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离体器官时按照3倍或10倍剂量递增,在整体动物时则按照2倍或3.16倍剂量递增
2. 实验设计具体内容:
(1)根据预期量进行设计:动物给药时,应用初始剂量之后,若没有发现疗效,也未发现任何不良反应,可继续按照2ds、3.3ds、5ds递增(对数等距1,1.78,3.2,5.6,10,对数等距有利于样本数据的对数处理(做量效曲线)),2-4次可达到预期量,以后每次递增30%-50%。
(2)根据LD50设计:先采用急毒LD50的1/10,1/15,1/20,1/5开始试验, 根据上面说的剂量间隔设计方法,找到有效剂量,从而设置高、中、低三个剂量,若没有参考资料,一般根据LD50设计剂量。
注:做药效学试验,最终目的是做出量效、时效关系,量效关系要能做出最小有效量,半数有效量,最大效应量。在确定药效学试验剂量前,一般要有预试验,明确最小有效量、最大有效量,据此确定量效曲线的剂量设计。正式试验时,在最小有效量、最大有效量之间插入1-3个剂量点,对数等距。不过这个似乎比较难,在做主要药效学试验前,做一个初步的药代试验,能很好的指导量效、时效的试验。
(3)实验者经验:
①药效剂量的确定的确许多参考书上都给出了方法,但是我自己在工作后,在确定药效剂量时,是这样做的:先让送样部门确定药物的最大溶解浓度,然后我们初步确定给药方式后,用最大给药体积,最大给药浓度来预试,如果在这个剂量下动物能够耐受(给药
次数和给药时间得参考你的实验设计方案),那么可以用此剂量来做药效筛选。如果动物有死亡,那么按照0.6-0.8倍的关系降低剂量,直到动物不出现死亡为止,以此剂量来做药效筛选。就是说我们摸索出的剂量相当与最大耐受剂量MTD。一般药物在最大剂量下无药效,那么就其研发价值而言也不大了。这个药效剂量和急毒剂量还是有差异的,因为药效剂量根据给药方案设定可能是给数天多次的,而急毒是在24小时内给药一次或多次给药,两者还是有差异但也有联系。
(4)药物的急性毒性和药效:
新药研究目的无非只有两个,评价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要确保质量可控),临床前药效学实验要在安全的前提下考察。新药申报的话,急毒可以和药效同时做,因为药效试验耗时耗钱,急毒所耗时间金钱就少的多,可以统筹进行;甚至可以在药效之后做。新药申报法规对急毒和药效试验的先后问题是没有要求的。不过如果急毒真的在药效之后的话,也要对药审中心说明在药效之前已经做过粗略的急毒试验,或者有材料证明在药效试验前对受试药有一定的毒性认识。
首先应该看中药的原药是不是含毒性的药材,如果不是一般做不出来半数致死量,只能做最大耐受量,就是最大给药浓度最大给药体积做一做,基本上就可以摸出剂量了。动物数量的话各组10只(雌雄各半),预试一个最大耐受量给药组,一个溶剂对照组。
急毒应该在药效学前做,理由是
①按临床用量推断动物药效实验剂量往往在动物实验中做不出药效;而从急毒LD50或最大耐受量估算出药效剂量很多时候能做出药效来。这样一来做动物药效可节省时间,少走弯路。
②急性毒性实验LD50已成为次要指标,动物活动情况,毛发,分泌物,精神状态等指标更重要,观察到这些现象对后面做药效也是很重要的。
[3]可以先做急性毒性实验的预实验,比如观测时间只是一天,而不是二周;动物数及实验设计不像正式实验那样严等,在药效等实验后面再补做正式的急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