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既可以对总的投资收益或投资亏损进行预先设置,也可以对每一次细分投资行为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和投资亏损目标进行预先设置。投资者在从事投资事业时,应当要具有追求巨富的心态,而投资者对具体可能获得的财富数值,则应当让“命运或上天”来决定。所以,投资者应当对投资收益或亏损数值的总目标进行模糊化,对投资收益或亏损数值的分目标应当具体化。
按照投资目标的构成成分的属性进行划分时,可以划分为:投资收益的总目标和投资亏损的分目标。按照投资总目标的属性特征进行划分,可以划分为总的投资目标和分的投资目标。投资收益或亏损的总目标,即是投资者对投资财富或亏损上的总期望值。投资收益或亏损的分目标,即是投资者对没有投资行为所期望的止损数值或止盈数值。投资财富总或分目标和投资亏损总或分目标。
(1)、投资者对投资收益或亏损总目标的态度
投资收益或亏损总目标的确定性:投资者对投资收益或亏损进行预先设置时,可以给出一个具体的数值。投资收益或亏损总目标的不确定性:投资者对投资收益或亏损进行预先设置时,可以给出一个模糊的数值。投资者实际产生的投资收益或亏损的数值结果具有确定性:投资者卖出其所持有的投资标的,那么就会产生具体数字的投资亏损或收益,因此投资收益或亏损的结果具有确定性。投资者实际产生的投资收益或亏损的过程具有不确定性:只要投资者没有卖出其所持有的相关投资标的,那么投资收益或亏损的数值总是随着投资标的的发展而变化,因此投资收益或亏损的数值就具有不确定性。
投资者对投资收益或投资亏损的总数值可以进行模糊化设置,但不能进行具体化设置。投资者的投资能力,决定投资者实际取得的投资收益数值或实际产生的投资亏损数值,投资者对投资总目标不进行预先设置。在一段时间内,投资者对总体投资收益或亏损数值不能完全把握,但是,对各个细分投资行为却可以适当把握住。因为,在一段时间内,实际产生的总的投资收益或投资亏损,是由多个细分投资收益或亏损构成的。
投资者对投资收益或亏损总目标进行具体化的不利方面:(a)、实际投资收益形成的因素方面:实际投资收益或亏损的具体数值,其形成过程具有的不确定性因素很多,因此,预先设定的投资收益总目标很难与实际的投资收益数值相吻合。投资者设定的投资总目标与实际投资结果的距离不固定。(b)、实际投资结
果形成的时间段方面:投资总目标的时间段长度,比各个细分投资行为所产生投资结果的时间段长度要长。(c)、投资总目标与实际结果距离相差很远时,对投资者投资情绪方面的影响:投资收益总目标与实际投资收益不一致对投资者的影响,投资收益的总目标,由相关投资行为所产生的投资收益构成,而投资者所实施的所有投资行为中并不能每次都能产生相关投资收益,各个投资行为所产生的投资收益有时要依靠运气。因此,投资收益的总目标是实现不容易,是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投资者对投资收益或亏损的目标进行具体化,那么,当投资收益的总目标不能实现时,就会打击投资者的投资情绪。当投资收益总目标远大于实际投资收益时,就会让投资者产生自负情绪。当投资收益总目标远小于实际投资收益时,就会严重打击投资者的投资情绪。(d)、投资总目标对投资者精力方面的影响:投资者为了实现总目标,就会天天把总目标与实际投资收益或亏损数值进行比较,从而让投资者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在总目标和实际投资收益或亏损的数值上,就会削弱投资者对投资计划书的创新灵感的获得。
投资者对投资收益或亏损总目标进行模糊化的优势,或投资者不预先设置出投资总目标的优势:(a)、减少投资者对投资总目标的关注度,从而让投资者把更多时间花费在对投资计划书的完善上。(b)、投资总目标不会成为投资者在从事投资事业时的一个压力。(c)、能让细分投资目标成为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上奋斗的动力。(d)、减少因投资总目标而实施细分投资行为时所产生的投资情绪,对投资者产生的不利或消极影响。(e)、能提高投资者获得巨额投资收益的概率,或者减少投资总目标对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的干扰,那么就能对投资者获得巨额投资收益进行保障。(f)、投资者缺乏投资总目标的或困恼,能让投资者最大化的发挥出投资计划书自身所具有的相关效能,或自由的发挥出自己的投资能力。(g)、投资总目标对投资行为或投资理念的种种,不让投资总目标成为投资者负担的可能性出现。
投资计划书能指引投资者的投资方向,投资总目标并不能指引投资者的投资方向。只要投资者所实施的投资行为属性是正确的,那么,投资者获得投资收益就是必然的。在长期内,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是正确的,那么投资者就能积累起巨大的投资财富。此时,投资者成为巨富,只是一个时间上的问题。(a)、正确的投资行为,能引导投资者走向巨富。而投资者设置出投资收益的总目标,该投资
总目标并不能引导投资者走向巨富。当投资者设置的投资总目标没有实现时,或者与实际结果相差甚远时,投资总目标反而会成为投资者在精神上的一种负担或压力。(b)、投资总目标的设立,能推动或激励投资者实施投资行为时的积极性。但是,在投资行为的性质上属于错误时,那么,投资总目标对投资者所产生的积极性,就会让投资者的投资亏损不断扩大。因此这时候,投资者设置的投资总目标,反而会侵害投资者的相关权益。
投资者设置投资总目标时,在模糊属性方面的把握,应当让该投资总目标具有在概念上是模糊的,在范围上是要宽广的,在为实现总目标的而实施的操作行为上却是具体的。另外,投资者把投资总目标的具体数值,把投资总目标设置成一定数值区间,那么也能很好的模糊化投资总目标。此时,投资总目标的内容为:在一定时间段内,投资者所达到的或所要追求的财富阶层或等级。这样,就能减轻投资总目标对投资者所形成的压力,也就更易于投资者为投资总目标去奋斗。
例如,投资者可以设置出在N周或月或年内,投资财富的总目标要达到自由财富阶层,或要到达非常富足阶层,或要到达超级富豪阶层,或要达到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亿万富翁的行列等。投资财富的总目标要达到1百万元以上,或要达到1千万元以上,或要达到1亿元以上。投资亏损的总目标要达到N百万元以下,或要达到N十万元以下等等。
实际的投资收益或亏损数值,是投资者对金融市场认知程度上的“产物”,投资者对金融市场的认知程度,决定了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中,所能获得的投资收益数值或所产生的投资亏损数值。如果,投资者设置出超过自己对金融市场认知程度的投资总目标,那么这个投资收益总目标,即是一种脱离实际的目标,也是一种无效的目标,从而就会带偏投资者在实际实施投资行为时对投资行为性质的把握,进而让投资总目标成为投资者的压力,而不是成为投资者为之奋斗的动力。
(2)、投资者对投资收益或亏损分目标的态度
投资者设置出投资收益或亏损的分目标,一定要具体化,不能对投资收益或亏损的分目标进行模糊化。投资分目标,具有检验投资者在投资判断结果上是否正确的属性。投资收益或亏损的分目标,即是投资者设置出的止盈或止损的具体数值。因此,投资分目标必须是具体数值,而不能进行模糊化。如果,投资者对投资分目标数值进行模糊化,那么投资分目标就不具有检测的属性。投资分目标,
是针对投资者每一次实施投资行为时而制定出的止盈或止损数值。投资分目标,即是投资者对一只投资标的在发展趋势上的期望值,或者投资者对一只股票在发展趋势上的判断结果。
当一个投资行为在一个投资标的上,其所产生的投资亏损达到一定数值时,那么投资者就能肯定自己的判断结果是错误的。因为,市场对该次投资行为的正确性进行了检验。当投资亏损达到一定数值时,即是投资者对投资标的的判断结果与投资标的自身实际的发展结果产生了偏离或产生了错误。而这个投资亏损的具体数值,则要投资者对其进行科学合理设定。投资者买入相关投资标的后,进行止盈或止损的时间点,即是投资者对投资标的发展趋势拐点或转折点的判断选择。而投资标的发展趋势的实际转折点,与投资者判断的转折点可以不一致。
投资分目标与投资财富或与投资本金的关系:(a)、投资分目标具有停止投资者的投资财富增加或减少的作用,或能起到固定投资财富数量的作用。(b)、投资分目标具有检验或判断,投资者对投资标的发展趋势的判断结果与实际发展趋势是否相一致的作用。(c)、投资分目标具有割断投资亏损,让投资者能最大化取得投资收益的作用。
投资者对投资标的的正确判断现象:(a)、投资者对投资标的发展趋势的正确判断:投资者买入一个投资标的,即是买入这个投资标的的一个发展趋势。投资者买入一个投资标的的方向与投资标的实际发展方向一致,那么投资标的就能为投资者带来投资收益,否则,投资标的就能为投资者带来投资亏损(b)、投资者对投资标的发展趋势拐点的正确判断:投资者对投资标发展趋势拐点的判断,即是投资者对止盈或止损数值是设定。投资者对投资标的发展趋势拐点的判断正确,能让投资者守住投资收益,也能让投资者减少投资亏损
在投资者是做多模式时:(a)、止盈,应当发生在一个发展方向向相反方向发展时的转折点上。例如,在向上发展趋势中,投资者判断的方向与投资标的实际发展方向一致时,止盈,应当发生在向上发展趋势向向下发展趋势时的转折点上,或者应当发生在该投资标的向上发展趋势中的鼎盛阶段;(b)、止损,应当发生在投资者确定或确认出,判断结果与实际发展趋势向背离时。例如,在向下发展趋势中,投资者判断的方向与投资标的实际发展方向不一致时,止损,应当发生在投资者肯定出该投资标的是处于向下发展趋势时,或者应当发生在该投资
标的向上发展趋势中的成长阶段。
在投资者是做空模式时:(a)、止盈,应当发生在一个方向的发展趋势向另一个方向发展的临界点上。例如,在向下发展趋势中,投资者判断的方向与实际发展方向一致时,止盈,应当发生在向下发展趋势向向上发展趋势转换的临界点上,或者应当发生在该投资标的向下发展趋势中的鼎盛阶段。(b)、止损,应当发生在投资者发现其判断结果是错误之时。例如,在向上发展趋势中,投资者判断的方向与投资标的实际发展方向不一致时,止损,应当发生在投资者能肯定出该投资标的是处于向上发展趋势时,或者应当发生在该投资标的向下发展趋势中的成长阶段。
止损或止盈的数值,即是投资分目标的具体数值,是检验该次投资行为是否成功的“分水岭”。投资者可以把投资分目标的具体数值,看成是投资行为或判断结果是否及格的分数线,或者看成是投资者对投资标的的判断结果与投资标的实际发展结果相符或不相符程度的数值。投资分目标,是检验投资者在发展趋势的判断结果上,与实际标准答案或实际趋势发展结果是否相符“分界线”,或是检验投资者对投资标的的判断结果是否达到实际结果及格线的“分数”。投资亏损分目标或止损数值,是投资者对判断结果与实际结果不相符方面的最大容忍度。投资收益分目标或止盈数值,是投资者对判断结果与实际结果相符方面的最大容忍度。
预想结果与实际结果的比较:投资者对投资标的的判断结果与投资标的的实际发展结果在相符程度方面,产生了投资收益属于相符方面的内容,产生了投资亏损属于不相符方面的内容。在相符的程度上:投资者的预想结果与实际结果相符产生一定程度时,投资者就卖出相关投资标的,即是止盈。。在不相符的程度上:投资者的预想结果与实际结果不相符产生一定程度时,就卖出相关投资标的,即是止损。
例如,(a)、当投资者的实际投资亏损的数值,小于投资者设置的投资亏损分目标时,那么投资者就继续持有该投资标的,也表明投资者的判断结果是正确的,或投资者对该投资标的的趋势判断结果是“及格”的。(b)、当投资者的实际投资亏损的数值,大于投资者设置的投资亏损分目标时,那么投资者就卖出该投资标的、进行止损,也表明投资者的判断结果是错误的,或投资者的判断结果
是“不及格”的,或是没有达到实际发展趋势的“及格线”。
投资者应当在每一次实施投资行为中,都应当预先置出投资收益数值或投资亏损数值,或设置出投资分目标。在一次投资行为中,投资者设置出的投资亏损数值或投资盈利数值,是投资者持有或卖出相关标的的关键点位。例如,投资者买入一个投资标的向上发展方向,而实际上投资者出现了投资亏损,当投资亏损达到一定数值时,就会在投资者的思想上产生质变,就会让投资者产生该投资标的是向下发展方向的判断结果。而如果,投资标的的实际最终发展方向却是向上发展趋势,与投资者买入该投资标的时的判断结果是一致的,而此时,投资者在当下却实施了卖出的投资行为,则只能说明投资者设置出的投资分目标是错误的。
实际产生的投资收益数值或投资亏损数值,是金融市场对该次投资行为检验的结果。如果,投资者预先设置的投资目标与实际产生的投资结果不一致,那么,就为投资者改变投资策略提供依据或理由。
投资者在设置投资分目标时的注意事项:(a)、止盈或止损的具体数值,一定要是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中经过长期实践检验,而得出的具体数值。(b)、止盈或止损的具体数值,可以是具体数值,也可以是一个区间,则最为恰当。(c)、止盈或止损的具体数值,投资者要依据大盘环境和板块环境进行实时调整。当大盘环境好时,可以适当提高其止盈或止损数值。当大盘环境不好时,则要适当减低止盈或止损数值(d)、止盈或止损数值要与投资计划书相对应:在长期投资模式中,止盈和止损的数值可以大。在短期投资模式中,其止损数值要小且要适当。
投资目标于投资结果是否相符,以及相符的程度,是检验投资计划书正确与否的结果。在投资计划书不够成熟时,投资者就要提高取得投资收益次数的概率。
当投资者对一个投资标的的趋势判断结果不正确时,就应当及时止损。投资者在对一个投资标的发展趋势判断进行检验时,当投资者的投资亏损到达一定程度时,就能检验出投资者所判断的趋势结果是否正确。当投资亏损达到一定程度,触及投资者所设定投资亏损的目标时,投资者就应当卖出相关投资标的。当投资亏损积累到一定数值时,投资者就能肯定所判断的趋势结果,在本质上是错误的。
投资者按照同一份投资计划书,而连续实施相关系列投资行为,在所有实施的投资行为次数中,70%以上次数取得投资收益,30%以下出现投资亏损,则能肯定该份投资计划书是正确的。因此,在投资计划书正确的前提下,投资行为出
现了亏损,这只是一个概率上的问题,投资者要正确对待或看待投资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