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东支路(S20-浦东北路)改建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江东支路(S20-浦东北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浦工建管〔2017〕229号)及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范围及建设内容
本次实施的江东支路西起S20跨线桥东侧、东至浦东北路,道路全长约2.55km,规划红线宽度40m。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相关道路附属设施及前期征地动拆迁工作等。
二、设计标准 (一)道路工程
同意本工程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面结构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轴载。
(二)桥梁工程
汽车荷载等级:城-A级。
人群荷载按《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取值。 桥梁设计基准期100年。
抗震设计应按照《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采用。 河道标准依照相应规范及相关管理部门书面意见执行。 (三)雨水工程
雨水工程暴雨重现期P=5年;综合径流系数应根据两侧规划情况进行复核。
(四)污水工程
居民生活污水量标准按162L/p·d计;配套公建污水量排放标准按8L / m2·d(建筑面积)计;工业用地污废水排放标准4000 m3 / d·km2;仓储用地污废水排放标准2000 m3 / d·km2;地下水渗入量按平均日污水量的10%计;其余污水工程设计标准应按照区域污水专业规划取用。
三、工程设计 (一)道路工程 1.平面、纵断面设计
原则同意道路平面设计,按规划中心线为设计中心线,设5处平曲线,应按照规范设置缓和曲线及加宽。工程起点处应处理好与沿江通道S20草高路跨线桥的衔接。下阶段应进一步调研道路沿线地块出入口位置、宽度等情况,做好协调对接工作。
道路纵断面设计,沿线四座桥梁桥面设计标高满足梁底标高要求,但余量偏大,下阶段应根据专家意见及规范进一步优化降低。道路纵断面应进一步与沿线地块标高、地块出入口标高及相交横向道路协调衔接,并满足排水要求。
2.横断面设计
原则同意道路标准横断面采用:3.0m(人行道)+1.5m(绿化带)+3.5m(非机动车道)+2.0m(机非分隔带)+7.5m(机动车道)+5.0m(分隔带)+7.5m(机动车道)+2.0m(机非分隔带)+3.5m(非机动车道)+1.5m(绿化带)+3.0m(人行道)=40.0m。
3.路基路面结构设计
同意路基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路基回弹模量≥30MPa。分隔带内采用盲沟排水设计。应注意处理好新老路基的衔接处理,减小沉降差。
原则同意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新建机动车道路面结构为:4cm SMA-13(SBS改性)+8cm AC-25C(改性)+0.8cm稀浆封层+40cm水泥稳定碎石+20cm 石灰土。相交道路交叉口铣刨加罩路面结构为:4cm SMA-13(SBS改性)+8cm AC-25C(改性)。
其余路基、路面结构设计方案应根据规范并结合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
4.交叉口设计
交叉口应按相关规范在规划红线内设计,与相关横向道路协调以保持交叉口的完整合理。应根据沿线地块交通组织、公交车站设置方案等进一步完善优化交叉口渠化设计。
(二)桥梁工程
同意道路沿线设置高桥横浜桥、毛家浜桥、严家港桥、高新河桥共4座桥梁。
1.原则同意高桥横浜桥采用一跨25m,毛家浜桥采用一跨22m,严家港桥采用16+16+16m,高新河桥采用一跨30m的跨径组合设计方案。桥梁梁底标高及跨径组合以管理部门书面征询意见为准。
2.高桥横浜桥、高新河桥上部结构应根据专家意见及规范对简支钢箱梁和钢-混组合梁结构进一步比选,并补充计算资料、结构耐久性设计和施工方案。
原则同意毛家浜桥、严家港桥上部结构采用刚接空心板梁结构,
加强上部结构的整体受力,提高结构耐久性和安全性。
3.原则同意桩基采用钻孔灌注桩,桥梁下部结构应根据规范要求并结合专家意见进一步优化,下阶段应根据详细地质勘察资料进一步摸清老桥桩基情况,深化老桥拔桩方案。同时补充桩基计算分析资料,桩长、桩数及持力层应综合考虑。
4.河道开挖、整治与桥梁工程同步实施,应加强桥台基坑开挖对河道护岸的保护。桥位处桥台兼做驳岸,应进一步完善桥台与河道驳岸的连接设计。
(三)排水工程
1.排水工程采用雨污水分流的排水。本工程雨水采用自排、就近出浜。污水排水属于上海市合流污水治理一期凌桥污水支线服务范围。本工程部分路段缺乏雨污水专业规划,雨、污水设计方案应征得规划及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后实施,并做好与区域排水规划结合的工作。
2.原则同意雨水排水设计方案:拟沿道路敷设Φ1000-Φ1500雨水管,雨水经收集后分段就近自流排入高桥横浜、毛家浜、严家港、高新河。
3.原则同意污水排水设计方案:
工程起点至K0+120、K0+360至双江路段,翻挖原污水管、新建DN600污水管。双江路处污水管接入已建管道处呈锐角,应作优化。
K0+120至K0+360段,原则同意采用方案一,原Φ600污水管保留利用。根据CCTV检测报告,对存在的结构性缺陷,采用局部现场固化进行修复。待沪通铁路工程方案确定后,与沪通铁路同步进行改建。
双江路至工程终点段,除过高新河的污水管翻挖新建外,其余原Φ800污水管保留利用,应根据CCTV检测报告,对存在缺陷进行修复,应补充修复材料及内衬厚度要求。过高新河处翻挖原污水管、新建DN800污水管。
4.污水管道顶管施工方案应根据规范要求并结合专家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SMW工法围护方案,细化顶管位置与桥台及地基桩基加固的关系,复核顶管过河时河底覆土厚度。同时补充开槽埋管的支护设计方案,注意交叉窨井处支护方案。
5.窨井盖座采用防盗防沉降型,窨井同步安装防坠格板。 6.管位应按照管线综合确定,并协调好雨水支管、干管与污水支管、干管交叉时标高上矛盾。
四、附属工程
本工程属城市道路,按城市道路标准设置道路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绿化等附属工程。道路绿地率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应进一步明确行道树等道路绿化建设相关标准及施工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铺设盲道及缘石坡道。下阶段应根据环评批复意见落实相关环保设施。应按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
五、其他
(一)妥善处理好本工程与沪通铁路的关系,下阶段进一步征
询沪通铁路规划建设情况,做好工程对接。
(二)沿线公交站点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划及规范要求,公交设站方案应征询相关管理部门意见。
(三)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地区规划、沿线开发、现状地形
及路网交通组织、环境景观要求等深入研究完善道路、桥梁、排水等方案,务必落实雨、污水出路。
六、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请报新区审批。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