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拓展合作协议书
甲方(授权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联系电话
鉴于: 1、 2、
甲方同意向乙方授予开放式无人货架项目的运营推广权,甲方同意提供甲方上述项目(下称甲方项目)于乙方进行推广。
乙方资质信息需真实准确填写,承诺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并承诺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相关甲方项目的推广。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上述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推广的项目涉及的具体要求,详见本协议第四条和附件《推广任
务需求表》。
1.2 甲乙双方将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结算规定、核对时间等进行推广费用结算。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3 如因甲方要求需停止项目推广业务,需提前_7__个自然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及
时停止。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告知乙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责承担。
1.4 合同期满后由甲方决定是否与乙方续约,续约方式可由甲方选择以书面通知乙
方本协议继续履行进行或者由双方重新签 定合同的方式完成。
1.5 甲方同意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间向乙方支付推广费,如推广费用延期一周以上,
甲方需向乙方缴纳合同总款项15%的违约金。
1.6 推广过程中乙方需及时向甲方如实反馈用户数据和相关信息等,如乙方反馈虚
假数据的,经甲、乙双方核实后属于虚假部分的数据,甲方有权;若已经支付推广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
1.7 推广过程中无人货架至少在企业摆放一个月,假如没有达到约定时间,甲方有
权要求乙方退回推广费。
1.8 无人货架物流前必须和乙方联系人确认,物流到客户企业无人对接,导致无法
安装,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9 乙方为推广甲方项目需要,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可以演示、展示项目的软件、
文件及其复制件等。
1.10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合作项目乙方推广情况的相关统计数据,并根据本协议
第5条的约定获得推广费用。
1.11 乙方开展推广活动需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并及时向甲方如实反馈用户数
据和相关信息等;甲方同意如实向乙方反馈其推广情况的相关统计数据。 1.12 乙方及乙方的工作人员需经过相关培训,不得做出任何有损于甲方及甲方项目
合作方的声誉和侵犯甲方及甲方项目合作方相关权益的行为。
第四条:服务费标准 结算及付款方式 4.1 地推服务费标准:
合格签约投放数量 单个无人货柜 无人货柜+冰箱 小于 个(按每个计算) 大于等于 个(按每个计算) 城市 适用城市:北京、 适用地区: 4.2 审核结算标准:乙方与符合要求的企业完成货架安装《确认书》签约(或企业对接人确认微信截图),且甲方货架实际布放于该企业超过30天;符合要求的企业即上述城市指定区域写字楼内在职人员30人及以上的企业;
4.3 核对反馈周期: 达到上述结算标准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申请和布放货架企业确认的货架安装《确认书》(或企业对接人确认微信截图)后三天内甲方反馈; 4.4 费用结算周期:甲方在企业确定安装货架后立刻支付乙方推广费用,逾期超过三天按汇款额每天加付0.2%的滞纳费。 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第五条:违约责任
1.13 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履行或不及时、充分地履行
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若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关于其违约行为的上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
1.14 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
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则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提前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1.15 如因甲方尽最大商业努力无法预料或难以排除的技术或网络故障造成业务不正
常,不视为甲方违约,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但甲方将尽最大商业努力在最短时间内解决故障。
第六条:不可抗力及商业秘密
1.16 “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该事
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行为、电信行业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1.17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
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1.18 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甲
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19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向任何第三人透露基于双方合作知悉的甲
方任何商业秘密,否则将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本协议保密期限为合同终止后2年。
第七条:协议期限与终止
1.20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1.21 本协议有效期为 个月,即合作期限自 2017年11月. 日起至 2018年 1月 日
止。
1.22 任何一方可以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后提前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23 乙方未能达到附件《推广任务需求表》甲方设定的考核标准,甲方有权提前终
止本协议。
1.24 除不可抗力、国家法规调整、本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条款及双方达成一致
意见提前终止外,甲乙双方不会无故提前终止本协议,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1.25 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甲乙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
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26 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因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27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8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联系人方式
双方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如下,任何一方联系人变更,应提前通知另一方: 甲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乙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推广任务需求表
项目名称 推广目标 开放式无人货架 拓展写字楼企业单位,在职人员30人及以上的公司
推广要求 第一,企业免费使用(无设备押金); 第二,完成签约手续(与企业签署货架安装《确认书》)及回传签约的确认书给甲方; 第三,要求:签约的目标客户类型是写字楼大厦内办公人数超过30人的公司;每个公司维度,投放货架不能少于2个货架(举例,常温+冷柜、常温+热柜等组合形式); 第四,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要求视为达到有效签约结算标准:按照甲方要求签订货架安装《确认书》并返回给甲方归档;签约企业有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经过甲方确认;且甲方货架实际布放于企业超过15天; 第五,合同有效期:2017年 11月 10日起至2018年 5月10日止。 推广区域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城市:北京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