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教师评课标准
一、教学目的(体现目标意识)
1、教学目标全面,具体、明确,符合课标、教材和学生实际。
2、重点和难点的提出与处理得当,抓住了关键,能以简代繁,所教知识准确。
3、教学目标达成意识强,贯穿教学过程的始终。
二、教学程序(体现主体意识)
1、教学思路清晰,课堂结构严谨,教学密度合理。
2、面向全体,体现差异、因材施教,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3、传授知识的量和训练能力的度适中,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4、给学生创造机会,让他们主动参与,主动发展。
5、体现知识的形成过程,结论由学生自悟与发现。
三、教学方法(体现训练意识)
1、精讲精练,体现思维训练为重点,落实“双基”。
2、教学方法灵活多样,符合教材、学生和教师实际。
3、教学信息多项交流,反馈及时,矫正奏效。
4、从实际出发,运用现代教学手段。
四、情感教育(体现情感意识)
1、教学民主,师生平等,课堂气氛融洽和谐,培养创新能力。
2、注重学生动机、兴趣、习惯、信心等非智力因素培养。
五、教学基本功(体现技能意识)
1、用普通话教学,语言规范简洁,生动形象。
2、教态亲切,自然、端庄、大方。
3、板书工整,美观,言简意赅,层次清楚。
4、能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5、课堂能力。
六、教学效果(体现效率意识)
1、教学目标达到,教学效果好的教学效果
2、学生会学习,课堂气氛活跃。
3、信息量适度,学生负担合理,短时高效。
七、教学特色(体现特色意识)
1、教学富有个性特点。
2、教师形成教学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