因不可抗力该批货物灭失。货物灭失的损失应由( B )
A.甲承担B.乙承担C.提存部门承担D.甲、乙分担
8.下列权利中属于自然人专有的是( A )
A.肖像权B.荣誉权C.名誉权D.名称权
9.当事人可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未约定期间的,一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D )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10.甲企业为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现丙企业将其债权转让给丁企业,甲企业( B )
A.一般不承担保证责任,但经其事先同意的除外 B.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C.不承担保证责任
D.一般不承担保证责任,但经其事后追认的除外
《担保法》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11.债的移转是指( A )
A.债权人或债务人变更 B.债权内容的变更 C.债务内容的变更 D.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
债的转移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或者债务由第三人予以承受。
12.送货人误将甲的货物作为乙的货物送给乙,乙取得该物属于( A )
A.不当得利B.侵权行为C.无因管理D.缔约过失
13.某年夏天天气炎热,张某与王某约同宿舍的李某一起理光头,李某不愿去。晚上,张某与王某乘李某熟睡之际,将李某的头发理光。张某与王某侵犯了李某的( C )
A.健康权B.名誉权C.身体权D.肖像权
14.根据物权人对标的物支配范围的不同,可将物权分为( B )
A.有期物权和无期物权B.完全物权和不完全物权C.主物权和从物权D.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
1、根据物权人对标的物的支配范围,分为:完全物权与不完全物权。
2、根据物权人对标的物所支配内容,分为: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3、根据物权的标的物的种类,分为: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4、根据物权能否存在,分为:主物权与从物权。
5、根据物权的续存是否有期限,分为:有期物权和无期物权。
6、根据物权所依据的法律规范,分为:一般法上的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
15.财产所有权是一种( A )
A.完全物权B.不完全物权C.他物权D.有期物权
16.下列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B )
A.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标的物既可以是国有土地,也可以是集体土地
B.不论通过何种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都有使用期限的
C.国有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 D.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包括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二种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国有土地使用权:指土地使用人为营造建筑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国有土地的权利。有如下特征:
1、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以国有土地为标的物而成立的用益物权。
2、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以国有土地的开发为目的而成立的用益物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期限性和让与性的用益物权。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1、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a、共有土地使用权的设定(出让、划拨); b、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让与。
2、基于法律以外的事实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如继承)
17.依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最高额抵押权( D )
A.可以与主债权一并转让B.可以经抵押人同意转让C.可以经债务人同意转让D.不得转让
最高额抵押权的特征:(1)是为将来发生的债权设定的担保;(2)所担保的债权有不确定性;(3)所担保的债权有最高限额;
(4)适用于对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权的担保;(5)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
18.孙某在某修理行修理一块名贵手表,后来孙某拒付修理费。修理行可以( B )
A.将该手表据为己有B.行使留置权C.行使质押权D.行使抵押权
19.甲、乙、丙依次阰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
A.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B.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C.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 D.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 20.甲有子女二人甲子与甲女。甲女生有儿子乙、丙。甲女于2002年死亡。2004年甲死亡,有遗产30万元,正确的分配方法应为( A )
A.甲子继承15万元,乙、丙共同继承15万元 B.甲子、乙、丙各继承10万元
C.甲子继承30万元,乙、丙无权继承 D.乙、丙各继承15万元,甲子无权继承
21.甲为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定继承人,生前立有一遗嘱,将其全部遗产留给好友乙,但其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甲死亡后,其遗产( D )
A.由其侄儿继承B.收归国家所有C.由乙接受D.收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2.下列选项中全部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是( C )
A.祖父母、兄弟姐妹、享有代位继承权的孙子女B.外祖父母、儿媳、兄弟姐妹
C.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D.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
23.下列关于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适用范围的表述,正确的是( B )
A.代位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又适用于遗嘱继承B.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C.转继承只能适用于遗嘱继承 D.转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24.在产品侵权责任中,确定仓储者、运输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B )
A.无过错责任原则B.过错责任原则C.公平责任原则D.过错推定原则
关于财产责任归责原则,我国规定:就消费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之间的责任关系而言,采取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就生产者、销售者及仓储者、运输者之间的内部责任关系而言,则采取不同的归责原则。
产品责任的承担一般是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产品的运输者、仓储者一般只承担过错责任,且只对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
25.甲在乙商店购买丙厂生产的啤酒,开启时发生爆炸导致甲受伤。经查明该爆炸是因丙厂使用不合格酒瓶所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A.甲只能向乙商店索赔 B.甲只能向丙厂索赔
C.甲可以向乙商店或丙厂索赔 D.乙商店赔偿甲损害后不能向丙厂追偿
26.甲购买一辆汽车,在开回家的路上,因刹车失灵导致翻车受伤。甲有权请求( C )
A.商家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B.厂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C.商家承担侵权责任或承担违约责任 D.厂家承担违约责任
27.职务侵权的构成要件是( B )
A.行为主体必须是法人 B.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C.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D.行为人的行为合法
28.甲与同事丙路过一居民楼时,三楼乙家阳台上的花盆坠落,砸在甲的头上,致其脑震荡,共花费医疗费1万元。甲以乙为被告诉至要求赔偿,而乙否认甲受伤系自己的过错所致。对乙是否有过错的举证责任由( C )
A.甲承担B.甲、乙共同承担C.乙承担D.丙承担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本题所涉及的是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本题主要考查的是甲的伤害到底是不是由乙的花盆坠落导致的,对于该争议事实就要由原告方甲来证明了,只是对于花盆坠落是否存在过错才由乙来举证。
29.再代理的特征是( C )
A.再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原代理人承担 B.再代理人是原代理人的代理人
C.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 D.再代理人的代理权可以超过原代理人的代理权
再代理:又称为复代理,是指代理人在必要的情形下,将部分或全部代理事项转托他人而由他人即再代理人所为的代理。成立条件:(1)须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2)须经原代理人授权;(3)须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事后及时报告被代理人并取得同意
30.下列关于定金的表述,正确的是( D )
A.定金须在合同覆行后交付合同履行前交付 B.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仍可适用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
C.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30%20% D.定金与违约金只能选择其一适用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31.王某开一小吃店,因经营不善,欠税款和贷款共计2万元。后王某因病死亡,留有遗产为1万元。王某有一子,其子( BDE )
A.有权继承其父遗产1万元,不承担清偿税款、贷款的义务
B.可以放弃继承权利,不承担清偿税款、贷款的义务
C.应当继承其父遗产1万元,并清偿税款和贷款2万元
D.可以继承其父遗产1万元,并以1万元为限偿还税款和贷款
E.可以继承其父遗产1万元,并自愿清偿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
32.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的相同点有( ABE )
A.行为人为二人以上 B.行为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 C.损害结果是谁的行为所致不能确定
D.行为人对损害后果按各自行为的原因力承担按份责任 E.二人以上的行为共同造成同一损害后果
共同侵权行为:指两个以上的人共同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分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为多数。即其行为主体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和法人。
2、意思表示真实。即其主体之间应有共同过错。
3、行为一致性。即数个行为人的行为相互联系,构成一个统一的致人损害的行为整体。
4、结果一致性。即损害结果为双方所希望的。
5、责任连带性。即责任主体应相互负连带责任。
33.甲、乙两公司与某石化公司订立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石化公司在1个月内供给0号或10号柴油1000吨,每吨价格为1600元,甲公司与乙公司按4∶6分配。该合同之债是( ABCD ) A.多数人之债B.按份之债4∶6C.选择之债0号或10号D.种类物之债0号或10号E.连
带之债
34.物权的优先效力之一是先成立的物权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但也有例外,这种例外有( AB )
A.定限物权优先于所有权 B.如法律规定了先后顺序的,以法律规定的顺序为准
C.约定的物权优先于法定的物权 D.所有权优先于他物权 E.从物权优先于主物权
物权的优先效力分为两种:一是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二是物权和债权的优先效力
(1)物权间的优先效力的判断依据是以成立在先、权利在先为原则,以定限物权优于所有权,法定物权优于约定物权为例外。
(2)物权和债权的优先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并存债权和物权时。无论物权在债权之前或之后成立,都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权对债权的优先效力包括所有权的优先性、用益物权的优先性、担保物权的优先性。但是物权优先于债权有个例外,那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相当于把租赁权物权化。
35.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具有的特点是( ABCDE )
A.须为尚未发生的客观事实 B.须为合法的事实 C.须为当事人约定的事项
D.须为与当事人希望发生的法律效果不相矛盾的事实 E.须为当事人不知其是否已经发生的事实
(1)须为尚未发生的客观事实; (2)须为将来能否发生不能肯定的事实;
(3)须为合法的事实;(4)须为当事人约定的事项;(5)须为与当事人希望发生的法律效果不相矛盾的事实。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36.简述公平责任原则的主要特点。
答:(1)以公平观念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确定责任的归属;
(2)适用于当事人均无过错的情况;
(3)主要适用于侵害财产权案件;
(4)只有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按过错责任原则来处理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才适用。
37.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 答:(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38.简述债务承担的效力。
答:(1)债务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而由承担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义务;
(2)承担人作为新债务人取得原债务人基于债的关系所享有的对抗债权人的抗辩权;
(3)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也一并转移给承担人承担。
39.简述死亡宣告撤销的法律后果。
答:(1)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民事主体资格不消灭,其仍可享有各种人身权利和财产权。
(2)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3)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的配偶在其宣告死亡后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消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死亡的,则不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4)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的子女在被宣告死亡期间被他人依法收养的,该收养关系有效,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40.简述财产关系的概念及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特征。
答:财产关系指人们在社会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调整财产关系主要有以下特点:
(1)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2)一般是当事人自愿发生的。(3)受价值规律支配。
四、论述题(本大题10分)
41.试论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答:诉讼时效: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就丧失该项请求权的法律制度。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
(1)性质和后果不同。前者是权利请求保护的法定期间,后者是权利的存续期间;
(2)目的和作用不同。前者是为维护新的法律关系而否定原来的法律关系,后者是维护原来的法律关系;
(3)起算点不同。前者从权利人能够行使请求权之日起算,后者从权利成立之日起算;
(4)计算方式不同。前者为可变期间,后者为不可变期间;
(5)法律条文表述不同。前者表述为时效,后者表述为应于何期间行使;
(6)适用条件不同。前者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时效,后者无论对方同意与否,都不得行使。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2.2001年3月,甲在出国之前将一块翡翠玉交给乙保管。2002年1月25日,乙擅自将该翡翠玉以8000元的价格卖给了知情的丙,乙和丙都已经履行完毕。2002年12月甲回国后,获知了该情形。
问:(1)甲是否可以要求丙归还该翡翠玉?为什么?
答:甲可以要求丙归还该翡翠玉。因为丙不能善意取得该翡翠。善意取得应具备的条件:①标的物须为动产(物权法规定不动产也可);②让与人须为无权处分动产的占有人;③受让人须基于交易行为而取得动产的占有且须支付对价;④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即受让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让与人无让与权)。丙的行为因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故不能善意取得。
(2)丙已经支付的价款应该怎么处理?
答:丙已经支付的价款应以不当得利为由向乙主张返还。乙得到利益,使丙受到损失,乙得到利益与丙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乙得到8000元款项没有合法的根据,乙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应将不当得到的利益返还给利益受损失的人。
43.春节期间,王飞一家外出旅游,临行前,王飞委托邻居刘勇帮忙照看其饲养的一头牛。王飞一家走后,刘勇发现王飞家的院墙如不及时修缮将有倒塌的危险。刘勇以200元雇佣同村的李响共同修缮王飞家的院墙。此外刘勇还为此垫付材料费500元。
问:(1)刘勇帮忙照看王飞家的牛是否构成无因管理?为什么?
答:刘勇帮忙照看王飞家的牛不构成无因管理,理由是王飞照看牛是受委托进行的行为。
(2)刘勇帮忙修缮院墙是否构成无因管理?为什么?
答:刘勇帮忙修缮院墙构成无因管理。因为刘勇进行的这一行为不在受委托之列,即为王飞的利益,没有法定的和约定的事由,管理了王飞的事务,完全符合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
(3)刘勇能否请求王飞偿还材料费500元?能否请求王飞支付李响的劳务费200元?为什么?
答:刘勇能够请求王飞偿还材料费500元,也能够请求王飞支付李响的劳务费200元。因为无因管理的法律后果是,本人应当承担管理人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这两项都是必要费用。
全国200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民法学试题
课程代码:00242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属于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是( ) A.小明的叔叔送给小明一辆自行车 B.小陈从银行获得利息500元 C.小张继承哥哥的一栋房屋
D.小李通过购买取得电视机一台
2.私营企业主王某办公用的一台电脑损坏,遂嘱秘书张某扔到垃圾站。张某将电脑搬到垃圾站后想,与其扔了不如拿回家给儿子用,便将电脑搬回家,经修理后又能正常使用。王某得知电脑能够正常使用后,要求张某返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违反委托合同,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B.张某基于先占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C.王某有权要回电脑,但应当给予张某补偿
D.因抛弃行为尚未完成,王某可以撤回其意思表示,收回对电脑的所有权
3.甲将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借款。抵押期间,甲欲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告知丙抵押情况。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通知抵押权人乙 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无须事先通知抵押权人乙 C.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为已经设置了抵押
4.甲乙按2∶3的比例出资购买一农用收割机,现欲分割该财产。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可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B.由于该收割机为不可分物,所以不能请求分割 C.只能将收割机变卖后分割价款
D.其中一人愿意取得该物的,可采用作价补偿的方式
5.甲将所持有的A公司债券交付乙,作为向乙借款的质押物。双方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借款到期后甲未还款。甲的另一债权人丙向申请执行上述债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质押合同无效
B.质押合同自债券交付之日起生效 C.乙对该债券不享有质权 D.质押合同不成立
6.甲将手表借给乙使用,乙以市价卖给丙,丙不知道该手表非乙所有。甲发现后要求丙返还原物,丙( )
A.应将手表返还给乙
B.已合法取得手表的所有权
C.应将手表返还给乙,再由乙返还给甲 D.应将手表返还给甲
7.甲有子女二人,均在外地工作,甲的侄子乙长期对甲在生活上给予照顾直至甲死亡。对于甲的遗产,乙( )
A.可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 B.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C.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D.不能分得
8.依《继承法》规定,确定继承份额的原则是( )
A.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丧失继承权 B.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 C.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D.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9.王某的叔叔于某年4月4日病故。独身的叔叔临死前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幼年丧父的侄儿王某。王某于4月5日奔丧时得知了遗嘱内容,但直到6月18日,始终未明确表示是否愿意接受遗产。王某的行为应视为( ) A.接受继承 B.放弃继承权 C.接受遗赠 D.放弃受遗赠 10.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养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也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B.丧偶儿媳或者女婿一旦再婚,即失去对公婆或者岳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C.继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也可以继承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遗产 D.非婚生子女不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11.下列原则中属于侵权损害赔偿原则的是( ) A.公平责任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过错责任原则 D.全面赔偿原则
12.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若这种损害由受害人故意造成,则( ) A.由受害人承担
B.由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人承担
C.由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人承担主要责任、受害人承担次要责任 D.按公平原则处理
13.2002年5月8日,王某骑车回家经过一工地时,掉入没有设置明显标志、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造成骨折。王某的损失,应由( ) A.王某自己承担 B.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承担 C.发包人承担 D.承包人承担
14.李某从某超市买了一瓶某肉联厂生产的熟食罐头,食后中毒,花去医药费数万元。后经查明:该批罐头由超托某运输公司运输,运输公司在运输中没有采取冷冻措施,致使罐头变质。李某可请求( ) A.超市或肉联厂承担赔偿责任
B.超市或运输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肉联厂或运输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超市和运输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15.村民甲(18周岁)路过村民乙家门口时,用石头向乙家所养且卧在乙家门口的狗砸去,被激怒的狗咬伤行人丙。丙的损失应由( ) A.甲承担 B.乙承担
C.丙承担 D.甲乙共同承担
l6.甲、乙、丙分别出资40、40、20万元合伙经营小商品批发业务。甲因为购买自住房屋,对A负债15万元。对甲所负债务的偿还,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只能用甲的个人财产偿还 B.甲可用已投入合伙的财产偿还
C.A可要求以甲在合伙财产中的15万元的份额清偿 D.甲可以其在合伙中应该取得的收益偿还 17.下列属于表见代理的情形的是( )
A.无代理权的行为人以本人名义与相对人订立合同,本人知道后追认的 B.甲乙买卖一电脑,丙同时为双方的代理人
C.本人将加盖公章的合同书交给行为人,行为人用此合同书与他人订立合同 D.甲未经乙授权而声称是乙的代理人,丙误信而与之订立合同 18.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权利滥用构成条件的是( ) A.行为人有权利
B.行为人行使权利的行为损害了他人或社会利益 C.行为人主观上须有过错
D.不享有民事权利的人行使他人的权利
19.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是指( )
A.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 B.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平等 C.法人和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平等 D.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平等
20.债务人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正确的做法是( ) A.口头通知债权人即可 B.书面通知债权人即可 C.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D.必须经债权人书面同意 21.人身权的客体是指( )
A.人身非财产利益 B.特定的行为
C.与人身有关的财产或利益 D.特定的精神财富
22.甲向乙借款,丙向乙表示:“我保证甲能还钱”,于是乙借给甲一万元。在此情形下( ) A.丙是保证人
B.应有两个无利害关系人证明丙才能为保证人 C.丙不是保证人
D.若丙的表示为书面的,则丙为保证人
23.甲乙二人订立一买卖房屋的合同,因此合同而产生的债是( ) A.选择之债 B.劳务之债 C.按份之债 D.财物之债
24.甲、乙两人在同一坡上放羊,乙的羊混入甲的羊群,甲不知,赶羊回家入圈。甲得乙的羊属于( )
A.拾得失散动物 B.无因管理 C.不当得利 D.侵权行为
25.下列法人中可以转让自己名称的是( ) A.国家机关 B.企业
C.社会团体 D.学校、医院
26.甲、乙两个公司之间订有买卖合同,但在该买卖合同尚未履行完毕时,甲、乙两个公司合并成立丙公司,债权债务归于消灭。此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称为( ) A.提存 B.混同 C.抵销 D.清偿
27.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有一钢材买卖合同,合同总价款500万元,甲公司依照约定向乙公司交付定金50万元后,乙公司未按合同交付钢材。乙公司应向甲公司返还定金( ) A.200万元 B.150万元 C.100万元 D.50万元
28.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 B.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一定有民事行为能力 C.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定有民事权利能力
D.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都具有平等性 29.根据民事责任内容的不同,民事责任可分为( ) A.履行责任、返还责任和赔偿责任
B.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与侵权民事责任 C.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 D.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30.根据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的范围,合伙可以分为( ) A.个人合伙与单位合伙 B.普通合伙与有限责任合伙 C.合伙企业与其他合伙 D.普通合伙与单位合伙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下列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一般生效要件的有( ) 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不违公共利益
C.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或者禁止性规范 D.有意思表示 E.意思表示真实
32.下列侵权行为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是( ) A.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 B.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 C.被监护人致人损害 D.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E.地面施工致人损害
33.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有( )
A.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B.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C.伪造、篡改遗嘱,情节严重的 D.遗弃被继承人的 E.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34.下列有关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表述正确的是( ) A.地役权是不动产物权
B.动产物权原则上以占有为公示方式
C.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的划分标准是标的物种类的不同 D.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
E.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的成立和变动的要件不同 35.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 )
A.债务人须对第三人享有权利 B.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C.债务人已陷于迟延 D.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E.须以债务人的名义向第三人请求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36.简述共同共有的特征。 37.简述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
38.简述可撤销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 39.简述监护人的职责。 40.简述债权的特征。
四、论述题(本大题10分)
41.试述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2.李某以自有房屋为抵押,向银行借款20万元,双方在5月4日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后李某又向王某借款30万元,以上述房屋为抵押,双方在 5月6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因王某认为房屋价值太小,李某又将一祖传玉器交给王某,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现李某无力返还借款,且银行和王某的债权都已到清偿期,房屋拍卖得款25万元,玉器拍卖得款8万元。
问:(1)银行和王某对拍卖房屋的价款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说明理由。 (2)王某对拍卖玉器的价款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说明理由。 (3)拍卖房屋和玉器的价款应如何清偿债务?
43.一天下午,某电机厂工人赵某和钱某受本厂指派,到某制氧厂提取10瓶氧气,等到电机厂派车来接时已是晚上10点多钟,由于一车一次只能运9瓶,于是赵、钱二人将剩余的一瓶悄悄藏匿在孙某的木船上,打算明日来运走。半夜2时许,因不放心氧气瓶,二人又到船上来查看,未见异常便离去。走时,钱某未将随手丢在船上的烟头熄灭,恰逢船上的氧气瓶漏气,遇火点燃,木船炸毁。船主孙某闻声赶到现场,发现与自己多次发生争吵的李某正站在30米外的自家船上向这里观看。孙某当即断定是李某炸船,于是将李的船只扣下,并向派出所报案。
问:(1)李某的船被扣,造成营运损失500元,如何承担?为什么? (2)孙某木船被炸损失5000元,如何承担?为什么?
全国200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法学试卷参
一单项选择题
1.B(14P200) 2.B(14P215) 3.A(16P258) 4.D(14P227) 5.B(16P 274) 6.B(14P214) 7.A(25P 402) 8.C(25P 402) 9.D(26P 419) 10.C(25P392) 11.D(3lP473) 12.A(32P488) 13.D(32P493) 14.A(32P 485) 15.A(32P499) 16.D(5P82)
17.C(8P132) 18.D(2P37) 19.A(1P14) 20.C(22P350) 21.A(10P147) 22.C(21P 339) 23.D(18P302) 24.C(19P313) 25.B(11P313) 26.B(23P362) 27.C(2lP345) 28.C(3P44) 29.A(2P39) 30.B(5Pso)
2. [解析]先占是指占有人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所有权的法律事实,按照大多数国家的民法规定,先占的成立应具备下列三个条件:①先占的标的物须为无主物;②先占的无主物须为动产;③先占人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从实际情况看,我国是承认先占制度的(如对废弃物可因先占而取得所有权、对可狩猎的动物可因先占而取得所有权等)。本题中,该电脑因损坏而被王某抛弃,从概念上来说,此时其已成为无主物的形式之一——废弃物。据此,该案中,张某基于先占取得电脑的所有权,王某无权要求返还。答案为B(14P215)。
3. [解析]抵押人就标的物设立抵押权后,并不丧失对抵押物的所有权。抵押人可以处分抵押物。关于抵押物法律上的处分,《担保法》第49条第1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据此,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通知抵押权人乙。答案为A(16P258)。
5. [解析]我国《担保法》第76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据此,排除选项A、C、D。答案为B(16P274)。
10. [解析]因为继子女对继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并不决定于其与生父母的关系,所以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并不影响其对生父母的遗产继承权。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仍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反之,继承了生父母遗产的继子女,只要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仍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继子女有“双重继承权”。答案为C(25P392)。
14.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22条及《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责任的承担者主要是生产者(制造者)和销售者。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对产品的消费者应承担无过失责任。据上,本题中,李某只能请求超市或肉联厂承担赔偿责任。答案为A(32P485)。
15.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27条的规定,动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有:①受害人的过错;②第三人的过错。其中,第三人的过错是指受害人和动物占有人以外的人对动物造成损害有过错。如某人唆使邻居的狗扑咬他人等。如果动物的占有人能够证明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则应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所以,本题中,丙的损失应由“第三人”甲承担。答案为A(32P199)。
18. [解析]构成权利滥用的条件有:①行为人有权利;②行为人行使权利的行为损害了他人或社会利益;③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答案为D(2P37)。
22. [解析]本题考查保证的成立条件。保证人是以自己的信用、名义为债务人作担保的,因此,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是保证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如果行为人只是向债权人介绍或者提供债务人的支付能力,而没有明确表示对债务人履行合同承担保证责任的,则不能认定保证成立,行为人便不是保证人。本题中,丙并没有明确表示对甲不还钱时其需承担的保证责任。所以该口头保证在合同法意义上的保证中不成立。答案为C(21P339)。 29.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的分类。常见的民事责任分类有以下几种:根据民事责任发生的原因,民事责任可分为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和侵权的民事责任。根据民事责任的内容,
民事责任可分为履行责任、返还责任和赔偿责任。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民事责任可分为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根据民事责任的内容有无财产性,民事责任可分为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答案为A(2P39)。
二多项选择题
31.ABCE(7P108) 32.BCD(29P454) 33.ACDE(24P378) 34.ABCDE(13P177) 35.ABCD(20P3j2)
32. [解析]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受的,只有在法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在我国法中,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主要有: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等。另外,我国监护人民事责任的根据采取的是他人行为说,监护人的民事责任属无过错责任的范畴,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答案为BCD(29P454)。
34. [解析]根据物权的标的物种类,物权可分为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是指以动产为标的物的物权。如动产质权、留置权等不动产物权是指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物权。如不动产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农地承包权、地役权等。它们的成立和变动的要件、公示方式不同。动产物权原则上以占有为公示方式,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答案为ABCDE(13P177)。
35. [解析]本题考查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属领会内容。答案为ABCD(20P332)。
三简答题
36.(14P227)简述共同共有的特征。 答:(1)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的共有。
(2)共同共有的发生以共有人之间存在共同关系为前提。 (3)共同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7.(1lP154)简述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
答:人格权是指作为民事主体必须具备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并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民事权利。
(1)人格权是作为民事主体资格所必备的权利。 (2)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固有的一种权利。 (3)人格权是以人格利益为客体。 (4)人格权是由法律确认的。
38.(7P118)简述可撤销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
答:(1)二者发生的原因不同,可撤销民事行为发生的原因是意思表示有瑕疵,而无效民事行为发生的原因是行为根本不具备法律行为的要件;
(2)二者的效力不同,可撤销民事行为是有效的,仅在有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而撤销该行为时,该行为的效力才因被撤销而溯及地消灭,自始无效,而无效民事行为自始就不能发生效力;
(3)确认二者无效的条件和程序不同,可撤销民事行为是否撤销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只有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才有权请示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而无效民事行为是绝对无效的,行为人及利害关系人都可以主张无效,或者仲裁机构也可依职权确认其无效。 39.(3P51)简述监护人的职责。
答:(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维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利益;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不得为自己利益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管理和教育被监护人;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40.(18P292)简述债权的特征。
答:(1)债权是请求权;(2)债权是相对权;(3)债权的设定具有任意性;(4)债权具有期限性。
四论述题
41.(3P41)试述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 答: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民事权利能力仅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的资格,仅是主体享受民事权利的前提条件和可能性,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参与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实际享有某种利益的形式,是以利益为内容的;
(2)民事权利能力是由法律赋予的,不决定于主体的意志,而民事权利的享有可由主体的意志决定;
(3)民事权利能力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既不能放弃,也不能转让,而民事权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主体可以放弃和转让;
(4)民事权利能力不仅是享受民事权利的资格,也是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即民事权利能力也包含承担民事义务能力,而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是相互对立的概念,是不能相互包含和相互替代的。
五案例分析题
42. [答案] (1) 银行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王某享有优先受偿权。理由:房屋抵押以抵押物登记为生效要件,所以李某与银行的抵押合同未生效。李某与王某就房屋抵押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生效。(16P261)
(2)王某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李某与王某就玉器订立的质押合同自玉器交给王某时生效。(16P269)
(3)拍卖房屋和玉器的价款应用于优先偿还王某的借款,剩余部分用于偿还银行的借款。(16P262)
43. [答案](1)李某的损失应由孙某赔偿。因为属于一般侵权民事责任,孙某应该知道自己扣船的后果,主观有过错。(30P456)
(2)孙某的损失应由电机厂和制氧厂共同承担。因为制氧厂产品质量不合格;电机厂职工赵某、钱某在从事法人经营活动中因过错致人损害,应由电机厂承担。电机厂承担责任后可向赵某、钱某进行追偿。(32P485)
全国2007年1月自考民法学试题及答案 课程代码:00242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甲、乙合伙经营期间,对丙负债3万元。后来,丁加入合伙成为新的合伙人。该债务应该( B )
A.由甲和乙连带承担B.由甲、乙和丁连带承担C.由甲和乙按照约定的比例承担D.由甲单独承担
2.下列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情形是( A )对己代理,双方代理,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A.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法律行为B.代理人所为的代理行为超越其代理权
C.行为人自始就没有代理权而实施代理行为 D.代理人的代理权消灭后仍以代理人身份而为代理行为
3.在权利人行使权利时,义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权利是一种( D )
A.支配权B.请求权C.形成权D.抗辩权
4.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意思表示不自由的是( D )
A.真意保留行为B.通谋虚伪表示C.隐藏行为D.受欺诈的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不自由:(1)受欺诈的意思表示。(2)受胁迫的意思表示。(3)为难中的意思表示。
5.民事权利自我保护的方式中的自卫行为是( C )
A.人身拘束行为B.扣押行为C.正当防卫D.提起诉讼
6.李某委托张某代为销售彩电,张某与多个客户签订彩电买卖合同后,李某突然死亡,而客户正急待供货。这时张某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行为是( C )
A.无效民事行为B.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C.有效民事行为D.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7.民法的调整对象是( C )
A.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B.社会关系C.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D.思想关系
8.下列有关典权的判断,正确的是( B )
A.典权的客体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B.典权是以支付典价为对价的物权
C.典权可以有期限的,也可以没有期限的 D.典权的成立不以支付典价为必要
典权:是指支付典价,占有他人之不动产而进行的使用收益的权利。典权具有如下特征:
1、典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2、典权是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
3、典权是以占有典物为成立要件的物权。4、典权是以支付典价为对价的物权。5、典权是有期物权。
9.下列有关用益物权的判断,错误的是( C )
A.用益物权的标的物只能是不动产B.用益物权的行使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
C.用益物权不具有性 D.用益物权主要是就物的使用价值对物进行支配
一、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用益物权:是指对于他人之物,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用益物权具有用益性。 2、用益物权具有性。
3、用益物权具有占有性。 4、用益物权的客体是不动产。
二、用益物权的种类
地上权、地役权等是基本的用益物权。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国有资源使用权、采矿权、国有企业经营权、渔业捕捞权、狩猎权、水权等。
10.甲作为出租人与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后甲又以该房屋作抵押,与丙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则( D )
A.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有效,甲与丙的抵押合同无效
B.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有效,经乙同意甲与丙的抵押合同也有效
C.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无效,甲与丙的抵押合同有效
D.甲与乙的租赁合同有效,甲与丙的抵押合同也有效
根据规定,出租的房屋可以进行出卖或者抵押,这种抵押行为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间内若房东将房屋抵押出去,承租人可以继续住在那里,出租人同时可以继续收取租金。若房东因不能偿还债务等原因而将房屋变卖,承租人可以按照原来合同的约定继续住在房子里。
11.甲向乙借款15万元,以一仓单质押。双方于2005年3月5日达成口头协议,2005年3月8日订立质押合同书,甲于2005年3月10日将仓单交付给乙。2006年5月30日还款期限届满,甲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为( C ) 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A.2005年3月5日 B.2005年3月8日 C.2005年3月10日 D.2006年5月30日
12.甲委托乙保管其电视机,乙未经甲同意将电视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下列说法正确
的是( B )
A.甲不得向乙要求返还卖电视机所得的款项 B.甲不得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
C.甲可先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后丙可向乙追偿 D.乙可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
13.2003年5月4日,甲向乙借款2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于同年6月1日将一头怀胎的母牛作为质押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7月2日,母牛生下小牛一头。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B )
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5月4日 B.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6月1日
C.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2003年7月2日 D.作为质押物的母牛所生的小牛应归乙所有
动产质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的范围:包括原物质以及物质的从物、孳息物、代位物等。
在上例中,假如在母牛质押给小李期间生下小牛一头,那么小牛就是作为质物的母牛的孳息。小李不仅可以在小张不还钱的时候把母牛和小牛一起变卖,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得到清偿;如果小李为了母牛产下小牛花费了一定财物,还可以用小牛优先充抵这部分的花费。
14.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分割遗产后,发现被继承人有未清偿的个人债务的,首先应由( A )
A.法定继承人以其所得遗产清偿 B.遗嘱继承人以其所得遗产清偿
C.受遗赠人以其所得遗产清偿 D.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以其所得遗产清偿
15.甲于2001年立有一公证遗嘱,2003年立有一自书遗嘱,2004年病危期间又立有一代书遗嘱。三份遗嘱均符合遗嘱的有效要件,但内容相抵触。2004年10月甲病故,其遗产应( C )
A.按法定继承处理B.按自书遗嘱处理C.按公证遗嘱处理D.按口头遗嘱处理
当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多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立有多份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16.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A )
A.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可以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但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D.可以按代位继承分得遗产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及其直系晚辈血亲、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7.下列对转继承适用范围的表述,正确的是( D )
A.只适用于遗嘱继承 B.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
C.只适用于遗赠扶养协议 D.适用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18.甲将摄录有自己婚礼庆典活动的仅有的一盘录像带交给个体户乙制作成光盘保存,乙的店铺因丙抽烟不慎失火烧毁,导致录像带灭失。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B )
A.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并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B.甲可对乙提起侵权之诉,并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甲只能对丙提起侵权之诉,并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9.对于人身伤害,既可以适用财产责任方式,也可以适用非财产责任方式。下列属于财产责任方式的是( D )
A.恢复名誉B.消除影响C.赔礼道歉D.赔偿损失
20.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 )
A.1年B.2年C.4年D.6年
21.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侵权责任时,受害人无须证明的是( C )
A.存在损害事实B.行为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C.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D.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2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特殊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是( B )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致人损害B建筑物致人损害C.环境污染致人损害D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特殊侵权行为主要有:
(1)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行为。(2)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3)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4)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5)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6)工作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7)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 (8)无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23.下列有关债权人撤销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D )
A.撤销权针对的均是双方行为 B.撤销权只能针对无偿行为
C.撤销权的行使一律不以第三人主观上有过错为条件 D.撤销权的行使应以向起诉的方式为之
24.同一主债有二人以上的保证人时,如法律或合同没有明确保证人是承担按份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时,应( C )
A.承担按份保证责任B.平均承担保证责任C.承担连带保证责任D.不承担保证责任
25.甲偷看了好友乙的日记后,向其他人透露乙在日记中所记载的一些情感话语。众人虽未以此取笑,但乙得知后仍倍感痛苦而跳楼自杀,导致下肢瘫痪。甲的行为( C )
A.不构成民事侵权B.侵害了乙的身体权C.侵害了乙的隐私权D.侵害了乙的名誉权
26.下列事实属于不当得利的是( B )
A.黄某向常某借款,未到还款期限提前偿还
B.甲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货款20万元,但因会计的过错实际支付30万元
C.甲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交付定金
D.林某拾得万某的手机交还给万某,为表示感谢万某给林某100元
27.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随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债的( A )
A.混同B.抵销C.免除D.提存
28.区分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的法律意义在于( D )
A.财物之债不履行时,可以金钱赔偿,而劳务之债不能
B.财物之债是单一之债,而劳务之债是多数人之债
C.财物之债是不特定的,而劳务之债是特定的
D.财物之债可强制执行,而劳务之债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区分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的意义在于:财物之债一般可由第三人代替履行,并可以强制履行;劳务之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得让第三人代替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不得请求强制履行,而只能请求损害赔偿。
29.下列权利中,不属于人格权的是( A )
A.监护权B.肖像权C.名誉权D.名称权
30.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的划分标准是( D )
A.债的主体的不同B.债权内容的不同C.债务内容的不同D.债的标的物不同
1、根据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分为: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
2、根据标的物属性的不同,分为: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3、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分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4、根据各方各自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及相互间关系,分为:按分之债与连带之债。
5、根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分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6、根据两个债之间的关系,分为:主债与从债。
7、根据债务人的义务是提供财物还是提供劳务,分为: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31.张某有妻刘乙,两个孩子张丙和张丁,张某祖父仍健在。张某与刘乙共有房屋6间、水牛2头。张某死后,对该财产分割,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CE )
A.房屋六间由刘乙分得3间、张丙、张丁和张某的祖父各l间
B.房屋六间由刘乙分得4间,张丙和张丁各1间
C.在遗产没有分割之前,各继承人对遗产的权利为共同共有
D.在遗产没有分割之前,各继承人对遗产的权利为按份共有
E.对水牛的分割应采取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而不宜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32.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ABD )
A.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B.有损害事实C.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D.污染环境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E.主体仅限于法人
33.下列表述中体现了物权的排他效力的是( BCD )
A.物权的权利人只能为一人 B.物权优先于债权
C.在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
D.同一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 E.在同一物上所有权和债权不能并存
排他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亦即在同一物上已存在的物权具有排除在该物上再成立与其内容互不相容的物权的效力。
例1:甲将不属于自己的房屋卖给了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这个时候,房屋真正的主人丙出现,要求从甲手中要回房屋。乙欲取得房屋的法律根据是合同之债,而丙欲取得房屋的法律根据是其对房屋享有的物权。这个时候,法律优先保护丙的利益,将房屋给丙。而乙只能通过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来弥补损失,而不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例2:甲同意将10吨水泥出卖给乙,乙就取得了请求甲交付10吨水泥的债权。后来甲又将这10吨水泥卖给丙,并交付给了丙,并就取得了已交付的10吨水泥的所有权,而乙只能请求甲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以上两例就是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含义。
34.下列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的有( BD )
A.代理权终止后仍然以代理人身份所为的民事行为表见代理
B.出卖人误将名画真迹当赝品出卖的行为
C.出卖人出售以次充好的商品的民事行为
D.甲误把乙出借物品给自己而认为是赠与给自己而承诺的民事行为
E.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可撤消、可变更民事行为的种类:
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形下所为的民事行为。
35.债务人将该债的标的物提存以后,则 ( ABCD )
A.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 B.标的物灭失的风险转移给债权人
C.标的物所产生的孳息转移给债权人 D.标的物的保管费用转由债权人承担
E.标的物的保管费用仍由债务人承担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36.简述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答:(1)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2)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3)造成损害后果;(4)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37.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答:(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参与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人;
(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负担的民事义务。
38.简述债的发生依据。(债的发生原因)
答:债的发生:指债权债务关系的产生,即一项特定的、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当事人之间得以创设。
债的发生的原因:(1)合同。(2)不当得利。(3)无因管理。(4)侵权行为。(5)缔约过失。
39.简述法人责任的特点。 答:法人的责任是指法人在对其在民事活动中发生的债务负责清偿的民事责任。有以下特点:
(1)是法人承担的民事责任; (2)是法人对其自己的债务承担的责任;
(3)是以法人的财产承担的责任;(4)法人的责任不能代替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责任。
40.简述共同加害行为的特征。
答:特征:(1)主体复合性;(2)主观的共同过错性;(3)行为的共同性; (4)结果的单一性。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0分)
41.试论述物权的优先效力。
答:物权的优先效力分为两种:一是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二是物权和债权的优先效力
(1)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的判断依据是以成立在先、权利在先为原则,以定限物权优于所有权,法定物权优于约定物权为例外。
(2)物权和债权的优先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并存债权和物权时。无论物权在债权之前或之后成立,都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权对债权的优先效力包括所有权的优先性、用益物权的优先性、担保物权的优先性。但是物权优先于债权有个例外,那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相当于把租赁权物权化。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2.李某有一子甲和一女乙,乙出嫁后,李某随甲一起生活,但由于李某年老多病,甲十分嫌弃,经常打骂虐待李某,李某多次表示痛不欲生,村民多方劝解无效。甲有两个儿子丙、丁,丙常常照顾李某,在甲车祸身亡后,李某搬到丙家,由丙照料起居。李某病逝后,留有遗产10万元人民币。
问:(1)对于李某的遗产哪些人享有继承权?说明理由。
答:对于李某的遗产只能由其女继承。理由:本案中,李某之子甲对李某进行虐待,造成李某痛不欲生,已经构成情节严重的情形,根据规定丧失了继承权。丙、丁则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并且在其父甲丧失继承权后也无法取得代位继承权,因此不能继承遗产。
(2)丙是否可以分得遗产?说明理由。
答:丙可以适当分得遗产。《继承法》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43.甲与乙系邻居,2003年5月18日,甲搭乘乙的摩托车时,由于乙刹车时误踩油门与大树相撞,甲被摔倒在地上,造成颅骨骨折。在医院治疗后,甲花去医疗费14500元。甲出院后,乙经常去探望,甲未向其要求支付医疗费,但乙于2004年4月主动给甲送来了8000元医疗费。2005年3月,甲向乙要求支付住院期间剩余的医疗费6500元,遭到乙的拒绝。2006年2月2日,甲向提起诉讼,要求乙承担剩余的医疗费6500元。
问:甲提起诉讼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如何确定本案的诉讼时效?并说明理由。
答:甲提起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本案的诉讼时效应当这样确定:2003年5月18日发生事故,甲被摔成颅骨骨折,属于人身伤害中伤害明显的,诉讼时效应从受伤之日即该日起算1年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乙2004年4月主动给甲送来8000元医疗费,是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2005年3月甲在1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内向乙主张剩余医疗费的权利,诉讼时效再一次中断,重新计算。2006年2月2日在重新计算的1年的诉讼时效期限内向起诉,诉讼时效又一次重新计算。故本案不存在诉讼时效已过的问题。
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有: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申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1)提起诉讼。(2)权利人提出要求。(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16、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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