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OA、ERP流程规范的通知
XX项目全体员工:
为了方便公司数据整合分析,2016年6月1日公司恢复使用ERP系统,目前部分员工仍然混淆使用OA系统、ERP系统流程,故此做出如下通知:
1.合同审批、合同变更、合同请款、非合同请款(付款单、报销单)走ERP流程。
2.借款单走纸质流程,后凭走纸质报销及ERP非合同请款。
3.请休假申请、出差申请、漏打卡申请、非合同盖章申请、非合同会签(现场签证、设计变更、方案报审等)、采购单、内部联系单走OA流程。
希望大家了解清楚并规范使用流程,谢谢配合!
行政部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