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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试用期内是否可以被辞退?

2022-01-20 来源:化拓教育网

试用期辞退员工的条件:1)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有重大过错;2)医疗期后无法胜任原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3)用人单位需提供证明。符合录用条件且无重大过错的员工不得辞退。

法律分析

试用期是否可以辞退员工,应当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

1、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存在重大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予以辞退,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员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存在重大过错:

(1)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员工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员工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然后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用人单位提出,员工拒绝改正的;

(4)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让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劳动合同的;

(5)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医疗期结束后,员工无法胜任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其他工作的,或者录用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予以辞退;用人单位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

(1)本岗位的具体录用条件;

(2)和员工约定试用期时,是否明确告知员工录用条件;

(3)发生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收集、固定证据,用于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3、员工符合录用条件,并且不存在重大过错的,用人单位不得辞退。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是否可以辞退员工需根据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以及是否存在重大过错来确定。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存在重大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而医疗期结束后,员工无法胜任原工作或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可以辞退。然而,如果员工符合录用条件且不存在重大过错,用人单位则不得辞退员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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