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银行贷款、招投标、开设网店、评选先进甚至商品房出售等方面受到,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
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的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其登记的企业的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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