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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转让的程序规定是什么?

2023-02-02 来源:化拓教育网

1、决议

确定转让方主体。主体确定的依据是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果转让标的物是企业有形资产,则企业本身为转让方;如果转让标的物是企业股权,则企业的投资方即股东为转让方。

转让方案形成决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如国有独资企业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时转让方案还应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将转让方案形成的决议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

2、决定或批准

这一环节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转让事项的首次审批,主要是对企业内部资产转让决议的审核。

3、清产核资及财务审计

清产核资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做到账、卡、物、现金等齐全、准确、一致,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核实和界定国有资本金及其权益,其中国有企业借贷资金形成的净资产必须界定为国有资产。财务审计由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包括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

4、必须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

由转让方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范围包括企业的有形资产如机器、房产、土地使用权和无形资产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另外还包括股权。评估基础是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结果。

5、公告

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由产权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

6、选择受让方

经公告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以拍卖或招投标方式进行产权交易。只有一个受让方的,可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此时受让方的资质、商业信誉、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能力、资产规模都将成为转让是否成功必要条件。

7、签订合同

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如果是以协议方式转让的,应当将双方草签的协议提交公司决策层审议,如国有独资企业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8、审批备案

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登记。

9、产权变更登记

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国有资产的转让是一种对国家财产合理调配的方式,这项活动对于推动国家和社会的进步、资产的合理调配有着重要的作用。可以通过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是协议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保证协议内容的针对性、完整性,避免后续出现经济纠纷。

一、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进行充分协商,依法妥善处理转让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后,草签产权转让合同,并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程序进行审议。第三十条规定对于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中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在实施资产重组中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给所属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经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国有产权。

1、公开征集后的协议转让为了保证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国有资产不流失,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对于采用协议转让有严格要求,通过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但是仍需要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对于公开征集,必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示20个工作日。

2、经批准的协议转让经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也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有两种情况可以批准。第一,对于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中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经批准可以采用协议转让,比如军工企业、烟草行业,对于国家来说不适宜公开征集受让方,事关国家经济命脉,所以经省级以上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第二种情况是企业实施资产重组中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给所属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这种情况是一个企业集团内部的转让,目的是为了达到资产机构的优化配置,在产权转让中不会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经批准后可以采用协议转让。

不论是那种情况的协议转让,出让方都应当精心设计转让方案,就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企业的发展等问题和出让方反复协商,达到双方都比较满意的结果,尤其是涉及职工利益的,一定通过职代会讨论,形成职代会决议。

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中,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备案的评估报告是双方协商价格的基础,成交价格低于评估结果90%的,应当报有批准权限的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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