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5、走私制毒物品罪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10、强迫他人吸毒罪
11、容留他人吸毒罪
12、非法提供品、精神药品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地方各级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机关报告。
第二十一条 国家对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