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产假休98天产假。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为98天,其中包括产前可以休假的15天;如果遇到难产,产假可以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情况下,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可以增加15天。另外,女职工如果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可享受15天产假;若怀孕满4个月流产,则享受42天产假。
护士产假期间工资会发放基本工资,不管是在编的还是聘用的都有工资的,不过可能只有基本工资而已。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产假期间不能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包括:各种补贴,奖金,计件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等。产假工资,是指女职工在休产假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产假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
综上所述,护士享有产假权益,产假天数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确定,并在产假期间和结束后,其合法权益应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