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保不足额缴纳,可以起诉吗?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主要是指单位虽然按照规定按时为职工缴纳社保,但是没有按照社保法规定的缴费基数足额缴纳,或是降低缴费基数进行缴纳的情形,这种情况当然是可以起诉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社保法对于缴费基数的规定是非常明确的,从各个地方的规定来看,基本上都是参照社保法的规定,制定本地的实施条例。按照各地实施条例的规定,单位缴费按照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当本人实际工资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时,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当本人实际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时,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高出部分不计算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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