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基本知识
前言
1、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概念:是对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或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并将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2、工程质量检测与质量评定和验收的关系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是质量监督、质量检查、质量评定、验收的重要手段,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1、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执行施工单位自检,建设、监理复检和监督抽检并存的方式,各参建单位的工程质量控制以质量检测为基础,质量的好坏以数据说话。
2、工程质量检测成果的数理统计分析执行质量评定标准。
3、工程质量检测是质量事故分析的重要手段(专题质检报告)。
一、工程质量评定
(一)质量、水利工程质量的基本概念
1、质量是反映产品或服务,满足于明确需要和隐含需要能力特性的总和。
1)所谓“产品或服务”,它可以是生产期间的活动或过程,也可以是活动或过程的结果。
2)所谓“明确需要”是指适用性、安全性、经济性、时间性、舒适和文明等几方面的需要。
3)所谓“隐含需要”是指业主和社会对产品的期望和人们所公认不言而喻、不必明确的需要,如美观、实用等。
4)所谓“特性”是指产品特有的性质。
2、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是指国家和水利水电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依据
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评定依据:
1)《评定标准》和国家及水利水电行业有关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现行标准和规程:主要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等。
2)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金属结构设计图样与技术条件、设计修改通知书、厂家提供的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条件。
3)工程承发包合同中采用的技术标准。 4)工程试运行的试验及观测分析成果。 (三)质量评定有关术语
1、单位工程:指具有发挥作用或施工条件的建筑物。 2、分部工程:指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各个部分。对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或效益起控制作用的分部工程称为主要分部工程。
3、单元工程:指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4、重要隐蔽工程:指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地下洞室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排水工程等。
5、工程关键部位:指对工程安全或效益有显著影响的部位。 6、中间产品:指需要经过加工生产的土建类工程的原材料及半成品。
7、外观质量得分率:指单位工程外观质量实际得分占应得分数的百分数。
(四)工程项目划分
项目划分的概念:通俗的讲项目划分是依据设计、施工部署及工
程结构特性等将工程建筑划分一定数量的层、段、块,并根据规程规范对结构层、段和块进行质量评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等三级。新建的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A。渠道、堤防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B。 1.项目划分原则
1. 1单位工程按设计及施工部署划分:
(1)枢纽工程,以每一座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工程规模大时,也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渠道工程,按渠道级别(干、支渠)或工程建设期、段划分,以一条(干、支渠)或同一建设期,段的渠道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大型渠道建筑物也可以每座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堤防工程依据设计及施工部署,以堤身、堤岸防护、交叉联结建筑物分别列为单位工程。 1.2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1)枢纽工程的土建工程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分部工程;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根据(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SDJ249.2~6—88(以下简称《评定标准》)划分分部工程;渠道工程和堤防工程依据设计及施工部署划分分部工程。
(2)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3)每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1.3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1)枢纽工程按照《评定标准》的规定划分。《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划分的层、块、段确定单元工程。
(2)渠道工程中的明渠(暗渠)开挖填筑单元工程、衬砌单元工程按渠道变形缝或结构缝划分。
(3)堤防工程根据施工方法与施工进度划分单元工程,土堤按填筑层、段划分,每个单元工程填筑量以1000~2000m3为宜;堤防中的大、中型建筑物可按照《评定标准》划分单元工程,小型建筑物以一座或几座建筑物为一个单元工程。 2、除险加固工程
根据加固工程的实际的施工情况确定。(举例说明:修水县石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3、项目划分程序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和工程关键部位的确定,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及施工单位共同研究,报质量监督单位认定。 (五)质量评定标准 1、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1)单元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按《评定标准》执行。
(2)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达不到《评定标准》合格规定时,必
须及时处理。其质量等级按下列规定确定。
2.1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2经加固补强并经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其质量等级只能评为合格。
2.3经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建设(监理)单位认为能基本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可不加固补强;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经建设(监理)单位认为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按合格处理。 2、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标准:
(1)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中间产品质量及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优良标准:
(1)单元工程质量合格其中有50%以上达到优良,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质量优良,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2)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砼拌和质量达到优良。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3、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标准:
(1)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中间产品质量及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3)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 (4)施工质量检验资料基本齐全。 优良标准:
(1)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以上达到优良,主要分部工程质量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2)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砼拌和质量达到优良,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3)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 (4)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齐全。 4、工程项目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标准:
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优良标准:
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以上的单位工程优良,且主要建筑物单位工程为优良。 (六)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单元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组织评定,建设(监理)单位复核。
2、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建设(监理)、质量监督、设计、施工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 3、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自评的基础上,由建设(监理)单位复核,报质量监督机构审查核备。大型枢纽主体建筑物的部分工程质量等级,报质量监督机构审查核定。
4、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建设(监理)单位复核,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5、 工程项目的质量等级由该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上进行核定。
6、质量监督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提出工程质量等级的建议。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格式见附录C。
二、工程质量评定表种类及填表基本要求(以堤防工程为例)
(一)评定表种类:
工程施工项目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表、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外观质量评定表、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工序质量评定表、中间产品质量评定表等。 (二)填表基本规定:
1、“评定表”应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不得圆珠笔、铅笔填写。 2、文字应颁布的简化汉字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晰的。 3、数字用阿拉伯数字(1、2…9、0),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以规定之符号表示(如Map、m、m2、mm、t等)。合格率用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1位;如恰为整数,则小数点后以0表示,如95.0%。 需改错时,将错误用两道直线划掉,再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文字(或数字),禁止使用改正液、贴纸重写、橡皮擦、刀片刮或用墨水涂墨等方法。
4、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中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名称和编码:按项目划分确定之后的名称和编码填写。单元工程名称、 部位:填写该单元名称(中文名称或编号),部位可用桩号、高程等表示。
5、施工单位:填写与项目法人签订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全称。 6、单元工程量:填本单元主要完成工程量。
7、检验(评定)日期:—年填写实际4位数,―月填写实际月份(1~12月),―日填写实际日期(1~31日),检验日期由施工单位填写,评定日期由监理部填写。
8、在质量标准栏中,凡未列出具体要求的,其内容应由监理工程师依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确定并填入该栏中。如:质量标准栏凡有“符合设计要求”者,应注明设计具体要求(如内容较多,可另加页说明);凡有“符合规范要求”者,应标出所执行的规范名称及编号、条款。
9、在检验记录或检查结果栏中,应填写检查、检测的实际数据或情况,数字记录应准确、可靠,小数点保留位数应符合本单元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文字记录应真实、准确、简练;表中缺项的填写栏用斜线划掉,以表示无此项。
10、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监理单位的复核意见可以和施工单位评定意见不同,但必须说明理由。
11、表尾填写:施工单位“三检”人,分别由负责测量、初检、及终检的人员签名;如果该工程分包由业主指定,则单元(工序)工程“三检”人由分包单位负责测量、初检及终检的人员签名,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自评时,由分包单位填写表格,总承包单位签署自评意见。 12、监理单位:填写监理单位名称,相应栏目由负责该项目的监理工程师(或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分部工程以上质量等级复核须由总监或总监代表签字。
13、表尾所有签字人员,必须由本人按照身份证上的姓名签字,不得使用化名,也不得由他人代签,签名字迹不得潦草。 (三)举例说明堤防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的填写
土料碾压筑堤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及填表说明
填表时必须遵守“填表基本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单元工程划分
按层、段划分单元工程,新筑堤按堤轴线200~500 m,老堤加高培厚按堤段填筑量1000~2000m3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2单元工程量
填写该单元工程完成的填筑工程量(m3)。 3检验结果栏
检查项目必须按质量标准全面检查,检验结果,应有简练的文字描述,不能只填写“符合质量标准”,或“不符合质量标准”;检测项目填写检测数值,并计算合格率。 4评定栏
检查项目,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符合质量标准”,或“基本符合质量标准”,或“不符合质量标准”;检测项目根据检测结果,填写“合格”或“优良”。 5检测数量
铺料厚度检测按作业面积大小每100~200 m2 测量一次;铺料边线沿堤轴线每20~50m测一次; 压实指标为主要检测项目,按每填筑100~150m3取一个样检测干密度,对于加固堤防的狭长作业面,可按
每20~30m取一个样检测。 6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标准: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铺料厚度与铺料边线偏差的总检测点合格率不小于70%,压实干密度合格率不小于表1下限合格率。
优良标准: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铺料厚度、铺料边线偏差的总检测点合格率不小于90%,压实干密度合格率不小于表1下限合格率5个百分点以上。
土料碾压筑堤单元工程压实质量合格标准 表1
项 次 填 筑 类 型 筑 堤 材 料 压 实 干 密 度 合 格 率 下 限 (%) 1、2级土堤 1 新填筑堤 粘性土 少粘性土 2 老堤加高培厚 粘性土 少粘性土 85 90 85 85 3级土堤 80 85 80 80 注:不合格干密度值不得低于设计值的96%;不合格样不得集中在局部范围内。
土料碾压筑堤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及编码 分部工程名称及编码 单元工程名称、部位 项次 1 2 检 查 项 目 △上堤土料土质、含水率 土块粒径 作业段划分、搭接 质 量 标 准 无不合格土,含水率适中 根据压实机具,土块在 cm以内 机械作业不小于100m,人工作业不小于50m,搭接无界沟 碾压机械行走平行于堤轴线,碾迹及搭接碾压符合要求 质量标准 允许偏差:0~-5cm(设计铺料厚度 mm) 允许偏差: 人工+1~+2cm, 机械+1~+30cm 设计干密度不小于 3 △压实指标 单元工程量 检验日期 评定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检 验 结 果 评定 3 4 碾压作业程序 项 检 测 项 目 次 1 铺料厚度 总测点数 合格点数 合格率% 评定 2 铺料边线 质量 等级 核定质 量等级 t/m3 施工单位自评意见 监理单位复核意见 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铺料厚度与铺料边线总检测点合格率为 %,压实干密度 检测合格率为 %。 施工单位名称 测量员 年 月 日 初检负责人 终检负责人 建设 (监理)单位 名称 年 月 日 核定人 年 月 日
混凝土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及填表说明
填表时必须遵守“填表基本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单元工程划分
单元工程一般按混凝土浇筑仓号划分,每一仓号为一单元工程,对于排架、梁按一次检查验收的范围,若干个柱、梁为一个单元工程。 2.单元工程量
填写该单元工程实际完成的混凝土浇筑量(m3)。 3.检验日期
检验日期填写施工单位的自评日期;评定日期填写监理单位复核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的日期。 4.质量等级
工序质量等级填写监理工程师核定的本单元工程各工序实际评定的质量等级;本单元工程没有的工序,在相应的质量等级栏划斜线。 5.施工单位自评意见栏
填写工序质量等级评定情况和工序质量优良率××.×%(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6、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在工序质量全部合格的情况下,主要工序质量全部优良,且工序质量优良率达到50%及以上时,评为优良,否则评为合格。
混凝土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及编码 分部工程名称及编码 单元工程名称、部位 项次 1 2 3 4 5 工 序 名 称 基础面或混凝土施工缝处理 模 板 Δ钢 筋 止水、伸缩缝 Δ混凝土浇筑 评 定 意 见 工序质量等级全部合格,钢筋、混凝土浇筑两个主要工序中有 工序为优良,其他工序中有 为优良,工序质量优良率为 %。 单元工程量 检验日期 评定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 序 质 量 等 级 单元工程质量等级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建设 (监理) 单位 年 月 日
混凝土钢筋工序质量评定表及填表说明
填表时必须遵守“填表基本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单元工程划分
单元工程一般按混凝土浇筑仓号划分,每一仓号为一单元工程,对于排架、梁按一次检查验收的范围,若干个柱、梁为一个单元工程。 2.单元工程量
除填写该单元工程混凝土浇筑量(m3)外,还要填写完成的钢筋 钢筋量(t)。 3.检验记录栏
填写与质量标准对比的实际检查情况,不能只填写“符合设计要求”;评定栏根据检查情况填写“符合质量标准”,或“基本符合质量标准”,或“不符合质量标准”。 4.检测记录
检测项目实测值应填写具体数据。 5.检测数量
先进行宏观检查,未发现有明显有不合格处,即可进行抽样检查.对梁、板柱等小型构件,总检测点数不少于30个,其余一般不少于50个。
6.工序质量评定标准
在主要检查、检测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其他检查项目基本符合质量标准,检测项目总检测点合格率在70%及以上的,即评为合格;其他检查项目基本符合质量标准,检测项目总检测点合格率在90%及以上的,即评为优良。
混凝土钢筋工序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及编码 分部工程名称及编码 单元工程量 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单元工程名称、部位 项次 1 2 3 项次 1 2 质 量 标 准 评定日期 检 验 结 果 年 月 日 评定 检 查 项 目 Δ钢筋的数量、规格尺寸、安装位置 焊接表面和焊缝中 Δ脱焊点和漏焊点 检 测 项 目 符合设计图纸 不允许有裂缝 无 允许偏差 (mm) 0.5d 4度 -0.5d -0.05d -0.1d 0.05d ≯ 1 实测值(mm ) 合格数 (点) 合格率 (%) 评定 核定质 量等级 帮条对焊接头中心的纵向偏移 点接头处钢筋轴线的曲折 焊及电弧焊 Δ焊缝 长度 高度 宽度 咬边深度 表面气孔夹渣 Δ缺扣、松扣 在2d长度上 气孔、夹渣直径 3 不多于2个 ≤20%且不集中 符合设计图纸 0.05 设计值 4 绑弯钩朝向正确 扎 搭接长度 对Δ焊接接头根焊部未焊透深度 25~40mm钢筋 φ40~70mm钢筋 0.15d 0.1d 0.1d ≯2 ≯1.5d,3个 ±0.5净保护层厚 5 及接头处钢筋中心线的位移 熔槽焊 焊缝表面(长为2d)和焊缝截面上蜂窝、气孔、非金属杂质 6 7 8 9 10 11 钢筋长度方向的偏差 同一排受力钢筋间距的局部偏差 柱及梁 板、墙 ±0.5d ±0.1 间距 ±0.1 间距 ±0.1 间距 0.1箍筋间距 ±1/4净保护层厚 同一排中分布钢筋间距的偏差 双排钢筋,其排与排间距的局部偏差 梁与柱中钢箍间距的偏差 保护层厚度的局部偏差 检验结果 共检验 点,其中合格 点,合格率 % 施工单位自评意见 质量 等级 监理单位复核意见 主要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其他检查项目 。检测项目总检测点合格率 %。 施工单位名称 初检负责人 复检负责人 终检负责人 监 理 单 位 名 称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核定人
混凝土浇筑工序质量评定表及填表说明
填表时必须遵守“填表基本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单元工程划分
单元工程一般按混凝土浇筑仓号划分,每一仓号为一单元工程,对于排架、梁按一次检查验收的范围,若干个柱、梁为一个单元工程。 2.单元工程量
填写该单元工程混凝土浇筑量(m3)。 3.检验日期
填写混凝土浇筑时和拆模时分别进行检验的日期。 4.检验记录栏
填写与质量标准对比的实际检验情况,不能只填写“符合质量标准”;评定栏根据检验情况填写“合格”,或“优良”,或“不合格” 5.检查数量
各检查项目按混凝土浇筑时和拆模后分别进行检查。 6.工序质量评定标准
凡主要检查项目全部符合优良标准,其他检查项目符合优良或合格标准,该工序评为优良;凡主要检查项目全部符合合格标准,其他检查项目基本符合合格标准,该工序评为合格。
混凝土浇筑工序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及编码 分部工程名称及编码 元工程名称、部位 项次 1 2 3 4 检 查 项 目 质 量 标 准 优 良 厚度不大于3cm,均匀平整、无厚度不大于3cm,局部稍差 漏铺 少量不合格料入仓,经处理尚无不合格料入仓 厚度不大于50cm,铺设均匀,局部稍差 分层清楚,无骨料集中现象 垂直插入下层5cm,有次序,无无架空和漏振 漏振 上游迎水面16cm以内无初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 单位工程量 检验日期 评定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检 验 结 果 评定 合 格 砂浆铺筑 Δ入仓混凝土料 Δ平仓分层 Δ混凝土振捣 5 Δ铺料间歇时间 符合要求,无初凝现象 凝现象,其他部位初凝累计面积不超过1%并经处理合格 6 7 8 9 10 积水和泌水 插筋、管路等埋设件保护 混凝土养护 Δ有表面平整要求的部位 麻面 无外部水流入,有少量泌水,无外部水流入,泌水排除及时 排除不够及时 有少量位移;但不影响使用 混凝土表面保持湿润但局部短时有时干时湿现象 局部稍超出规定,但累计面积符合设计规定 不超过0.5% 少量麻面,但累计面积不超过无 0.5% 轻微、少量、不连续,单个面 保护好,符合要求 混凝土表面保持湿润,无时干时湿现象 11 蜂窝狗洞 无 积不超过0.1m2深度不超过骨料最大粒径,已按要求处理 12 13 14 15 Δ露筋 碰损掉角 表面裂逢 Δ深层及贯穿裂逢 无主筋外露,箍、副筋个别微无 露,已按要求处理 重要部位不允许,其它部位轻无 微少量,已按要求处理 短小、不跨层的表面裂缝,已无 无 按要求处理 无 核定质 量等级 施工单位自评意见 质量 等级 监理单位复核意见 主要检查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 其他检查项目 。 施工单位名称 初检负责人 年月日 复检负责人 年月日 终检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名 称 核定人
混凝土砂石骨料质量评定表及填表说明
填表时必须遵守“填表基本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砂石骨料数量
数量填本批砂石样所代表的砂石骨料数量(m3)。 2. 检验日期
填写该月或该季的初次检验日期和末次检验日期。 3.检查分析
若砂石骨料月生产量达5000m3以上,应按月检查分析,否则按季检查分析。 4.检验结果
填写相应检查项目的检测次数、合格次数和最大偏差的实测值。原始记录应作为备查资料附于表后。 5.检查数量
按月或按季进行抽样检查分析,一般每生产500m3砂石骨料,在净料堆放场对每种规格的骨料取一组样。总抽样数量:每种规格的按月检查分析不少于10组,按季检查分析不少于20组。
6.检查项目评定
按检验实际情况,填写“符合质量标准”,或“基本符合质量标准”,或“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填写检测点合格率。 7.质量评定标准
分析抽样检查成果时,应分砂料、骨料分别评定其质量。凡抽样检查中主要检查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其他检查项目总检查点合格率在70%及以上的,即评为合格;总检查点合格率在90%及以上的,即评为优良。
砂 料 质 量 评 定 表
单位工程名称及编码 数 量 检验日期 分部工程名称及编码 项次 1 2 3 4 5 6 7 评定日期 检 查 项 目 天然砂中含泥量 Δ天然砂中含泥团量 Δ人工砂中的石粉含 坚固性 Δ云母含量 密度 轻物质含量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8 量,按重量折算成SO3 9 Δ有机质含量 浅于标准色 质量 等级 监理单位复核意见 核定质 量等级 <1% 质 量 标 准 <3%,其中粘土含量<1% 不允许 6%~12%(指颗粒小于0.15mm) <10% <2% >2.5t/m3 <1% 年 月 日 检 验 记 录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自评意见 主要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其他项目总检 查合格率为 % 施工单位名称 复检负责人 终检负责人 监理单位名 称 初检负责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核定人
粗 骨 料 质 量 评 定 表
单位工程名称及编码 数 量 检验日期 分部工程名称及编码 项次 1 2 3 4 5 评定日期 检 查 项 目 质 量 标 准 原孔筛检验<5% 超逊径筛检验0 原孔筛检验<10% 超逊径检验<2% D20、D40粒径级<1%,D80、D150(或D120)粒径级<0.5% 不允许 <5% 年 月 日 检 验 记 录 年 月 日 超 径 逊 径 含泥量 Δ泥团 Δ软弱颗粒含量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 6 量,按重量折算成SO3 <0.5% 7 8 9 Δ有机质含量 密度 吸水率 浅于标准色 >2.55t/m3 D20、D40<2.5%, D80、D150<1.5% 10 Δ针片状颗粒含量 <15%,有试验论证,可以放宽至25% 质量 等级 监理单位复核意见 核定质 量等级 施工单位自评意见 主要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其他项目总检查 合格率为 % 施工单位名称 初检负责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复检负责人 终检负责人 监理单位名 称 核定人 年月日
混凝土拌和质量评定表及填表说明
填表时必须遵守“填表基本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数量
填写本次拌和的混凝土设计标号及本批试样所代表的混凝土的方量。 2.质量评定
混凝土拌和质量一般按月(或季度)评定,混凝土试块质量一般按月(或季度)分强度等级评定。 3.检验日期
填写本月(或季度)的初次检验日期和末次检验日期。 4.检验结果
填写相应检查项目的检测次数、合格次数和合格率。 5.检查数量
各检查项目检测次数,按SDJ207-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第四章第九节“质量控制与检查”和设计要求确定。检查结果应有文字记录,以便对照查阅。 6.检查项目评定栏
按实际检验情况,对照质量标准,填写“优良”、“合格”或“基本
合格”。 7.质量评定标准
(1)混凝土拌和物质量评定。凡主要检查项目全部符合优良质量标准,其他检查项目全部符合合格或优良质量标准的,即评为优良;凡主要检查项目符合合格标准,其他检查项目基本符合合格标准的,即评为合格。
(2)混凝土试块质量评定。凡主要检查项目符合优良质量标准,其他检查项目全部符合合格或优良质量标准的,即评为优良;凡主要检查项目符合合格标准,其他检查项目基本符合合格标准的,即评为合格。
(3)混凝土拌和质量评定。在同一月(或季度)内,任一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凡混凝土拌和物质量优良或合格,混凝土试块质量优良,即评为优良;凡混凝土拌和物质量优良或合格,混凝土试块质量合格,即评为合格。
混 凝 土 拌 和 质 量 评 定 表
单位工程名称及编码 数 量 检验日期 分部工程名称及编码 项次 1 2 3 4 5 6 7 8 混 凝 土 拌 和 物 混 凝 土 试 块 施工单位自评意见 两检查项目质量均达合格标准,其中混凝土试块质量达到 。 质量 等级 评定日期 项 目 监理单位复核意见 核定质 量等级 年 月 日 项 目 质 量 等 级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名 称 初检负责人 年月日 复检负责人 终检负责人 核定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混凝土拌和物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及编码 分部工程名称及编码 项次 1 2 3 4 5 6 评定日期 检 查 项 目 Δ原材料称量偏差符合要求的频率 砂子含水量>6%的频率 Δ拌和时间符合规定的频率 混凝坍落度符合要求的频率 Δ混凝土水灰比符合设计要求的频率 混凝土出机口温度符合设计要求的频率 施工单位自评意见 质 量 标 准 优 良 ≥90% ≥90% ≥100% ≥80% ≥90% ≥80% 合 格 70% ≥70% 100% ≥70% ≥80% ≥70% 质量 等级 年 月 日 检 验 记 录 数 量 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复核意见 核定质 量等级 主要检查项目符合 质量标准,其他检查项目符合 质量标准。 施工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名 称 初检负责人 年月日 复检负责人 终检负责人 核定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混凝土试块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及编码 分部工程名称及编码 项次 1 2 3 评定日期 检 查 项 目 任何一组试块抗压强度最低不得低于设计标号的 Δ无筋(或少筋)混凝土强度保证率 Δ配筋混凝土强度保证率 质 量 标 准 优 良 90% 85% 90% 不低于设计标号 < 0.18 < 0.14 合 格 85% ≥80% 85% 不低于设计标号 < 0.22 < 0.18 质量 等级 监理单位复核意见 核定质 量等级 年 月 日 检 验 记 录 数 量 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4 混凝土抗拉、抗渗、抗冻指标 5 混凝土强度 的离差系数 < 200号 ≥ 200号 施工单位自评意见 主要检查项目符合 质量标准,其他检查项目符合 质量标准。 施工单位名称 初检负责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复检负责人 终检负责人 监理单位名 称 年月日 核定人
水泥砂浆质量评定表及填表说明
填表时必须遵守“填表基本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数量
填写本批试样所代表的砂浆方量。 2.质量评定频率
水泥砂浆质量一般按月(或季)评定。 3.检验日期
填写本月(或季)的初次检验日期和末次检验日期。 4.检查数量
砂浆沉入度每台班抽检2~3次;砂浆配合比称量台班抽检1~2次。 5.保证项目评定栏
按实际检验情况,对照质量标准,填写“符合质量标准”,或“基本符合质量标准”。 6、砂浆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标准:保证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基本项目全部符合合格标准,允许偏差项目总检测次数合格率在70%以上。
优良标准:保证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水泥砂浆强度须达到优良质量标准,其余项为合格或优良;允许偏差项目总检测次数合格率在90%以上。
水泥砂浆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及编码 分部工程名称及编码 项次 1 2 3 项次 数 量 检验日期 评定日期 质 量 标 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检 验 结 果 评定 保 证 项 目 水泥、砂料、水及掺和料、外加剂 标号和相应的配合比,拌和时间 28天抗压强度保证率 基 本 项 目 品种、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80% 质 量 标 准 合 格 检测总数中有≥70%测次符合《规定》要求 优 良 检测总数中有≥80%测次符合《规定》要求 Cv≤0.18 允许偏差 ±2% ±3% ±2% 总测 点数 合格数 (点) 检 验 结 果 评定 1 2 项次 1 2 3 砂浆沉入度 砂浆强度离差系数 允许偏差项目 砂水泥 浆砂 配合掺和料 比称量 水、外加剂溶液 合格率 (%) 评定 Cv≤0.22 设计值 (Kg) 4 ±1% 共检测 点,其中合格 点,合格率 % 施工单位自评意见 质量 等级 监理单位复核意见 核定质 量等级 保证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基本项目 ,允许偏差项目总检测次数合格率为 % 施工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 名 称 初检负责人 年月日 复检负责人 终检负责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核定人
施工质量联合检验合格证
(隐蔽工程、基础开挖、重要部位) 合 同 编 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单元工程名称 施工时段 工程(地质)情况: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情况: 质量自检鉴定(报验附件): 验收意见: 施工单位(印章) 代表: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印章) 代表: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印章) 代表: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印章) 代表: 年 月 日
江 西 省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貊皮岭分洪道九龙河改道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标项次 项 目 准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外部尺寸 轮廓线顺直 砼表面质量 曲面、平面联接平顺 砌缝质量 砌体排列 梯步 栏杆 其他项目 合 计 一级100% 评定 日期 评定得分 二级90% 三级 四级 70% 0 得分率 备注 年 月 日 30 10 10 5 10 5 3 3 3 79 评 定 人 员 签 名 工 作 单 位 姓 名 职务、职称 签 名 说明:1、表中第1项按《工程外部尺寸质量检测评定表》中的评定结果进行评分;
其他各项得分为各评定成员在检查工程现场后对相应的外部观感质量进行打分的数 值;
2、实际评定时,仅对实际存在的项目进行评定打分,其标准分累计为应得分,评定 打分合计为实得分,得分率=实得分/应得分。
江 西 省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貊皮岭分洪道九龙河改道单位工程外部尺寸质量检测表
施工单位 检测 项目 测点 编号 砼坡面平整度 允许偏差 1cm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桥体砼平整度 允许偏差 1cm 砼护坡坡度 允许偏差 0~0.05 实测值偏差 实测值偏差 实测值偏差 (cm) (cm) (cm) (cm) (cm) (cm)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小计 合计 检测人 测点合格点测点合格点测点合格点 数: 数: 数: 数: 数: 数: 总测点数 记录人 合格点数 合格率 检测审核人 质量监督员 项目法人(或) 监理单位评定人
三、水利工程验收
(一)水利工程验收的概念,现行规程
水利工程验收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一种组织行为,是对工程是否按设计要求建设、质量是否满足规范标准、投资控制是否合理等建设事项进行评价、鉴定的过程。
现行规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等,《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试行)SL168-96,《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水办(2005)480等相关规程、规范。 (二)基本规定
1.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按照验收的性质,分为企业行为性质的验收和行为性质的验收。
2.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
⑴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
⑵检查已完工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并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
⑶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 ⑷总结工程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并对工程做出评价。 ⑸及时移交工程,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3.验收工作的依据是有关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设计变更、修改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
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4.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验收工作应相互衔接,不应重复进行。
5.工程进行验收时必须有质量评定意见:
⑴阶段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应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价意见。
⑵竣工验收必须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竣工验收委员会在其基础上鉴定工程质量等级。
6.验收工作由验收委员会(组)负责,验收结论必须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成员同意。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有验收委员会(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若有1/2以上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应报请验收主持单位或其上级主观部门决定。
7.验收委员会(组)成员必须在验收成果文件上签字。验收委员(组员)的保留意见应在验收鉴定书或签证中明确记载。
8.工程验收的遗留问题,各有关单位应按照验收验收委员会(组)所提要求,负责按期处理完毕。
9.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负责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应按照项目法人的要求及时完成。验收所需提供资料见附录F,所需备查资料见附录G。
10.有关验收报告、鉴定书及签证纸张规格统一为16开(787mm×1092mm)。正本不得采用复印件。
11.验收所需费用列入工程概算,由项目法人列支。
(三)分部工程验收
1.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该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
2.分部工程验收由验收工作组负责,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或监理主持,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每个单位以不超过2人为宜。 3.分部工程验收主要工作是: ⑴鉴定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
⑵按照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⑶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分部工程验收的图纸、资料和成果是竣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必须按照竣工验收标准制备。
5.分部工程验收的成果是“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其格式见附录A。签证原件不少于4份,暂由项目法人保存,待竣工验收后,分送有关单位。
(四)阶 段 验 收
1.一般规定
1.1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当工程建设达到一定关键阶段时(如基础处理完毕、截流、水库蓄水、机组启动、输水工程通水等),应进行阶段实验。
1.2阶段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单位主持。阶段验收委员会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运行管理、有关上级
主管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应邀请地方及有关部门参加。 1.3阶段验收的主要工作: 1)检查已完工的质量和形象面貌。 2)检查在建工程建设情况。
3)检查待建工程的计划安排和主要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4)检查拟投入施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条件。 5)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
1.4 阶段验收的成果是“阶段验收鉴定书”,其格式见附录B。自鉴定书通过之日起14天内,由验收主持单位行文发送有关单位。 1.5 “阶段验收鉴定书”原件不少于5份,除验收主持单位留存1份外,其于暂由项目法人保存,待竣工验收后,分送有关单位。 2.蓄引水验收
2.1水库等工程蓄引水前,必须进行蓄引水验收。验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蓄水安全鉴定。 2.2蓄引水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挡水、引水建筑物的形象面貌满足蓄引水位的要求。 2)蓄引水后未完工程施工措施已落实。 3)引水控制设施已基本完成。
4)蓄水后需投入运行的泄水建筑已基本建成。
5)有关观测仪器、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和调试,并已测得初始值。 6)下游引水工程基本完成。
7)蓄引水位以下的建设征地及移民迁移安置已经完成。
8)蓄引水位以下的库区清理已经完成。
9)蓄引水后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问题已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有关重大技术问题已由结论。
10)下闸蓄水的施工方案已经形成。
11)蓄引水调度、运行、度汛方案已经编制,措施基本落实。 2.3蓄引水验收的主要工作:
1)检查已完工程的建设情况,鉴定工程质量。
2)审查蓄引水方案,检查蓄引水措施和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3) 检查库区清理、建设征地及移民迁移安置情况。
4)研究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影响蓄引水工程安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要求。
5)确定可以进行交接的工程项目。
(五) 单位工程验收
1.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1.1在竣工验收前已经建成并能够发挥效益,需要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投入使用验收。 1.2投入使用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按批准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
2)工程投入使用后,不影响其他工程正常施工,且其他工程施工不影响该单位工程安全运行(或防护措施已落实)。 3)运行管理条件以初步具备。 4)少量尾工已妥善安排。
5)需移交运行管理单位时,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已签定单位工
程提前启用协议书。
1.3投入使用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单位主持,验收委员会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运行管理以及有关上级主管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应邀请地方及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委员会。
1.4投入使用验收主要工作: 1)工程是否已按批准设计完建。
2)进行工程质量鉴定并对工程缺陷提出处理要求。 3)检查工程是否已具备安全运行条件。 4)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 5)主持单位工程移交。
1.5投入使用验收工作程序可参照竣工验收规定施行。
1.6投入使用验收的成果时“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鉴定书格式见附录C。自鉴定书通过之日起28天内,由验收主持单位行文发送有关单位。
1.7“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原件不少于5份,除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各1份外,其余暂由项目法人保存,待竣工验收后,分送有关单位。 2.单位工程完工验收
2.1除以上情况的单位工程应在工程完成后及时进行完工验收。 2.2完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所有分部工程已经完建并验收合格。 2.3完工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委员会由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每各单位一般以2~3人为宜。
2.4完工验收主要工作:
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设计完成。
2)检查工程质量,评定质量等级,对工程缺陷提出处理要求。 3)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
4)按照合同规定,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移交工程。
2.5完工验收的成果是“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其格式见附录C。鉴定书原件部少于5份,暂由项目法人保存,待竣工验收后,分送有关单位。
(六)竣 工 验 收
1.初步验收
1.1工程竣工验收前应进行初步验收。不进行初步验收必须经过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批准。
1.2初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已按批准设计全部完成。 2)工程投资已基本到位,并具备财务决算条件。 3)有关验收报告已准备就绪。
1.3初步验收由初步验收工作组负责。初步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主持,由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运行管理、有关上级主管单位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
1.4项目法人应在初步验收会14天前将附录F所列资料送达验收工作组成员单位各1套。 1.5初步验收的主要工作: 1)审查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
2)检查工程建设情况,鉴定工程质量。
3)检查历次验收中的遗留问题和已投入使用单位工程在运行中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4)确定尾工内容清单、完工期限和责任单位等。 5)对重大技术问题作出评价。 6)检查工程档案资料的准备情况。
7)根据专业技术组的要求,对工程质量做必要的抽检。 8)提出竣工验收的建议日期。 9)起草“竣工验收鉴定书”初稿。 1.6初步验收会工作程序:
1)召开预备会,确定初步验收工作成员,成立初步验收各专业技术组。 2)召开大会。 ⑴宣布验收会议程;
⑵宣布初步验收工作组和各专业技术组成员名单;
⑶听取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质量监督等单位的工作报告; ⑷看工程声像、文字资料。
3)分专业技术组检查工程,讨论并形成各专业技术组工作报告。 4)召开初步验收工作组会议,听取各专业技术组工作报告。讨论并形成“初步验收工作报告”,讨论并修改“竣工验收鉴定书”初稿。 5)召开大会
⑴宣读“初步验收工作报告”;
⑵验收工作组成员在“初步验收工作报告”上签字。
1.7初步验收的成果是“初步验收工作报告”,格式见附录D。自报告通过之日起14天内,由项目法人行文发送有关单位。
1.8“初步验收工作报告”原件的份数,应满足项目法人、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监理等单位各1份的需要,暂由项目法人保存,待竣工验收后,分送各有关单位。 2.竣工验收
2.1工程在投入使用前必须通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前应在全部工程完建后3各月内进行。进行验收确有困难的,经工程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2.2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工程已案批准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 2)各单位工程能正常运行。
3)历次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4)归档资料符合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5)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等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工程主要建筑物安全保护范围内的迁建和工程管理土地征用已经完成。 6)工程投资已经全部到位。
7)竣工决算已经完成并通过竣工审计。
2.3虽然2.2规定的条件尚未完全具备,单属下列情况者仍可进行竣工验收:
1)个别单位工程尚未建成,但不影响主体工程正常运行和效益发挥。验收时应给该单位工程留足投资,并作出完建的安排。
2)由于特殊原因致使少量尾工不能完成,但不影响工程正常安全运
用。验收时应对尾工进行审核,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完成。 2.4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按投资渠道和管理权限原则确定。 2.5竣工验收的主要工作:
1)审查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和初步验收工作组“初步验收工作报告”。
2)检查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 3)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4)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2.6竣工验收会一般工作程序:
1)召开预备会,听取项目法人有关验收会准备情况汇报,确定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名单。 2)召开大会。 ⑴宣布验收会议程。
⑵宣布竣工验收委员会委员名单。
⑶听取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⑷听取初步验收工作组“初步验收工作报告”。 ⑸看工程声像、文字资料。 3)检查工程。
4)召开验收委员会会议,协调处理有关问题,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5)召开大会。
⑴宣读“竣工验收鉴定书”。
⑵竣工验收委员会委员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⑶被验收单位代表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四、专项验收
专项验收种类:水利工程档案验收,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验收,消防验收以及环境保护验收等。
1、水利工程档案的概念
工程档案是指从工程项目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生产准备、施工、监理、验收等工程建设及工程管理过程中形成并归档保存的文字、表格、声像、图纸等各种载体材料的总和。水利工程档案验收就是对以上资料的完整真实、完整、准确、系统进行评价和鉴定。
2、档案验收的重要性
水利工程档案验收是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应提前或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否则不能安排进行竣工验收;凡档案内容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水利工程,不得通过档案验收,未通过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或通过工程的竣工验收,汪恕诚在堤防建设现场会上强调的“五个不验收”中,就包括“档案不合格不验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应有档案人员作为验收委员参加。
3、建设过程加强档案管理是做好档案验收的前提
1)档案管理应做好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等几个环节的工作。水利部颁发了《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水办(2005)480号,省水利厅印发了《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档案资料整理的规定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04]46号等文件(组卷、次序排
列、分类方法以及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2)档案工作应与工程建设进程同步管理
“工程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进程的同步管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在抓工程建设的同时,要注意做好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其具体内容就是:1、从立项时,就应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2、签订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协议(合同)时,要对水利工程档案(包括竣工图)的质量、份数和移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3、检查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4、进行单元与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工程验收(包括单位工程、阶段和竣工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应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程度与整理质量,并在验收后,及时归档。5、整个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应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也应属于“同步”管理的具体内容。
3)工程档案资料务必真实、完整、准确、系统
“真实”是要求工程档案资料是工程项目建设的真实反映,决不允许弄虚作假。
“完整”是要求工程档案资料不能缺项,即所有应归档材料的类项必须齐全。如工程建设不同阶段的档案资料要齐全,每个阶段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也要齐全。
“准确”是指档案资料所反映的内容要准确,其中包括文字、数字、图形都要准确,特别是竣工图要能准确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状况。
“系统”是反映所有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其相互之间的有机联系,相关的文件材料要尽量放在一起,特别要注意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的成套性。
4、档案专项验收工作的步骤、方法与内容如下:
(1)听取项目法人有关工程建设情况和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管理与保管情况的自检报告;
(2)听取监理单位对项目档案整理情况的审核报告;
(3)对验收前已进行档案检查评定的水利工程,还应听取被委托单位的检查评定意见;
(4)查看现场(了解工程建设实际情况)
(5)根据水利工程建设规模,抽查各单位档案整理情况。抽查比例一般不得少于项目法人应保存档案数量的8%,其中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竣工图总张数的10%;抽查档案总量应在200卷以上; (6) 验收组成员进行综合评议;
(7) 形成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并向项目法人和所有会议代表反馈; (8)验收主持单位以文件形式正式印发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水利工程执行建设单位负责、监理控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水利工程质量由建设单位全面负责,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部门监督职责,不代替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监督机构按照监督、促进、帮助的原则,监督、支持、指导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要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1、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2、建立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 3、建立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4、严格遵循建设程序。 5、必须实行招投标制。 6、实行建设监理制。 7、实行合同管理。 8、实行严格的验收制度。
9、把好市场准入关,实行严格的资质管理。
10、努力提高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严禁搞三边工程。 1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12、加强质量检测工作。 13、加强和社会监督。
14、加强报告制度。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令279号)。
2、《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
3、《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赣水建字(1999)33号)。
4、《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 )。
5、《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7)339号)等。
谢谢大家!
200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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