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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同要约邀请

2021-07-19 来源:化拓教育网

合同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的合同。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如果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一、单方允诺行为包括哪些类型

单方允诺行为分为三类:即要约行为、先合同义务行为、要约邀请行为。

1.要约行为。要约行为是当事人单方面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含有合同具体内容的意思表示。此种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要约行为。

2.先合同义务行为。先合同义务行为是指缔约前,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一方当事人对于前来订约方的人身、财产、交易安全所应尽到的义务。

3.要约邀请行为。

二、要约邀请与要约邀请有什么不同

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宣传册的约定能作为开发商承担责任吗

宣传册如果构成要约的,能作为证据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宣传册一般属于要约邀请,但如果宣传册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应成为合同的内容。当事人违反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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