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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预审和立项的时间先后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主观:

一般在用地预审通过后十日内会发布征地公告,公告公示到开始征地的时间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但在发布征地公告后,在45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方案通过后就实施征收。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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