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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河道管理的通告

来源:化拓教育网

  各行政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现就严禁我镇党员干部参与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镇党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

  二、凡是党员干部参与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凡用或以形式行贿受贿的,依据有关规定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案件的查办,对参与的人员要查明身份,凡涉及党员干部的,要逐件登记,除严格依法处理外,还要及时向镇纪委报告,追究纪律责任。凡瞒报、拖报、漏报或因徇私、失职致使党员干部逃避党政纪处理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全镇党员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陋习。要加强对家属的管理,教育他们不得参与各种形式的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抓好对所分管块口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坚决刹住的歪风。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党员、干部参与问题不制止、不查处或者隐瞒不报的,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组织明察暗访、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等方式,加大对党员干部参与问题的治理力度。对党员干部参与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

  镇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94-4669777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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