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3年空置房减免物业费
重庆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及具体规定。空置房不以住人为依据,而是根据水、电、气表是否动来确定物管费。未装修收50%,装修后为100%。即使长期空置,业主仍需支付一定的物业费,一般为一半。安置房换算比例一般为1:1.1或1:1.5,具体可协商。
法律分析
根据《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
一、空置房是什么
空置房是房地产市场上的专用名词,严格概念上是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房子,通俗地说就是指市场上卖不出去的房子。根据国家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最近发布的对商品房空置面积种类进行明确分类的通知,从2003年统计年报开始,将以商品房空置时间作为标准进行划分。空置时间在1年以内的为待销商品房;空置时间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为滞销商品房;空置时间在3年以上的为积压商品房。也称尾房,主要是指商品房的尾盘、长期积压在公司或个人手中的多套、长期无法变现的空置房产或“债权房”等,其中又以商品房的尾盘为主。
由于市场各方对于空置房的定义大不相同,因此很难统计出全国究竟有多少可供购买的空置房,据介绍,尽管建设部对空置房作出了官方定义,但实际上市场上对空置房存在多种定义。
二、重庆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1.空置房不是以住不住人为依据的,而是看你家里三表(水表,电表,气表)有没有动,如果三表只要动了一表,就是全价物管费了。没装修是收50%,装修后就是100%了,是看装修没有而不是看住没住人。
2.业主的房子在小区里,物业公司也在替业主看护着房子和在为小区公共空间提供服务,所以,房子即使长期空置,其业主也不能不交纳一定的物业费。至于交纳多少合适,具体要参考当地的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一般对于交房但未入住的业主来说,会收取一半的物业费的。
三、具体规定
安置房一般不是一平方换一平方,一般都是按照1:1.1或者1:1.5的比例进行换算的,具体的是可以进行协商的。
结语
根据《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空置房的定义及物业费收取标准进行了详细说明。空置房的分类和收费标准均受到严格监管,以保障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权益。在具体规定方面,对于安置房的换算比例也有明确规定,以保证公平合理。希望以上信息能够为您提供帮助。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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