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表卡尺检定规程
带表卡尺检定规程(JJG400-85)
本规程适⽤于新制造、使⽤中和修理后的分度值为0.01、0.02和0.05mm、测量上到300mm的带表卡尺的检定。⼀、概述
带表卡尺外形如图1所⽰。卡尺两测量⽖相对移动后分隔的距离,在尺⾝上指⽰毫⽶⽰值的整数部分,在指⽰表上指⽰毫⽶⽰值的⼩数部分。带表卡尺主要⽤于测量零件的外尺⼨和内尺⼨。⼆、技术要求1.外观
1.1带表卡尺的表⾯不应有锈迹﹑碰伤﹑镀层脱落及其它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尺⾝及表盘刻线应清晰﹑⽆⽬⼒可见的断线。
1.2指⽰表的表蒙应透明﹐没有明显的⽓泡和失真现象。指针⽅向与表盘刻
线⽅向应⼀致﹐指针末端与任意刻线相重合时应⽆⽬⼒可见的偏斜﹐相重合的长度应为表盘短刻线全长的(30~80)%﹐指针末端上表⾯与表盘之间的距离应不⼤于0.9mm。指针末端宽度应在0.10~0.20mm范围内。1.3带表卡尺上应有制造⼚名(或商标)﹐出⼚编号和分度值等标记。1.4修理后和使⽤中的带表卡尺﹐应⽆影响使⽤准确度的外观缺陷。2.各部分相互作⽤
带表卡尺的尺框相对于尺⾝不应有明显的晃动﹐尺框沿尺⾝移动应平稳﹐不应有阻滞和松动现象﹐其移动⼒及移动⼒的变化量应不⼤于表1的规定。
指⽰表的表盘转动应平稳﹐指针安装应牢固可靠﹐深度尺不应有窜动﹐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