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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刑事案件需要多长时间?

2023-04-12 来源:化拓教育网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根据不同情况有以下几种:20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1个月或1.5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等)、3个月或3.5个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延长2个月)、4个月或4.5个月(特定复杂案件,可延长1个月)、5个月或5.5个月(最高法院审理的刑事上诉案件,可延长1个月)、9个月(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可延长3个月)。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20日: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二、1个月,1.5个月:即:1+0.5=1.5个月审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的案件: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

2、被告人被羁押的

3、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

4、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

三、3个月或3.5个月,延长2个月:1(1.5)+2=3(3.5)个月审限为1个月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的案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四、4个月或4.5个月:即:1(1.5)+2+1=4(4.5)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五、5个月或者5.5个月:即是:1(1.5)+2+1+1=5(5.5)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六、9个月:即:6+3=9个月6个月,延长3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结语

根据刑事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不同类型的案件有不同的审理期限。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为20日;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可延长2个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期限可延长2个月;特殊情况下的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的期限可延长一个月;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6个月,可延长3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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