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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权能转让吗

2022-07-28 来源:化拓教育网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但是宅基地使用权由于不属于个人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可以继承。继承后可以使用宅基地。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建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一、在农村女儿嫁出去后,能继承自己家宅基地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宅基地所有权不属于使用人,不属于其遗产,不能被继承,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上的房屋等建筑属于使用人所有,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而根据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其女儿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宅基地上的住宅及附属设施。

二、变更宅基地使用证程序

变更宅基地使用证程序如下:

1、申请变更;

2、经过测量后,填写变更申请表;

3、由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审批;

4、审批通过后,颁发变更信息后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以及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面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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