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工伤认定中,劳动者有权提供证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或者认为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医疗期未满的疾病需要休假治疗的,其所在单位应当及时组织申报工伤认定,并积极协助劳动者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此外,最高人民、最高人民、、部、司法部、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审理刑事工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人民在审理刑事工伤案件时,应当就涉及工伤认定的问题,利用审判程序,查明有关事实,征求有关意见,对工伤认定不准确的,应当进行纠正,并且劳动者提供的有效证据应予采纳。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七条:“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或者认为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医疗期未满的疾病需要休假治疗的,其所在单位应当及时组织申报工伤认定,并积极协助劳动者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关于审理刑事工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在审理刑事工伤案件时,应当就涉及工伤认定的问题,利用审判程序,查明有关事实,征求有关意见,对工伤认定不准确的,应当进行纠正,并且劳动者提供的有效证据应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