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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责任调解协议是否可以针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或撤销?

2020-01-25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工伤责任调解协议是指用调解方式解决工伤纠纷达成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第八十四条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工伤责任调解协议可以被调解双方或者当事人之一在调解协议签订后十五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或者提出修改要求。但是,如果调解双方或当事人之一发现协议内容明显不合理或违反法律法规,可以在签署协议之前拒绝签署或者终止调解,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第八十四条:“工伤保险金和医疗费用由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一次性支付。雇主和保险机构对事故原因和工伤程度不同意的,应当重新鉴定;对鉴定结果不同意的,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处理。”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调解员应当尊重调解当事人的意愿,协助他们自行解决劳动争议。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员应当将其记入书面凭证,并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调解协议生效后,调解员应当告知当事人享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或者修改调解协议的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条:“单位人员因执行任务造成损害,由单位承担。”

综上所述,工伤责任调解协议可以针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或者撤销,但是双方必须在签订协议后十五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或者修改要求。同时,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前应当认真考虑协议内容是否合理,自主选择是否签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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