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NJL/QR/QB-4.0/D17/1.0 No:D17—
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名称:
专 业: 弱电(智能化)工程
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审核( 总监理工程师 ): 日期: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
通信网络系统质量控制要求 信息网络系统质量控制要求 综合布线系统质量控制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质量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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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工程特点:
二、编制依据:
2.1 经公司主管技术部门审核通过的监理规划。 2.2 相关规范、规程:
① ② ③
2.3 经监理审核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
三、 监理工作的流程:
一、通信网络系统质量控制要求
(通信系统、卫星数字电视及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及紧急广播系统)
一、 通 信 系 统
通信就是把信息从一地传到另一地。传递信息所需的一切设备技术的总和称为通信系统。
(一)材料设备质量控制要求
(1) 主要设备,如数字和程控交换机,数字数据接点机(DDN),宽带接入设备
(DSLAM,LAN,Switch)、数字传输设备、电源设备等必须全部到齐,其他设备和材料数量应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工程施工中严禁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器材,关键设备应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或入网许可证等文件资料。
(2)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工程所有的器材设备的规格、程式、数量、质量进行检查,
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或设计不符的器材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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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线缆的检验要求:
1) 工程中使用的对绞电缆和光缆规格、程式、形式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和合同要求。 2) 电缆所附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电缆型号、生产厂名、制造日期和电缆盘
长)且应附有出厂检验合格证。并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的电气性能检验报告。 3) 电缆的电气性能应从本批量电缆的任意盘中抽样测试。
4) 线料和电缆的塑料外皮应无老化变质现象,并应进行通、断和绝缘检查。 5) 局内电缆、接线端子板等主要器材的电气性能应抽样测试。当湿度在75%以下,
用250V兆欧表测试时,电缆芯线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0MΩ,接线端子板相邻端子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0 MΩ。
6) 剥开电缆头,有A、B端要求的要识别端别,在缆线外端应标出类别和序号。 7) 光缆开盘后应先检查光缆外表面有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根据光缆
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测试记录,审核光纤的几何、光学和传输特性及机械物理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8)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在使用62.5/125μm或50/125μm多模渐变折射率光纤光缆和
单模光纤光缆时,应现场检验测试光纤衰减常数和光纤长度。
9) 衰减测试,宜用光时域反射仪(OTDR)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如超出标准和与出
厂测试数值相差太大,应用光功率计测试,并加以比较,断定是测试误差还是光纤本身衰减过大。
10) 长度测试。要求对每根光纤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应与实际长度一致,,如在同
一盘光缆中光纤长度差异较大,则应从另一端进行测试,或做通光检查以断定是否有断纤存在。
(4) 光纤调度软纤(光跳线)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纤调度软纤应具有经过防火处理的光纤保护包皮,两端的活性连接器(活接头)
端面应配合合适额保护盖帽;
(2) 每根光纤调度软纤中光纤的类型应有明显的标记,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 (5) 保安接线排的保安单元过压、过流保护各项指标应符合YD/T950-1998和ITU
-TK.20建议规定。
(6) 光纤插座的连接器使用型号数量和位置应与设计相符。 (7) 光纤插座面板应有发射(TX)和接受(RX)的明显标志。
(8) 对绞电缆(UTP或STP)的电气性能、机械特性、传输性能及插接件的具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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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指标和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如YD/T 626.1-1997~YD/D 621.3-1997)。
(9) 通信电缆设备验收检查应符合有关标准及厂商质保资料的要求。 (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点
1. 认真阅审施工图
检查其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同时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工程设计文件规定,以及制图的规范化等质量标准。对设计意图不明或不合理的地方应交由设计单位或业主处理,有关技术文件及必要的设备安装及使用说明书应齐全。
2. 检查机房建筑情况,(含防火安全措施)
应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机房地线和电源线的布放也应符合规范要求(如交换设备机房要求)方能进行施工。
3. 管线施工的质量检查和监督
机架安装(含电缆走道及槽道)质量的控制,按YD/ 5048-1997《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
4. 配线施工的质量和监督
(1) 电缆布放的路由、位置和截面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
(2) 捆绑电缆要牢固,松紧适度、平直、端正,捆扎线扣要整齐一致,槽道内电
缆要求顺值,转弯要均匀、圆滑、曲率半径应大于电缆直径的10倍,同一类型的电缆弯度要一致。
(3) 电源电缆和通信电缆宜分开走道敷设,合用走道时应将它们在电缆走道的两
边敷设。
(4) 软光纤应采用独用塑料线槽敷设,与其他缆线交叉时应采用塑料管保护。敷
设光纤时不得产生小圈,有激光光束的光纤,其端面不得正对眼睛,以免灼伤。
(5) 电缆或光纤两端成端后应按设计做好标记。
5. 敷设电源线的质量控制
(1) 交换机系统使用的交流电源线(110V或220V)必须有接地保护线。 (2) 直流电源线成端时应连接牢固、接触良好,保证电压降指标及对地电位符合
设计要求。
(3) 机房的每路直流馈电线包括所接的列内电源线和机架引入线,两端腾空时,
用500V的兆欧表测试正负线间和复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均不得小于1M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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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交换系统使用的交流电源线两端腾空时,用500V的兆欧表测试芯线间和芯线
对地间绝缘电阻均不得小于1MΩ。
(5) 电源布线应平直、整齐,导线的固定方法和要求,应符合施工图的要求或有
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6) 电源线色标要清晰、正确(正线上涂红色油漆,负线上涂蓝色油漆)。 (7) 采用电力电缆作为直流馈电线时,每对馈电线应保持平行,正负线两端应有
统一的红蓝标志。安装电源线末端必须用胶带等绝缘物封头,电缆剖头处必须用胶带和护套封扎。
(8) 汇流条接头处应平整、整洁,铜牌镀锡,铝排镀锡锌焊料。汇流条转弯和电
源线转弯时的曲率半径应符合相关要求。
(9) 汇流条鸭脖弯连接的搭接长度,铜牌等于其宽度,铝排等于其宽度的1.3倍,
鸭脖长度为汇率条厚度的2.3倍。
(10) 电力电缆和电源线不得有中间接头。
6. 总配线架的安装质量控制
(1) 总配线架的位置符合设计规定,位置误差小于10mm,垂直度应小于3mm,
底座水平度误差不超过水平尺(用24in水平尺测量)准线。
(2) 铁架应接地良好。
(3) 走道边铁、滑梯槽钢、直列面保安器和横面试验弹簧排等在安装完成后应成
一条直线。加固吊架和滑梯牢固可靠,滑梯滑行自如,制动装置可靠。
(4) 告警装置完整、可靠。
7. 系统测试(调试)大纲的审核和实施及质量监督:
(1) 测试和检测应按YD5077《程控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和GY/T106
等有关国家现行的标准内容实行。
(2) 数字程控交换机的一般测试要求
(1) 通电测试前要求:机房温度18~28℃,相对湿度30%~75%,直流电压45~53V。
硬件检查应符合如下要求:设备标志齐全正确,电路板数量、规格、安装位置与施工图纸相符,设备的各种选择开关置于指定位置上,设备的各种熔丝规格符合要求,列架、机架接地良好,设备内部的电源布线无接地现象,并确认主电源正常。
(2) 硬件测试,按厂商提高的设备技术资料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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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系统调试。系统建立功能(包括系统初始化,系统自动/人工再装入,系统自动/
人工再启动)。系统的交换功能(包括本局和出入局呼叫;市话汇接呼叫;各种用户交换机的来去话呼叫;长途及国际来去话呼叫;计费;非电话业务;特种业务呼叫;新业务性能)。系统的维护管理功能(包括人机命令核实、告警系统测试;话务观察和统计;例行测试;中继和用户线的人工测试;用户数据和局数的管理;故障诊断;冗余设备的人工/自动倒换输入、输出设备的性能测试)。系统的信号方式及配合(包括用户的信号方式(脉冲、多频);局间信号方式(随路、共路);系统的网同步功能)。
(3) 程控用户交换机或其他通信设备(如远端模块等)除检查出厂及厂验记录外,
还需参考生产厂家提高的资料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如YDJ50-1998,ITU-TG960,961,I630)建议的相关规定等进行通电测试或初验测试,如: 1) 可靠性测试。一个月内次要再启动不大于3次,严重再启动0次,再装入启
动0次,软件测试故障不大于8个,更换印刷板次数不大于0.13次/100户。 2) 接通率测试。
3) 接续功能测试(系统交换功能)。 4) 处理能力和过负荷测试。
5) 维护管理和故障诊断能力测试(系统测试中的维护管理)。
6) 系统信号测试(包括用户信号方式,局间信号方式,组网能力,网同步功能
等)。
7) 系统建立包括初始化,系统自动/人工再装入,系统自动/人工再启动等; (4) 系统的维护管理功能(包括人机命令核实、告警系统测试;话务观察和统计;
例行测试;中继和用户线的人工测试;用户数据和局数的管理;故障诊断;冗余设备的人工/自动倒换输入、输出设备的性能测试)。
(5) 系统的信号方式及配合(包括用户的信号方式(脉冲、多频);局间信号方式
(随路、共路);系统的网同步功能)。
8. 试运转验收测试
(1) 试运转要求
1) 程控交换机运转验收是对质量稳定性观察的重要阶段,是接入用户后对交换
机实际质量最直接的检验。
2) 试运转阶段应从初验测试完毕、割接开通后开始,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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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试运转验收测试的主要指标和性能应达到试运转观察指标,方可进行总验收。
如果主要指标不符合要求,应从次月开始,重新进行三个月。在试运转期间,如果障碍率总指标合格,但某月的指标不合格时,应追加一个月,直到合格为止。
4) 在试运转期间,应接入设备容量20%以上的用户联网运行。 (2) 试运转观察指标。
1) 硬件故障率。因元器件损坏,须更换印制板的次数;第1、2、3个月均不应大
于0.1次/100门。
2) 试运转期间,系统自动再启动的指标要求如下表所示。
第一月 类别 全局处理机 1~3对 次要 严重 再装入 3 1 0 3对以上 4 2 1 第二月 全局处理机 1~3对 2 1 0 3对以上 3 1 0 第三月 全局处理机 1~3对 2 0 0 3对以上 3 1 0 3) 计费差错率应不大于10-4。
4) 交换网络非正常倒换的指标不大于:第一月,2次;第二月,1次;第三月,1
次;总计4次。
5) 在试运转阶段不得出现由于设备原因进行人工再装入和最高级人工再启动。 6) 在试运转期间不应产生由于软件设计错误造成的故障。 7) 分群设备的可靠性指标与初验测试阶段指标相同。 (3) 试运转模拟测试。
1) 局内接通率测试:①用模拟呼叫器每月测试1次,每次作1万次呼叫,接通率
应不小于99.9%,呼叫在忙时进行;②用人工拨叫方法每月测试1次,每次2000次呼叫,接通率不小于99.9%,呼叫在忙时进行。
2) 局间接通率测试。各局内出入中继接通率每月测试1次,每个局内作200次呼
叫,接通率应不小于95%,测试时连接对用户在话务清闲时进行。
3) 长时间同行测试。每月测试一次,用10对话机连成通话状态,在48h后,通
话电话应正常,计费正确,无重接、断话或单向通话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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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卫 星 数 字 电 视 及 有 线 电 视 系 统
卫星电视接收系统通常由接收天线、高频头和卫星接收机三大部分组成。电视卫星信号如要进入有线电视信号,则需由卫星天线至功分器、卫星接收机,经调制器进入混合器。有线电视天线一般由天线、前端装置、传输干线和用户分配网络组成。 (一) 材料设备质量控制要求
(1) 产品性能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并经国家规定的质检单位测
试认定合格,产品的生产厂必须持有生产许可证。还需按施工材料表对系统进行清点、分类。
(2) 产品附有铭牌(或商标),检验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各种部件的规格、型
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产品外观应无变形、破损和明显脱漆现象。
(3) 国外产品应符合中国广播电视制式和频率配置。
(4) 在同一项目中,选用的主要部件和材料,具有性能和外观的一致性。 (5) 选用的设备和部件的输入、输出标称阻抗,电缆的标称特性阻抗均为75Ω。 (6) 有源部件均应通电检查。 (二)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1) 认真审阅施工图,除满足设计和合同要求外,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齐全,并已
会审批准,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
(2) 施工单位必须有系统工程施工执照。施工所需的设备、器材、辅材、仪器、机
械准备就绪,能满足连续施工和阶段施工的要求。
(3) 天线安装要求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 预埋管线、支撑件、预留孔洞、沟、槽、基础、地坪等都符合设计要求。 (2) 天线安装间距满足下表要求。
天线间的关系 最低层天线与支承物顶面 两个天线前后安装 两个天线同杆上下安装 间距 ≥1λ ≥3λ ≥1λ(不小于1m) 天线间的关系 两个天线同杆左右安装 天线正前净空 间距 ≥1λ 不影响电波接收 注:λ指工作波长;设计时以低频道的λ考虑;计算点指天线的中心位置。
(3) 若天线系统需用一个以上的天线装置时,则装置之间的水平距离要在5米以上。 (4) 分段式天线竖杆连接时,直径小的钢管 必须插入直径大的钢管内30c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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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焊接,以保证天线竖杆的强度
(5) 卫星电视接收天线安装应十分牢固、可靠,以防大风将天线吹离已调好的方向而
影响收视效果。天线立柱的垂直度用倾角仪测量,保证垂直。用卫星信号测试仪器调整高频头的位置。
(6) 为了减少拉绳对天线接收信号的影响,每隔1/4中心波长的距离内串接一个绝缘
子,通常一根拉绳内串接有2~3个瓷绝缘子。
(7) 保安器和天线放大器应尽量安装在靠近该接收天线的竖杆上,并注意防水,馈线
与天线的输出端应连接可靠并将馈线固定住,以免随风摇摆造成接触不良。
(8) 天线避雷装置的安装按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执行。 (4) 系统前端,机房设备的安装:
1) 电缆连接的走向应合理,特别不能为了走线的美观,将电缆拐成死弯,导致信
号质量下降。
2) 机房内电缆的布放,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电缆必须顺直无扭绞,不得使电缆
盘结,电缆引入机架处、拐弯处等重要出入地方,均需绑扎。
3) 电缆敷设在两端连接处应留有适度余量,并应在两端标识明显的永久性标记。 4) 接地母线的路由、规格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
5) 引入引出房屋的电缆应加装防水罩,向上引的电缆在入口处还应作滴水弯。 6) 机房中如有光端机(发送机、接收机),端机上的光缆应留约10m的余量。 (5) 分配网络的安装和施工
1) 电缆与电力线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0.3m。电缆与通信线平行或
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得小于0.1m。
2) 辐射盒、用户终端盒应符合设计图要求,与其他线缆间距符合规范要求。 3) 放大器、分配器和分支器的安装。按图纸要求施工,固定牢固。放大器箱内安
装均衡器、衰减器、分配器、放大器件。
(6) 防雷接地装置施工:安装和施工中的防雷接地及安全防护必须按照防雷接地标
准进行,应测量所有接地装置的电阻值。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应返工,直到满足设计要求为止。
(7) 调试大纲的审核和实施及质量监督:
1) 调试大纲中应包括GB50200-1994《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附录B中表
B1、表B2,即前端设备调节器测试记录、干线(桥接、分配、延长)放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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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记录表、用户端测试记录表;
2) 调试步骤应明确,首先对天线的调试,前端的调试,干线和分配网络的调试以
此进行调试,检查各点的电平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系统技术规范》规定的范围内。并作好记录,作为今后工程验收和日后维修的依据; 3) 调试中或试运行中发生的故障无论已查明原因还是排除都应作好记录; 4) 卫星天线调试除校准立柱的垂直度,用仪器调整好极轴角外,还需用测试仪对
天线进行精调。
三、 公共广播及紧急广播系统
公共广播系统广泛用于工矿企业、车站、机场、码头、商场、学校、宾馆、大楼、旅游景区、营房等。它的特点是服务区域大,传输距离远,信息内容以预言为主兼用用音乐,话筒与扬声器不在同一房间,故没有声反馈问题。为减少传输线功率损耗,一般都采用70V或100V的额定电压传输,或用调频方式进行多路广播传输。按其用途可分为:①业务宣传和时事、广播。②播送背景音乐和插播公共寻呼。③火灾事故和突发事故的紧急广播。 (一) 材料设备质量控制要求
(1) 扬声器箱的各项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调音台的功能应满足使用功能和合同的要求,操作使用方便,工作稳定,接插件
性能好,技术性能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具有完善的操作指示系统。
(3) 周边器材(如均衡器、压缩限幅器、反馈抑制器、电子分频器等)使用功能,技
术性能指标,符合厂家的产品技术说明书。 (4) 各类线缆具有出厂合格证等质保资料。
以上各类器材设备均应提供生产厂的生产营业执照及相关测试证明。 (二)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扩声设备的安装包括扬声器的布置、系统线路敷设和音控、室内布局三个方面: 1. 扬声器的布置属电场的系统设计问题,安装按设计要求进行。
(1) 扩声系统宜采用明装,若采用暗装,装饰面的透声开口应足够大,透声材料或蒙
面的格条尺寸相对于主要扩声频段的波长应足够小。
(2) 无论明装或暗装均应牢固,不得因振动而产生机械噪音。
(3) 扩声系统声特性测量方法按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如GB/T4959-1995《厅堂扩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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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测量方法》,WHO301-1993《歌舞厅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与测量方法》,建设部体育馆行业标准《体育馆声学设计及测量范围》等。
2. 扩声系统的馈电网络: (1) 音频信号输入的馈电
1) 话筒输出必须使用专用屏蔽软线与调音台连接。线路长度在10m~50m之间应
使用双芯屏蔽软线作低阻抗平衡输入连接。中间设有话筒转接插座的,必须要求接触特性良好。
2) 长距离连接的话筒线(50m以上)必须采用低阻抗(200Ω),平衡传送的连接
方法。最好采用有色标的四芯屏蔽线,对角线对并接穿钢管敷设。
3) 调音台及全部周边设备之间的连接均需采用单芯(不平衡)或双芯(平衡)屏
蔽软线连接。,视距离远近选用截面及高或低阻抗的选择;c.供电线缆选择宜用隔离变压器,接地防雷应按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安装敷设。
(2) 功率输出的馈电,功率输出的馈电是指功放输出至扬声器箱之间的连接线缆。 1) 短距离(厅堂、舞厅和其他室内扩声系统)宜用低阻抗输出,一般用截面积为2~
6mm2的软发烧线穿管敷设。其双向长度的总直流电阻应小于扬声器阻抗的1/50~1/100。
2) 长距离(室外扩声、体育场扩声、大楼背景音乐等)用高阻抗定电压传输(70V
或100V)音频功率,馈线宜采用穿管的双芯聚氧乙烯多股软线。
3) 每套节目敷设一对馈线,而不能共用一根公共地线,以免节目信号间的干扰。 (3) 供电线路选择(单相、三相、自动稳压器),宜用隔离变压器(1:1),总用电量
小于10KVA时,可用单相220V。大于10KVA时,用三相电源再分三路输出220V供电。当电压波动超高+5%或-10%时,应采用自动稳压器,以保证各系统设备正常工作。
(4) 接地与防雷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敷设。
1) 扩声系统应设专门的接地线,不与防雷接地或供电接地共用地线。 2) 所有馈电线均应穿电线铁管敷设。
3) 网络线路的施工规范应参照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相应内容。
3. 音控室内布局按设计要求进行。 4. 公共广播与紧急广播系统的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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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检测系统的输入输出不平衡度、音频线的敷设和接地形式,保证安装质量符合设
计要求,设备之际的阻抗匹配合理。
(2) 放声系统应分布合理,符合设计要求。
(3) 检测最高输出电平、输出信噪比、声压级和频宽,符合设计要求。 (4) 通过对响度、音色和音质的主观评价,评定系统的音响效果。
(5) 功能检测包括:①业务宣传、背景音乐和公共寻呼插播;②紧急广播与公共广播
共用设备时,其消防紧急广播功能检测按火灾自动检测报警系统相关要求执行;③紧急广播由消防分机控制,具有最高优先权,在火灾和突发事故发生时,应能强制切换为紧急广播播出;④功率放大器应冗余配置,并在主机故障时,按设计要求备用机自动投入运行;⑤公共广播系统应分区控制,分区的划分应与消防分区一致。
二、信息网络系统质量控制要求
(计算机网络系统、应用软件、网络安全系统)
信息网络系统(INS)是应用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和行为科学等先进技术和设备构成的信息网络平台。借助于这一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和信息的传递与处理,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各种应用业务。
1、 计算机网洛系统
(三) 材料设备质量控制要求
(1) 材料、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产地和数量应与设计和合同相符。
1) 包装和密封良好,技术文件附件及随即资料应齐全、完好,并有装箱清单。 2) 做好外观检查,外壳、漆层应无损伤或变形。 3) 内部插件等固紧螺钉不应有松动现象。
(2) 进行必要的环境检查,如设备的供电、接地、温度、湿度、洁净度、安全、电
磁环境、综合布线等,应符合设计要求,产品技术文件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
(3) 软件版本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提高完备齐全的文档(包括软件资料、程序结构
说明、安装调试说明、使用和维护说明书等)。
(4) 进口产品除以上规定外,还应提高原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配套提供的质量合
格证明、检测报告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资料应为中文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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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智能建筑办公自动化系统有关标准的要求。
(四)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1) 设备根据设计要求安装在标准19英寸机柜内或放置。除机械尺寸注意空间外,
还需满足水平度和垂直度的要求,螺钉安装应紧固,最重要的是设备本身及机架外壳的接地线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
(2) 检查系统配置要求,包括对ATM和以太网交换机的配置。按各生产厂家提高的安装
手册和要求,规范地编写或填写相关配置表格并应符合网络系统的设计要求。按照配置表,通过控制台或仿真终端对交换机进行配置,保存配置结果。
(3) 网络集线器的安装,其机柜(或外壳)或集线器接地应符合相关标准的接地要求。 (4) 计算机机房验收按照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及DNJ08-83-2000
《防静电工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并符合设计或合同要求。
(5) 系统测试和安装的质量控制范围:
1) 安装验收检查内容:机房环境、设备器材清点、设备模块、设备机柜、加固安
装、设备间及机架内缆线布放、电源、设备至各类配线设备间缆线布放、缆线导通、各种标签、接地电阻值、接地引入线及接地装置、机房内防火、机房内安全措施。
2) 通电测试前硬件检查:按施工图设计要求检查设备安装情况;设备接地良好;
供电电源电压及极性符合要求。
3) 硬件测试:设备供电正常;报警指示工作正常;硬件通电无故障。 4) 系统测试:网络连通性能;路由选择测试;设备容错测试;网络管理测试。
(6) 各种测试均应有测试报告并附有测试记录。
1) 交换机、网络集线器要有自测报告。
2) 连通性测试:连接相关的广域网接入线路(如:DDN,Frame-relay,ISDN,
X.25等)观察接入设备运行状态及IP地址,确认正常连接及路由的配置正确。从接在网络集线器端口的站点上Ping接在另一端口站点的IP地址,检查网络集线器端口的连通性,确认所有的端口均应正常连通。连通性检测应符合如下要求:
A) 根据网络设备的连通图,网络工作站应能够和任何一台网络设备通信。 B) 各子网(虚拟专网)内用户之间的通信功能检测:根据网络配置方案的要求,
允许通信的计算机之间可以进行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换,不允许通信的计算机之间应无法通信;并保证网络节点符合设计规定的通信协议和适用标准。 C) 根据配置方案的要求,检测局域网内的用户与公用网之间的通信能力。 D) 连通性检测方法可采用相关测试命令进行测试;或根据设计要求使用网络测
试仪测试网络的连通性。
E) 路由检测方法可采用相关测试命令进行测试;或根据设计要求使用网络测试
仪测试网络路由设置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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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网络管理软件的安装测试:
a) 软件的版本及对应的操作系统平台与设计(或合同)相符。
b) 配置一台网络管理软件所需的计算机,并安装好网络管理软件所需的操作系统。 c) 按照网络管理软件的安装手册和随机文档,安装网络管理软机,并符合设计要求。
网络管理软件应具有如下管理功能:
A) 网管系统应能够搜索到整个网络系统的拓扑结果图和网络设备连接图。 B) 网络系统应具备自诊断功能,当某台网络设备或线路发生故障后,网管系统
应能够及时报警和定位故障点。
C) 应能够对网络设备进行远程配置,检测网络的性能,提供网络节点的流量、
广播率和错误率等参数。
D) 网络管理软件功能测试,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确认网络管理软件能够监
测所需管理的设备(如:交换机、路由器、服务器,PC机等)的状态和动态地显示网络流量,并据此设置这些设备的属性,使网络系统得到优化。
(8) 设备容错测试,容错功能的检测方法应采用人为设置网络故障,检测系统正确判断
故障及自动恢复的功能,切换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测内容包括以下两方面:①对具备容错能力的网络系统,应具有错误恢复和隔离功能,主要部件有备份,并在出现故障时可自动切换;②对有链路冗余配置的网路系统,当其中的某条链路断开或有故障发生时,整个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并在故障恢复后能自动切换回主系统运行。
2、 应用软件
(一) 材料设备质量控制要求
(1) 服务器/客户机及外围设备等信息平台的设备(包括软、硬件)的品牌、型号、规
格、产地和数量应符合设计或合同要求。外观检查无损伤,包装密封良好,附件及随机资料齐全、完好。
(2) 进行必要的环境检查。设备的供电、接地、温度、湿度、洁净度、安全、电磁环境、
综合布线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及产品技术文件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
(3) 遵守智能建筑办公自动化系统有关标准。
(4) 已经产品化的应用软件及按合同或设计需求定制的应用软件,应按照软件工程规范
要求进行验收。应提供完备齐全的文档,包括软件资料,程序结构说明,安装调试说明,使用和维护说明书等。
(二)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1) 机房验收,服务器安装前,首先对计算机房进行验收,按照GB50174-93《电子
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及DNJ08-83-2000《防静电工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并符合设计或合同要求。
(2) 物理安装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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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机壳接地线必须与建筑物弱电地线相接; b) 插座应有相线、中性线和接地线;
c) 主电源的电压应符合要求(包括电源功率);
d) 所需的供电应与供电系统相符合(如稳压电压或UPS)。 (3) 上电检查:
i. ii.
执行上电开机程序,应正常完成系统自测试和系统初始化(或相应报告); 执行服务器检查程序,包括对CPU、内存、硬盘、I/O设备、各类通信接口的测试,并给出正常运行结束的报告;
iii.
执行主机如服务器、客户机、外设主要性能的测试,给出服务器主要性能(主频、内存、容量、硬盘容量等)指标的报告;
iv.
外围设备提供的自测试程序,也应输出相应的报告信息,确认各类操作的运行正确性。
(4) 软件安装检查:
1) 检查主机与所安装软件如操作系统、数据库是否匹配,应符合设计或合同要求; 2) 测试软件系统(操作系统或数据库软件等)。①常规测试:执行各类系统命令或系
统操作(或语句),应完全正确。②综合测试:执行软件(如操作系统或数据库的模板)与系统支撑软件及各类系统软件产品的连接测试,执行结果应完全正确。
(5) 网络接口卡检查:
1) 网络接口卡的型号、品牌应符合接入网络的设计要求; 2) 应有网络连接线缆测试合格证明;
3) 网络接口卡驱动程序及有关资料应完全、完好,符合设计或产品技术说明; 4) 网络接口卡与网络设备互联的端口相容(如RJ45,OC3,OC12等);
5) Ping命令检查测试应通过。①用操作系统发出Ping服务器自身IP地址的命令,
自检网络接口卡运行的正确性。②从网络系统的其他用户发Ping命令给服务器,测试服务器网络卡接入网络工作的正确性。③客户机的检查与上类似。④非TCP/IP协议的局域网可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6) 办公自动化应用软件的安装验证:
1) 严抓安装前的准备。①应提供应用软件安装的版本,介质和技术资料。②应保证
应用软件安装的环境资源。包括服务器、客户机、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开发工具,内、外存空间,读入设备等。③应制定验证标准,包括安装方法。
2) 正确安装应用软件。①按照“安装手册”,一步一步地进行安装,直至正常结束。
②设置或自定义应用软件的初始参数,执行系统数据初始化过程。③创建用户标识及口令、用户权限等系统安全机制,确保可靠执行。
3) 安装后进行验证。①检查安装的目录及文件数是否准确。②启动引导程序,执行
是否准确。③检查用户登录过程包括用户标识及口令输入,口令修改等操作是否准确。④检查应用软件主界面(主菜单)上的应用功能是否正常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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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办公自动化应用软件的系统测试:
1) 按照“合同”或应用软件说明进行功能测试,并提供功能测试报告。
2) 采用渐增测试方法,测试应用软件各模块间的接口和各子系统之间的接口是否正
确,并提供集成测试报告。
3) 设置故障点及异常条件,测试应用软件的容错性和可靠性测试,提供测试报告。 4) 按应用软件设计说明书的规定,逐条执行可维护性和可管理性测试,并提供相应
的测试报告。
5) 对应用软件的操作界面风格、布局、常用操作、屏幕切换及显示键盘和鼠标的使
用等设计抽样,进行可操作性测试,且提供可操作性测试报告。
(8) 应用软件应满足的要求:
1) 应用软件的操作界面应以方便使用为基础,界面应为标准图形交互界面,并做到
风格统一、层次简洁,操作的命名不能具有二义性;
2) 应用软件应具有可扩展性,系统应预留可升级空间以供纳入新功能,宜采用能适
应最新版本的信息平台,并能适应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的变动。
3、 网络安全系统
网络安全问题涉及网络和信息技术各个层面的持续过程,从HUB交换机、服务器到
(一) 材料设备质量控制要求
PC机,软盘的存取,局域网上的信息互通以及Internet的驳接等各个环节,均会引起网络的安全,所以网络内的产品(包括硬件和软件)均应严格把关。
(1) 定购硬件和软件产品时,应遵循一定的指导方针(如非盗版软件),确保安全。 (2) 任何网络内产品的采购必须经过审批。
(3) 对于所有的新系统和软件必须经过投资效益分析和风险分析。
(4) 网络安全系统的产品均应符合设计或合同要求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或验证书。 (5) 防火墙或防病毒软件等产品必须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
检验中心检验,并具有公共信息安全监察局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特殊行业有其他规定时,还应遵守行业的相关规定。
(二)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按照有关对网络安全系统的设计要求,在网络安装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指导。 (1) 防火墙的设置:应阻挡外部网络的非授权访问和窥探,控制内部用户的不
合理流量,同时也能进一步屏蔽内部网络的拓扑细节,便于保护内部网络的安全。
(2) 代理服务器的装置:应保证局域网用户可以安全地访问Internet提供的各种
服务而局域网无需承担任何风险。
(3) 网络中要有备份与容错。
(4) 操作系统必须符合美国国家计算机安全委员会C2级安全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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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网络安全防御的其他手段,如IDS入侵检测系统,密罐和防盗铃,E-
mail安全性,弱电扫描器,加密与网络防护等均应一一检查。
(6) 应检查“系统安全策略”是否符合实际要求。对于信息系统管理员还包括
安全协定,E-mail系统维护协定和网络管理协定等,确保所有的系统管理人员能够及时报告问题和防止权利滥用。最好建议印成安全手册或发布于内部网上,使每个员工都能够得到准确的信息。
(7) 网络应建立应急事件反应处理小组,并制定灾难恢复计划,尤其是提出保
证体系恢复所需的硬件环境和有关人员。
(8) 信息安全性检测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办公网络应能抵御来自防火墙以外的网络攻击,使用流行的攻击手段进行
模拟攻击,不能攻破判为合格。
2. 办公网络能够根据需求控制内部终端机的互联网连接请求和内容,使用终
端机用不同身份访问Internet的不同资源,符合设计要求判为合格。 3. 办公网络与控制网络必须实施安全隔离,保证做到未经授权,从办公网络
不能进入控制网络。
4. 检测防病毒系统的有效性。将一个含有当前已知流行病毒的文件(病毒样
本)通过文件传输、邮件附件、网上邻居等方式传播,各个位置的防病毒软件应能正确地检测到该含病毒文件,并执行杀毒操作。
5. 如果安装了入侵检测系统,使用流行的攻击手段进行模拟攻击(如DOS
拒绝服务攻击),这些攻击应被入侵检测软件发现和阻断。
6. 如果有互联网行为管理系统,则尝试访问若干受限网址,测试系统的访问
控制功能。
(9) 应用系统安全性应满足以下要求:身份认证;访问控制。 (10) 操作系统安全性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操作系统版本应使用经过实践检验的具有一定安全强度的操作系统; 2. 使用安全性较高的文件系统;
3. 严格管理操作系统的用户帐号,要求用户必须使用满足安全要求的口令; 4. 服务器只提供必须的服务,其他无关的服务应关闭,对可能存在漏洞的服
务或操作系统,应更换或升级相应的补丁程序;扫描服务器,无漏洞判为合格;
5. 认真设置并正确利用审计系统,对一些非法的侵入尝试必须有记录;模拟
非法尝试,审计日志中有正确记录者判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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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综合布线系统质量控制要求
(线缆敷设和终接、机柜机架配线架的安装、信息插座和光缆芯线终端的安装)
综合布线系统是建筑物或建筑群内的传输网络。它既使话音和数据通信设备、交换设备和其他信息管理系统彼此相连,又使这些设备与外部通信网络相连。它包括建筑物到外部网络或电话局线路上的连线点与工作区的话音或数据终端之间的所有电缆及相关联的布线部件。综合布线系统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兼容性、灵活性、先进性和可靠性。
1、 缆线敷设和终接
(一) 材料设备质量控制要求
在综合布线系统工程中,应选用符合我国国情的有关技术标准(包括国际标准和我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等)的定型设备和器材,所有国内外产品均应以我国发布的标准为准则,进行检测和鉴定,未经国家或有关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设备和主要器材,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工程中所有综合布线系统产品,包括缆线和布线部件及主要辅助部件等的型号、规格、性能及质量,除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设计中的规定,未经设计单位同意,不应以其他产品代用。
(1) 线缆的检验要求
1) 工程中使用的对绞线、对称电缆和光缆的型号、规格和程式及数量应符合设计
规定和合同要求。
2) 根据材料运单对照检查对绞线、对称电缆和光缆的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内容
齐全,字迹清晰。外包装应注明电缆或光缆的型号、规格、线径或芯数、端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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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号和盘长等情况,并要与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一致。
3) 电缆和光缆的外包装应无外部破损,电缆外护套应完整无损。电缆和光缆均应
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还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的技术性能指标。
4) 电缆的电气性能抽验,应从本批量电缆中的任意3盘中各截出100m的长度,加
上工程中所选用的接插件进行抽样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工程验收基本连接要求。
5) 光缆开盘后,先检查光缆外表有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
6) 检查光缆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测试记录。必要时在施工现场检测光纤衰减和光纤
长度。具体测试要求如下:①衰减测试。一般采用光时域反射仪(DTDR)进行测试。如测试结果超出标准,或与出厂测试数值相差很大时,应用光功率计测试,并加以比较,以断定是是测试误差还是光纤本身衰减过大。②长度测试。要求对每根光纤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应一致。如在同一盘光缆中,光纤长度差异较大,应从另一端进行复测或做通光检查,以判定是否有断纤现象。
7) 光纤插接软件(光纤跳线)检验应符合如下要求:①光纤接插软件两端的活动
连接器(活接头用)端面应装配合适的保护盖帽。②每根光纤接插软线光纤的类型应有明显标记,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型材、管材和铁件的检验要求如下:
1) 各种型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应光滑、平整、不
得变形断裂。预埋金属线槽、过线盒、接线盒及桥架表面涂覆或镀层均匀、完整,不得变形、损坏。
2) 管材采用钢管、硬质聚氯乙稀管时,其管身应光滑、无伤痕,管孔无变形,孔
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各种铁件的材质、规格均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得有歪斜、扭曲、飞刺、断裂或
破损。
4) 铁件的表面处理和镀层应均匀、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气泡等缺陷。 (3) 仪表和工具的检验。为了确保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在事先对安装
施工过程中需要的仪表和工具进行全面的测试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早检修或更换,以使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得到保证。
(二)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点
(1) 管路或槽道(又称桥架或线槽)的质量控制:管槽系统的整体是由引入管路、
上升管路(包括上升房、电缆竖井和槽道等)和楼层管路(包括槽道和部分工作区管路)及联络管路(包括槽道)等组成。它们的走向、路由、位置、管径和槽道规格等均应反映在图纸上,宜与土建等其他专业进行图纸会签或确认。施工应符合图纸设计要求。质量要求主要参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有关标准进行。
(2) 审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 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安装施工进度顺序和施工组织计划进行审查,应注意施工计
划与其他系统的配合等问题。一般宜在建筑的土建工程和室内装修施工的同时或稍后的适当时间安排施工,应避免彼此脱节,必要时可随时修改计划,以求密切配合,协作施工,有利保证工程质量。
2) 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图纸、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施
工单位对于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上交待不清或有疑问的地方,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有缺项或漏项时要写成书面意见以备查。
3) 调查现场时要复核设计缆线敷设路由和设备安装位置是否正确。事先预留的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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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地槽、洞孔的数量、位置、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中的规定要求。有漏缺、不妥之处应形成书面记录交有关方面确认,由施工单位整改。
4) 设备间和干线交接间等专用房间,必须具备如下条件:①土建工程必须全部完
工,墙壁和地面平整,室内通风、干燥、光洁,门窗齐全,门的调试和宽度均符合工艺要求,门锁性能良好,钥匙齐全,以保证房间安全可靠。②房间内按设计要求预先设置的地槽、暗敷管路和洞孔位置、数量和尺寸均正确无误,满足安装施工需要。③对设备间内铺设的活动地板应认真检查其施工质量,要求地板板块铺设的表面平整、板缝严密、安装牢固,无凹凸现象,地板支柱安装坚固,地板水平面的允许偏差不大于2mm/m2。活动地板应有防静电措施,并符合有关标准,接地装置均应符合设计规定和相关标准要求。④设备间和交接间内均应设置可靠220V,50HZ的施工电源,并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以便施工和维修使用。房间的面积大小、环境温湿度条件、防尘和防火措施等都符合工艺设计提出的要求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3) 建筑物主干布线子系统线缆施工质量控制。
1) 敷设缆线前:①检查主干路由中所采用的缆线型号、规格、程式、数量起讫端
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文件的要求。并有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工艺方案。②按图纸和施工工艺要求,将需要布放的缆线两端贴有显著的标签。标签内容有缆线的用途和名称(可用代号代替)、型号、规格、长度、起始端和终端地点等,标签上的字迹应清晰、端正和正确,以便按施工顺序,对号入座进行敷设施工。
2) 线缆敷设时的质量控制。①无论采用哪种施工方式(向下垂放和向上牵引),其
布放缆线的牵引力不宜过大,应小于缆线允许张力的80%。②缆线在施放过程中应防止被拖、蹭、刮、磨等损伤。③缆线不应产生扭绞或打圈等现象,也不应有可能受到外界的挤压或遭受损伤而产生障碍隐患,以免影响缆线质量。 3) 电缆在电缆槽道或桥架上敷设和固定。①在敞开式槽道或桥架内敷设电缆,水
平装设时,应在电缆的首端、尾端、转弯处及每间隔3~5m处进行固定;垂直装设时,应在电缆的上端和每隔1.5m处进行固定。②在封闭式的槽道内敷设电缆,缆线均应平齐顺直,尽量互相不重叠或不交叉,缆线在槽道内不应溢出,影响槽道盖盖合。在缆线进出槽道的部位或转弯处应绑扎固定。③在桥架或槽道内缆线绑扎固定应根据缆线的类型、缆径、缆线芯数分束绑扎。绑扎的间距不宜大于1.5m,且应均匀一致,绑扎松紧适度。④吊顶内布置缆线,也必须分束绑扎,且所有缆线的外护套应有阻燃性能,其选用要求应符合设计规定。 4) 缆线同槽分隔要求及与其他管线的间距。①各种系统(如通信系统、计算机系
统、楼宇设备自控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广播与卫星电视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等)的信号线、控制线及电源缆线等,如在同一路由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电缆槽道或桥架,按系统分离布放,金属电缆槽道或桥架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各个系统缆线间的最小间距及接地装置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免互相干扰。②为保证通信网络的安全运行,对绞线对称电缆与电力线路的最小净距应符合下表一的要求,与其他管线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二的要求。
表一: 对绞线对称电缆与电力线路平行敷设 有一方在接地的金属槽道或钢管中敷设 最小净距(mm) <2KVA 380V 130 70 2~5KVA 380V 300 150 >5KVA 380V 600 300 21
双方均在接地的金属槽道或钢管中敷设 注 80 150 注:双方都在接地的金属槽道或钢管中敷设,且平行长度小于10m时,最小间距可为10mm。表中如对绞线对称电缆是采用屏蔽电缆时,最小净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设计要求。
表二: 序号 1 2 3 4 5 6 管线种类 避雷引下线 保护地线 热力管(不包封) 热力管(包封) 给水管 煤气管 平行净距(mm) 1000 50 500 300 150 300 垂直交叉净距(mm) 300 20 500 300 20 20 备注
(4) 水平布线子系统的缆线施工质量控制。
1) 缆线布放后,应预留一定的冗余长度,便于维护检修以及今后使用。干线交接
间或二次交接间的对绞线对称电缆预留长度每端一般为3~6m,工作区为0.3~0.6m。如有需要可适当增加长度或按设计规定预留长度。
2) 在屏蔽电缆敷设时,其曲率半径应根据屏蔽方式来考虑:①非屏蔽的4对对绞
线对称电缆敷设后弯曲时的曲率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8倍;②屏蔽结构的对绞线对称电缆的曲率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半径的6~10倍。
3) 缆线敷设时,应注意牵引拉力不宜过大过猛。要求牵引拉力适宜,牵引节奏缓
和。电缆芯线为0.5mm线径,4对对绞线对称电缆的牵引力应不超过110N;电缆芯线为0.4mm线径的4对对绞线对称电缆的牵引力应不超过70N。
(5) 光缆施工敷设质量控制。
1) 光缆的接续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才准上岗操作。
2) 光缆弯曲时不能超过最小曲率半径。施工时一般不应小于光缆外径的20倍。 3) 光缆敷设时的牵引力应不超过光缆允许张力的80%,主要牵引力应加在光缆的
加强构件上,光纤不应直接承受拉力。
4) 光缆敷设应避免受到外界的冲击力和重物碾压,不得使光缆变形或光纤受损,
应对光缆护套进行检查,必要时要对光缆的密封性能和光纤衰减特性等进行测试。如不符合要求,不应在工程中使用。
5) 光缆光纤的接续要求应有采用新技术的接续设备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光缆连接
时,不仅要求连接处的接触良好,且要求两端光纤的接触端中心完全对准。
(6) 缆线终接质量控制要求。
1) 缆线终接的一般要求如下:①缆线在终接前,必须核对缆线标识内容是否正确;
②缆线中间不允许有接头;③缆线终接处必须牢固,接触良好;④缆线终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操作规程;⑤对绞电缆与插接件连接应认准线号、线位色标,不得颠倒和错接。
2) 对绞电缆芯线终接应符合下列要求:①终接时,每对对绞线应保持扭绞状态,
扭绞松开长度对于5类线不应大于13mm;②对绞线在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连接时,必须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插座类型、色标和编号应符合下图要求。在同一布线工程中两种连接方式不应混合使用;③屏蔽对绞电缆的屏蔽层
0
与插接件终接处屏蔽罩必须可靠接触,缆线屏蔽层应与接插件屏蔽罩360圆周接触,接触长度不宜小于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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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光缆芯线终接应符合下列要求:①采用光纤连接盒对光纤进行连接、保护,在
连接盒中光纤的弯曲半径应符合安装工艺要求;②光纤熔接处应加以保护和固定,使用连接器以便于光纤的跳接;③光纤接线盒面板应有标志;④光纤连接损耗值应符合下表规定。
光纤连接损耗(dB) 连接类别 熔接 多模 平均值 0.15 最大值 0.3 平均值 0.15 单模 最大值 0.3 4) 各类跳线的终接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各类跳线缆线和接插件间接触应良好,接
线无误,标志齐全。跳线选用类型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②各类跳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对绞电缆跳线不应超过5m,光缆跳线不应超过10m。
2、 机柜、机架、配线架的安装
(一) 材料设备质量控制要求
(1) 机柜、机架、配线架包括配线柜,挂式配线架,电缆分线盒或交接箱以及各种配件
的型号、规格、数量、性能及质量(包括材质)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国外产品也应标准进行检测和鉴定。未经国家或有关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设备和主要器材,不得在工程中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未经设计单位同意,不应采用其它产品替代。并做好记录。
(2) 光电缆交接设备的编排及标志名称应与设计相符,标志名称应统一,其位置应正确、
清晰。发现有缺省,数量不符者,应做好记录。
(3) 箱体(柜架)外壳表面应平整、互相垂直、不变形、无损裂、发翘、受潮、锈蚀现
象。箱体(柜架)表面涂层应完整无损,无挂流、裂纹、起泡、脱落和划伤等缺陷,箱门开启、关闭或外罩装卸灵活。整体应密封防尘和防潮。
(4) 箱内的接续模块或接线端子及零部件(配件)应装配齐全或符合设计、合同要求,
牢固可靠,所有配件应无漏装、松动、脱落、移位或损坏等现象发生。
(5) 配线接续设备的各项电气性能指标,包括机架外壳接地装置等,均应符合我国标准
规定的要求。
(二)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1) 机架(柜),配线架等设备排列布置,安装位置及设备面向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
实际测定后反映在机房平面布置图中。机架和设备前应预留1.5m的空间,背面距墙面应大于0.8m,以便施工维护和操作通行。相邻机架设备应靠近,同列机架设备的机面应排列平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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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机架(柜),配线架等设备的型号、品种、规格和数量均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配置。
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和安装施工资料要求及规定进行施工安装。其水平度和垂直度应符合厂家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其前后左右的垂直偏差均不大于3mm。
(3) 机架(柜),配线架等设备必须安装牢固可靠,在有抗震要求时,应按施工图的抗
震设计进行抗震加固。各种螺丝必须拧紧,无松动,无缺损或锈蚀缺陷,机架更不应有摇晃现象。
(4) 建筑群配线架或建筑物配线架如采用双面配线架的落地安装方式,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如果缆线从配线架下面引上走线方式时,配线架的底座位置应与成端电缆的上线
孔相对应,以利缆线平直引入架上。
2) 各个直列垂直倾斜误差不应大于3mm,底座水平误差每平方米不应大于2mm。 3) 跳线环等装置牢固,其位置横竖上下、前后应整齐平直一致。
4) 接线端子应按电缆用途划分连接区域,以便连接,且应设置各种标志,以示区别。 (5) 机架(柜),配线架等设备上各种零部件不应缺少或碰坏。设备内不应留有线状等
杂物。表面漆面如由损坏或脱落,应不上起色协调一致的漆。各种标志应统一、完整、清晰、醒目。
(6) 建筑群配线架(CD)和建筑物配线架(BD)如采用单面配线墙上安装方式时,
要求墙壁必须坚实牢靠(或承重墙),能承受机架重量。其机架(柜)底距地面宜为300~800mm。其接线端子应按电缆用途划分连接区域,以便连接,并设置标志,以示区别。楼层配线架安装要求可参照执行。
(7) 综合布线系统使用的交接箱或分线设备(包括配线接续设备),宜采取暗敷方式,
箱体的底部距离地面宜500~1000mm。土建施工时可预留墙洞。在已建成的建筑中宜采用明敷方式。
(8) 机架、配线架、设备、金属钢管和槽道的接地装置必须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并
符合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规定的要求。所有与地线连接处应使用接地垫圈,垫圈尖角应对向铁件,刺破其涂层。只允许一次装好,不得将已装过的垫圈取下重复使用,以保证接地回路通畅无阻,接地良好。
3、 信息插座和光缆芯线终端的安装
(一) 材料设备质量控制要求
(1) 综合布线系统中所有连接硬件(如接线模块等)和信息插座都是重要的零部件,具
有量大,面广,体积小,密集型,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对其电气性能、机械特性、光线的传输特性等具体技术指标和要求应符合通信行业标准YD/T926.1~3-1997《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和设计标准规定。它们的塑料材质应具有阻燃性能。数量、规格、型号满足设计和施工图纸的要求。
(2) 保安接线排的保安单元,其过压、过流保护的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 (3) 电缆的接线盒体和光纤插座的连接器使用的型号和规格,数量等应与设计及施工图
纸中规定相符合。
(4) 电缆插座面板和光纤插座面板应有明显标志(如颜色、图形和文字符号)。光纤表
明发射(TX)和接受(RX),以示区别而便于安装使用。
(5) 光缆接续盒及其附件的规格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种粘接材料,粘接剂应检查其使
用有效期,凡超过有效期的,一律不得在工程中使用,以保证粘结部分的质量。
(二)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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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综合布线系统的信息插座多种多样,施工中应做到信息插座和光纤(光缆)终端
正确安装、对号入座、完整无缺。
(2) 对于地面信息插座,必须严密防水和防尘,在不使用时,插座面板与地面齐平,
不得影响人们的日常行动。
(3) 安装于墙上的信息插座应高于地面300mm,如有活动地板还应加上活动地板内的
净高尺寸。
(4) 信息插座底座的固定方法虽可不同,但安装必须牢固可靠,不应有松动现象。 (5) 信息插座盒宜采用暗装方式,与暗敷管路系统配合,在墙壁上预留孔洞(一般为
86型标准盒),按照隐蔽工程要求检查验收。预埋孔盒时注意深度,应估计装饰面距离在内,使加装插座面与装饰面齐平。
四、安全防范系统质量控制要求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管理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
安全防范系统是根据建筑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综合运用电子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视频安防监控技术和各种现代安全防范技术构成的用于维护公共安全、预防刑事犯罪及灾害事故为目的的,具有报警、视频安防监控、出入可控制、安全检查、停车场(库)管理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
一、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一) 材料设备质量控制要求
(1) 组成监控系统CCTV的前端设备(如CCD摄像机、镜头、云台、防护罩、解码器等)、
矩阵控制器、终端设备(如多画面分隔器、监视器、录像机、视频报警器、电梯层面显示器等)、传输缆线(同轴电缆、双绞线、光纤等)等器材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具有开箱单、产品技术说明书、合格证等质保资料。数量符合图纸或合同的要求。
(2) 摄像机的主要性能及技术参数:如色彩、清晰度、照度、同步、电源自动增益控制
(AGC)、自动白色平衡、电子亮度控制、逆光补偿等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指标要求。
(3) 镜头的焦距、自动光圈、Cs/C接口标准、光通量等选择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同轴电缆,双绞线等缆线符合设计或合同要求。其性能技术指标符合相关标准。 (5) 黑白/彩色专用监视器,录像机(时滞录像机)、数码光盘记录,计算机硬盘录像应
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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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控制设备,如视频矩阵切换器,双工多画面视频处理器,多画面分隔器,视频分配
器等应符合设计或合同要求,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7) 设备产品生产企业应提供“生产登记批准书”的批准文件或“安全认证”的有关文
件。
(二)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1) 应严格遵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与标准。
(2) 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单位应具有与工程相应的工程资质及有文件化的工程指
导程序。对于施工方案、工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等有关文件应经甲方代表(监理)审查批准后方能施工。
(3) 管路、线缆敷设质量控制。①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有隐
蔽工程的应办理隐蔽验收。②线缆回路应进行绝缘测试,并有记录,绝缘电阻大于20MΩ。③地线、电源线应按规定连接,电源线与信号线分槽(或管)敷设,以防干扰。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Ω。
(4) 设备安装质量控制要求。
1) 摄像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应满足监视目标视场范围要求,并具有放损伤、
防破坏能力。②安装高度:室内距离地面不低于2m,室外距地面不低于3.5m。③电梯厢内的摄像机应在电梯厢门左侧(或右侧)上角(或顶部),并应能有效监视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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厢内乘员。摄像机的光轴与电梯厢的两个面壁成45角,与电梯天花板成45俯角为宜。④安装前,摄像机应逐个通电检查和初调。调整后焦面、电源同步等性能,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后方可安装。⑤各类摄像机应保持牢固,绝缘隔离,注意防破坏。摄像机经功能检查,监视区域的观察和图像质量达标后方可固定。⑥在高压带电的设备附件安装摄像机时,应遵守带电设备的安全规定。⑦摄像机信号导线和电源导线应分别引入,并用金属管保护,不影响摄像机的转动。⑧摄像机配套装置(防护罩、支架、雨刷等器材)安装应灵活牢固。⑨摄像机宜安装在监视目标附近不易受到损伤的地方,也不应影响附件现场人员的工作和正常活动。⑩在摄像机最佳安装位置确定后,选配合适的镜头取得摄像景物效果。一般选用焦距为9.6mm的镜头均能满足所需要求。
2) 云台、解码器的安装。①云台的回转范围、承载能力、旋转速度和使用的电压类型
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标准(规范)规定。②云台安装在支架上应牢固,转动时无晃动。负载安装的位置不应偏离回转中心。③解码器(箱)应安装在云台附近,但不应影响建筑的美观,或在吊顶内,但须有检修孔,以便维修或拆装。
3) 监视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监视器安装固定在机架和机柜上,小屏幕监视器
也可安装在控制台操作柜上。当安装在柜内时,应有通风散热措施,并注意电磁屏蔽。②监视器的安装位置应使屏幕不受外来光直射,当有不可避免的光照时,应有避光措施。③监视器的外部可调部分,应便于操作。
4) 对系统的各类探测器、摄像机、云台、防护罩、控制器、辅助电源、点锁、对讲设
备等进行检验,应符合GB50198《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中4.2.1条的规定。
(5) CCTV系统调试。
1) 调试前质量控制。①按设计要求,对照图纸逐一或抽检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
品备件等。②仔细检查供电的电压、极性和相位等,应符合设计要求。③检查系统线路,对于错接、开路、虚焊、短路等应进行处理。检查其记录单。④要有调试大纲(或方案),并经有关方确认、审核后进行调试。
2) 检查摄像机与镜头的配合、控制和功能部件(如云台、变焦、光圈及防护罩等)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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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状态应合理、正常。符合产品技术标准,应无明显逆光现象。 3) 系统摄像机监控范围要达到公共安全防范的需要和设计要求,调整聚焦和后靶面,使
控制面、清晰度、灰度等级等达到系统技术指标。在调整时要注意有足够的照度和必要的逆光处理等。
4) 摄像机云台和镜头的遥控功能要能调整到应有范围。一般通过解码器的硬件装置来实
现。解码器的主要功能有:①摄像机电源开关控制。②云台与镜头控制,用于对云台和变焦镜头的控制译码和电动机驱动。③预置摄像控制,对旋转3550或3600云台,可以有若干预置位提供编程用。④需与矩阵切换控制器或可编程序切换器配套使用。⑤一般多为220V50HZ输入,6~12V(DC)输出,供聚焦、变焦和改变光圈速度,另有电源输出供给云台,多为24V(AC)/50HZ标准云台,驱动带有过零接通的固态继电器。调试过程中,要注意避免遥控延迟和机械冲击等不良现象。
5) 视频控制矩阵的调整,要调整操作程序的软件使其设置功能正常,切换功能正常,字
符叠加功能正常。例如:标明摄像机位置、时间、日期等字符,电梯内图像画面是否叠加有楼层字符等显示标识。所有显示应稳定正常。云台镜头遥控功能和其他功能均应正常。
6) 调整监视器、录像机、视频打印机、图像处理器、同步机、编码器、解码器等设备使
其工作正常,单机要确保系统达到相关指标(按照GB50198,GB/T6571或GB/T16676等标准)。
7) 检查系统的技术指标应符合GB50198-1994标准中2.1.6的相关规定。 8) 检查主机操作是否正常,并按正式设计方案达到相关功能要求。 9) 检查记录图像的回放质量应达到可用图像的要求。
10) 检查系统与计算机集成系统的联网接口以及该系统对电视监控系统的集中管理和控
制能力。
(6) 电视监控系统的功能检测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摄像机:通电试验、图像质量、光圈调节功能、调焦功能、变倍功能、云台转动、
防护罩功能、防拆防破坏功能。 2) 监视器:通电试验、显示清晰度。
3) 控制器:通电试验、控制功能、动作实时性。
4) 图像质量检测:清晰度、电源干扰、单频干扰、脉冲干扰。
5) 系统功能检测:现场设备的接入完好率、监控范围、图像切换功能、字符及时间标
识、系统联动响应、记录功能、记录速度、检索、回放功能、司机情况、接口功能、网络功能。
二、 入侵报警系统
(一) 材料设备质量控制要求
(1) 各类报警器(开关、震动、超声波、次声、主动与被动红外、微波、激光、视频运
动、多种技术符合等报警器)、报警控制器及传输缆线,必须具有产品的技术说明书,质保资料包括合格证。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数量符合图纸或合同的要求。随机资料齐全完整。
(2) 微波入侵探测器、被动/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和防盗报警器等产品在包装或说明书上
标明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及批准日期。标记和编号为XKzz。并提供相应的产品检验报告。
(二)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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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遵守的规范和标准,除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相同外,还应按国家标准
GB10408.1~.8《入侵探测器》,GA/T368《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B/T10408.9《玻璃破碎报警器》和GB/12663《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对设备进行功能检查。
(2) 审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应符合行业管理的要求。设计施工单位应有技术防范管理
部门审批发放的有效的设计施工证书,方能进程施工。
(3) 管路、线缆敷设质量控制。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4) 设备安装质量控制。
1) 报警器安装场合及要求应符合合同和设计图纸要求。①对某些不设围墙的开放式建
筑及设有金融营业场所、重要库房等建筑还应安装门磁开关、玻璃破碎报警器等,并考虑周界报警。②金融营业柜台(含商场收银台)、重要仓库、居室等应配有紧急报警按钮。③系统应能按时间、按区域(部位)任意编程、设防和撤防。④系统应能显示报警部位、时间,并能记录及提供联动电视监控、灯光等控制接口信号。⑤系统应能考虑与属地区区域公共安全防范报警系统联网的需要和可能。
2) 入侵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有关规定:①各类入侵探测器的安装,应根据可选用产品
的特性及警戒范围要求进行安装。②周界入侵探测器的安装,位置要对准,防区要交叉。室外入侵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产品使用要求和防护范围。③底座与支架应固定牢靠,其导线连接应采用可靠连接方式。④外接导线应留有适当余量。
3) 主动式红外报警器可根据防范要求,防范区的大小和形状的不同,分别构成警戒线、
警戒网、多层警戒等不同的防范布局方式。
4) 被动式红外报警器可根据现场探测模式,直接安装在墙上、天花板上或墙角。其布
置和安装如下:①选择安装位置时尽可能使入侵者都能处于红外警戒的光束范围内。②要使入侵者的活动有利于横向穿越光束带区,这样可以提高探测灵敏度。③为了防止误报警,不应将PIR探头对准任何温度会快速改变的物体,诸如电加热器,火炉,暖气,空调器的出风口,白炽灯等强光源以及受到阳光直射的门窗等热源,以免由于热气流的流动而引起误报警。④PIR永远不能安装在某些热源(如暖气片、加热器、热管道等)的上方或其附近,否则,也会产生误报警。PIR应与热源保持至少1.5m以上的间隔距离。⑤PIR不要安装在强电设备附近。⑥警戒区内注意不要有高大的遮挡物遮挡和电风扇叶片的干扰。PIR一般安装在墙角,安装高度2~4m,通常为2~2.5m。
(5) 入侵报警系统调试。
1) 调试前质量控制:①要有调试步骤和方法。设备平面布置图、接线图、安装图、系
统图以及其他必要的技术文件。调试人员资格符合要求。②按设计要求,对照图纸检查设备,探测器等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③检查线路,施工测试记录(如绝缘电阻值等)应符合要求。
2) 检查探测器的安装角度、探测范围,并进行步行测试(步行指示灯测试后应关闭),
检查室外周界报警探测装置形成的警戒范围有无盲区。 3) 检查探测器防拆保护功能。
4) 检查防盗报警控制器的自检功能,编程功能,布撤防及旁路功能以及报警发生时的
声光显示与记录功能。
5) 当有报警联动要求时,检查报警后对应的灯光、摄像机、录像机等相关设备的联动
功能。
6) 对已建成区域性公共安全防范报警网络的地区,检查系统是否具备直接或间接联网
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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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检查系统与计算机集成系统的联网接口,以及该系统对防盗防入侵报警的集中管理
和控制能力。
8) 系统应能按时间,按区域(部位)任意编程,设防或撤防。
9) 系统应能显示报警部位、时间,并能记录及提供联动电视监控,灯光等控制接口信
号。 10) 测试紧急按钮到控制器的直接响应时间,一般小于≤1s,到系统微机处理器的响应
时间一般为3s以内。 11) 紧急按钮通过市话网至报警中心的响应时间≤20s(电话线路处于主呼叫状态);检
查报警信号是否优先(即报警优先抢占话路),并有防破坏措施;检查当电话线破坏时系统有否另有辅助办法与报警中心联系。 12) 检查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
续充、放电3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能自动切换。 13) 检查报警系统的可靠度应满足相关标准及设计技术要求。
三、 巡更管理系统
(一) 材料设备质量控制要求 (1) 组成巡更系统的计算机,网络收发器(或传送单元),前端控制器(或手持读取器),
巡更点(或编码片)等设备及传输线缆,应符合设计要求。必须具备产品技术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质保资料。数量和备件符合图纸或合同要求。
(2) 产品外观应完整,无损伤和任何变形。
(3) 有源设备到场后应通电检查各项功能,且应符合产品技术标准要求和设计要求。 (二)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1) 管路、线缆敷设质量控制。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2) 设备安装质量控制要求。
1) 有线巡更信息开关或无线巡更信息钮,应安装在各出入口、主要通道、各紧急出入口、
主要部门或其他需要巡更的点上,高度和位置按设计和规定要求设置。 2) 安装应牢固、端正,户外应有防水措施。 (3) 巡更系统调试。
1) 调试前质量控制:①要具备设备平面布置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以及其他必要
的技术文件。施工单位提交调试步骤和方法,经有关质量部门审核后施工。②检查线路,施工测试记录(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等应符合要求。
2) 读卡式巡更系统要保证确定为巡更用的读卡机在读巡更卡时正确无误,检查实时巡更
是否和计划巡更相一致,若不一致能发出报警。
3) 采用巡更信息钮(开关)的信息正确无误,数据能及时收集、统计、打印。 4) 检查采用各种鉴别方式的出入口控制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并按正式设计方案达到相关
功能要求。
5) 每一次有效的进入,检查主机是否能存贮进入人员的相关信息,对非有效进入及被胁
迫进入是否有异地报警功能。
6) 检查由CPU或计算机控制系统,应具有时间、逻辑、区域、事件和级别分档等判别及
处理功能。
7) 检查系统防劫、求助、紧急报警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具有异地声光报警与显示功能。 8) 检查系统与计算机集成系统的联网接口以及该系统对出入口控制系统的集中管理和
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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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按照巡更路线图检查系统的巡更终端、读卡机的性能。 10) 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测试。
11) 检查巡更管理系统对任意区域或部位按时间线路进行任意编程修改的功能以及撤防、
布防的功能。
12) 检查系统的运行状态、信息传输、故障报警和指示故障位置的功能。 13) 检查巡更管理系统对巡更人员的监督和记录情况、安全保障措施和对意外情况及时报
警的处理手段。
14) 对在线联网式的巡更管理系统还需检查电子地图上的显示信息,遇有故障时的报警信
号,以及和电视监视系统等联动功能。
15) 巡更终端抽检的数量应不低于10%,探测器数量少于10台时至少检测3台,或全部
检测;被抽检设备的合格率为90%时为合格;系统功能全部检测,合格率为100%时为合格。
四、 门禁系统
(一) 材料设备质量控制要求
(1) 构成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的管理机、控制器、读卡器(门磁开关、电子门
锁等)、执行机构等器材设备必须具有产品技术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质保资料,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数量符合图纸或合同的要求。设备进入现场,应有装箱清单、产地证明等随机资料。
(2) 产品外观应完整、无损伤和任何变形。
(3) 有源设备到场后应通电检查各项功能,且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要求。 (二)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1) 管路和线缆的敷设质量要求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2) 读卡机(IC卡机、磁卡机、出票读卡机、验卡票机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安装在平整、坚固的水泥墩上,保持水平,不能倾斜。
2) 一般安装在室内。当安装在室外时,应考虑防水措施及防撞装置。 3) 读卡机与闸门机安装的中心间距一般为2.4~2.8m。 (3) 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调试。
1) 读卡系统的调试一般用一组不同类型的卡(其中包括正常可用的卡、定时可用的卡、
已超时不可用的卡、黑名单的卡、卡+密码、卡+防劫持码等)对每台读卡机(含非接触式读卡机)进行判别和处理,应工作正常;系统的开门、关门、提示、记忆、统计和打印等处理功能应正常。
2) 指纹、声纹、视网膜、掌纹和复合技术等识别系统按产品技术说明书和设计要求进
行调试。
3) 检查各种鉴别方式的出入口控制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并按有效设计方案达到相关功
能要求。
4) 对每一次有效的进入,检查主机是否能储存进入人员的相关信息,对非有效进入或
被胁迫进入应有异地报警功能。
5) 检查微处理器或计算机控制系统,是否具有时间、逻辑、区域、事件和级别分档等
判别处理功能。
6) 检查系统防劫,求助、紧急报警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具有异地声光报警与显示功能。 7) 检查系统与计算机集成系统的联网接口以及该系统对出入口(门禁)控制系统的集
中管理和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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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检测。
1) 系统功能检测:①系统主机在离线的情况下,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工作的准
确性、实时性和储存信息的功能。②系统主机与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在线控制时,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储存信息的功能。系统主机和出入口(门禁)控制器之间的信息传输及数据加密功能。③检测掉电后,系统启用备用电源应急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信息的存储和恢复能力。④通过系统主机、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及其他控制终端,使用电子地图实时监控出入控制点的人员,并防止重复迂回出入的功能及控制开闭的功能。⑤系统对非法强行入侵及时报警的能力。⑥系统对处理非法进入系统、非法操作、硬件失效等任何类型信息及时报警的能力。⑦检测与本系统相关的综合安全防范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及消防系统报警时的联动功能,以及本系统报警时与电视监控系统的联动功能。⑧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测试。⑨出入口管理系统工作站应保存至少1个月(或按合同规定)的存储数据记录。
2) 系统软件检测:①演示软件的所有功能,以证明软件功能与任务书或合同书要求一
致。②根据需求说明书中规定的性能要求,包括时间、适应性、稳定性等以及图形界面友好程度,对所验收的软件逐项进行测试,或检查已有的测试结果;对软件的检测参见GB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4。③对软件系统操作的安全性进行测试,包括:系统操作人员的分级授权、系统操作人员操作信息的存储记录等。④在软件测试的基础上,对被验收的软件进行综合评审,给出综合评价,包括:软件设计与需求的一致性、程序与软件设计的一致性、文档(含培训软件、教材和说明书)描述与程序的一致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标准化程度等。
3) 出/入口控制器抽检的数量应不低于10%,数量少于10台时至少检测3台,或全部
检测;被抽检设备的合格率为90%时为合格;系统功能和软件全部检测,合格率为100%时为合格。
五、 停车场(库)管理系统
(一) 材料设备质量控制要求
(1) 构成停车管理系统的入口/出口的控制装置(验票机、感应线圈与栅栏机)、通道管
理的引导系统及管理中心(收费机、管理主机)和通信管理(内部电话主机等)设备、传输线缆,应符合设计要求,产品应有技术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质保资料。数量应符合设计图纸或合同要求。
(2) 产品外观应完整,无损伤和任何变形。
(3) 有源设备到场后应通电检查各项功能,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标准要求。 (二)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1) 管线线缆敷设质量控制。
1) 感应线圈埋设深度距地表面不小于0.2m,长度不小于1.6m,宽度不小于0.9m,感应
线圈至机箱处的线缆应采用金属管保护,并固定牢固;应埋设在车道居中位置,并与读卡机、闸门机的中心间距保持0.9m左右,且保证环形线圈0.5m平面范围内不可有其它金属物,严防碰触周围金属。
2) 管路、线缆敷设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有隐蔽工程的应办
理隐蔽验收。
(2) 设备安装质量控制要求。
1) 闸门机和读卡机(IC卡机、磁卡机、出票读卡机、验卡票机)的安装规定:①应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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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在平整坚固的基础上,保持水平,不能倾斜;②一般安装在室内,当安装在室外时,应考虑防水措施和防撞装置;③闸门机与读卡机的安装中心间距一般为2.4~2.8m。
2) 信号指示器的安装规定:①车位状况信号指示器应安装在车道出入口的明显位置,
其底部离地面高度保持2.0~2.4m左右;②车位状况信号指示器一般安装在室内,当安装在室外时,则应考虑防水措施;③车位引导指示器应安装在车道上方,便于识别引导信号,其离地面高度保持2.0~2.4m左右;显示器的规格一般不小于长1.0m、宽0.3m。
(3) 停车场管理系统调试。
1) 检查感应线圈的位置和响应速度。
2) 检查车库管理系统的车辆进入、分类收费、收费指示牌应正确,导向指示正确。 3) 检查闸门机工作正常,进/出口车牌号复核等功能应达到设计要求。 4) 检查读卡器正确刷卡后的响应速度达到设计和产品技术标准要求。 5) 检查闸门的开放和关闭的动作时间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标准要求。
6) 检查按不同建筑物要求而设置的不同管理方式的车库管理系统是否正常工作,且应
符合设计要求;通过计算机网络和视频监控及识别技术,是否能实现对车辆的进出行车信号指示、计费、保安等方面的综合管理,且符合设计要求。
7) 检查入口车道上各设备(自动机、验卡机、自动闸门机、车辆感应检测器、入
口摄像机等)以及各自完成IC卡的读/写、显示、自动闸门机起落控制、入口图像信息采集,以及与收费主机的实时通信等功能均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性能标准要求。
8) 检查出口车道上各设备(读卡机、验卡机、自动闸门机、车辆感应检测器等)以及
各自完成I/C卡的读/写、显示、自动闸门起落控制以及收费主机的实时通信等功能均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性能标准要求。
9) 检查收费管理处的设备(收费管理主机、收费显示屏、打印机、发/读卡机、通信设
备等)以及各自完成车道设备实时通信、车道设备的监视与控制,收费管理系统的参数设置、IC卡发售、挂失处理及数据收集、统计汇总、报表打印等功能应符合设计与产品技术标准。
10) 检查系统与计算机基础系统的联网接口以及该系统客队车库管理系统的集中管理
和控制能力。①调试硬件与软件至正常状态,符合设计要求。②各子系统的输入/输出能在集成控制系统中实现输入/输出,其显示和记录能反应各子系统的相关关系。③对具有集成功能的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应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有关标准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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