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隐匿电报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2020-10-28
来源:化拓教育网
律师分析:
刑法中隐匿电报罪的立案标准:本罪是行为犯,只要邮政工作人员实施了私自隐匿电报的,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本罪的主体是邮政工作人员。这里的邮政工作人员,是指国家邮政事业管理部门的营业员、发行员、分拣员、投递员、接发员、押运员以及受邮政部门委托的代办员、分邮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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