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应该找哪个部门?
本文介绍了关于一房多卖的处理方式以及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一房多卖时,可以联系房管部门或法院进行处理,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或卖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合同条款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等事项。
法律分析
一、关于一房多卖的处理,应该联系房管部门或法院进行处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如果是开发商一房二卖,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2倍购房款以内的赔偿;如果知是二手房买卖,可以要求卖主承担违约责任,严重的,卖主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关于卖主承道担刑事责任的案例,人民法院报登载过,可以登陆人民法院报网站查询。
二、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
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3、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4、一定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对房屋预售合同上的暂测面积和交房时的正式合同上的实际面积差异提出意见,并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补充条款。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5、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6、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一个房屋只能够进行一次售卖,如果一层多卖的现象发生的话,完全是可以通过找到相关部门来进行投诉举报,并且和对方协商,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违约金的赔偿,否则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
结语
这段话总结了关于一房多卖和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的内容。对于一房多卖的情况,应该联系房管部门或法院进行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如果是开发商一房二卖,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2倍购房款以内的赔偿;如果是二手房买卖,可以要求卖主承担违约责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合同条款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如果一层多卖的情况发生,可以找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和对方协商,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违约金的赔偿,否则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五节 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十七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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