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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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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3、青苗补偿标准。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办理土地确权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

2、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

3、人民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

4、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

5、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也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内容由 庞志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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