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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为13%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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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税率有关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简并税率结构,取消13%的税率,并明确了适用11%税率的货物范围和抵扣进项税额规定。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规定的其他货物。

相关税率如下:

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税率结构,取消13%的税率。

当前,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6%、10%、6%、0%等。

适用16%税率: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适用10%税率: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适用6%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适用0%税率: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

2017年4月19日,常务会议决定,7月1日起,将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中国第一大税种税率简化合并将踏出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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