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律师收费有哪些规定
对于工伤律师的收费各地是不同的,如果在当地找不到对于工伤比较专业的律师,可以请相关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自己或家人跑腿执行,也是一样的。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本表提供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100001元元部分4%~5%元元部分3%~4%元元部分2%~3%元元部分1%~2%元以上部分0.5%~1%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8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但最低不少于1000元。
四、办理刑事诉讼案件(一)侦查阶段:
1、提供法律咨询:300~500元次;
2、申请取保候审:500~3000元件;
3、代理申诉和控告:1000元~10000元件。(二)审查起诉阶段: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12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
(三)审判阶段: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1)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500元~20000元件;
(2)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元~15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计时收费办理本标准第一至五项所列法律服务事项,可以适用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100~2000元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办理法律服务事项时花费在旅途上的时间,折半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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