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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基层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研究

来源:化拓教育网


面向基层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研究

学生:黄思维

学号:2008196218

摘 要:回顾近几年,我国各地公共安全事故频频,四川汉源移民聚集、重庆“钉子户”、湖南嘉禾强制拆迁、山西黑砖窑、陕西华南虎、湖北天门等突发事件在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后,演变为公共安全危机,这不仅造成社会财富与生命的损失、经济环境的破坏、国家政局的不稳,还将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领域并导致灾难性后果。地方作为处理这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行为主体,其管理能力和水平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面向基层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研究具有一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关键词:突发公共事件;基层;应急管理

前言

在如今公共安全事件频发的严峻形式下,着眼我们所在的宜昌市,我们可以看到基层已经意识到并采取行动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2009年6月25日,湖北宜昌市举行隧道突发公共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理隧道突发火灾、爆炸、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宜昌市也作出了实施宜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贵州6·28事件、山西襄汾9·8特大尾矿库溃坝事故、三鹿牌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在一个个触目惊心的事件之后,我们应痛定思痛,深刻反思,总结失败的教训,思考和研究加强基层应对公共事件的管理能力对策。

一.高度重视基层在应对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中的作用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在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过程中,基层组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是基层是隐患排查的第一防线。事故灾难往往由隐患生,基层组织和单位是隐患排查监管工作的第一防线,只有基层做到了排查全面、整改有力、监管到位,才能在事发之前消除隐患。二是基层是信息报送的第一来源。许多突发公共事件的预兆和苗头性信息,第一发现人往往都是普通群众,在整个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过程中,基层群众是第一来源,第一环节,只有基层抓好了信息报送,才能做到突发事件的早报告、早预警。三是基层是先期处置的第一时间。突发事件发生时,只有基层做到了见事早、行动快,及时开展先期处置,才能为整个事件的成功处置赢得宝贵时间,将事件解决在初发阶段,控制事态扩大,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四是基层是恢复重建的主战场。基层具有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不仅在现场取证、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维护秩序等方面配合上级、外部专业救援队伍开展处置工作,而且在善后处理、物资发放、抚恤补偿、心理引导、环境整治、保险理赔、事件调查和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基层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失误行为及失误原因

1.基层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失误行为

通过对现实事例的归纳总结,可以将地方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失误行为主要概括为以下三种类型:

(1)瞒而不报,隐而不发,即职能出现了“越位”。有些地方在其所辖区域

内出现突发公共事件时,倾向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竭力隐瞒事件的真实情况,淡化事件的严重程度, 有的地方为了防止外露, 甚至进行上下勾结, 实行。

(2)消极应对, 心存侥幸, 即职能出现了“缺位”。有些地方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 不是立即投入到救灾过程中去, 着手弥补和挽救由该事件造成的损失, 而是希望借助于的力量来化解由该事件引起的一系列危机, 导致有关部门及人员出现事多繁重的情况。

(3)瞻前顾后, 措施不力, 即职能出现了“错位”。地方在处理公共危机时, 这类行为最为常见。它表现为事件发生地的地方虽然也试图积极介入到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去, 却由于本身的偏差或考虑不周, 特别是官僚主义和教条主义的影响, 导致其各项举措非但无法抢险救灾, 反而因为不能满足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及时性要求, 贻误战机, 激化矛盾。

上述三种类型的行为代表了有些地方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的典型问题, 它们的具体表现形式虽然各有区别, 但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和对自身形象的损害却是同样严重的。

2.基层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失误原因

基层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失误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存在于如下几个方面:

(1)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公共危机的防范不够重视。有的地基层只顾本地的经济发展,对危机爆发的预控不够关心,缺乏警惕。因而在机构设置、应急的管控处理方面

存在较大缺陷,工作重心在“堵”和“治”上,而不在“防”上。毕竟“亡羊补牢”式的防范总没有未雨绸缪的应对来得从容。另外,有些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甚至出现现象。

(2)危机管理中的管控机制不健全。管控部门设置分散,一次突发险情往往涉及多个机构部门,需要各部门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倘若各部门步调不能协调统一,势必对整个险情的驾驭极为不利。另外,险控管理缺乏规范,专业人才供给脱节,在相关人才的培养方面严重滞后,尤其在知识结构和技能水准上脱离实际形势的发展要求。

(3)在危机管理中缺乏恢复机制。在危机事后的处理阶段,一方面需要妥善处理有关政治影响、经济损失等恢复性问题;另一方面还需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修正组织的日常决策和应急处理系统,因此需要一个完善的运行机制。而现阶段,我国在这一方面还处于“缺位”状态,危机的善后处理多依靠单方面国家财政,缺乏多渠道多方式的恢复动员机制。而且,危机决策处理的事后校正机制也不够健全,不太妥当。

三.提升基层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能力

目前,随着各地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日益重视,公共危机管理能力也在不断地加强。为了更系统、更科学地处理好各种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事件发展过程的规律,提出以下几条措施和看法:

1.完善基层应对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的管理预案。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基层有关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引发公共危机的情况,制订预防计划、防范对策及应急措施,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有记录、有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对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事件要及时上报。积极建立以、消防、医疗救援等专业队伍

为主体,基干民兵、志愿服务者为补充的应急队伍,每年进行1-2次拉动,增强协同能力,达到平时加强防范,险时立即集结到位,不断提高各类预案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2.加强基层应对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的保障能力。公共危机事件具有突发性和紧急性、高度不确定性、影响的社会性和决策的非程序性等特点。任何公民、法人都因认识有限和组织能力、资源、调动能力所限,抵御危机能力明显不足。为此,各基层应将危机管理工作摆到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危机管理融入到防灾减灾、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医疗救援、宣传教育、群众思想工作以及日常生产、生活等各项管理工作中。加强对本单位公共危机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创造条件,调动当地一切社会力量和各种资源,确保公共危机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3.加强基层应对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危机的特征在于不确定性,这往往又会加重公众的恐惧心理,从而导致危机加剧或产生新的危机。因此,要充分利用各级党校和干部培训机构,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掌握应对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知识,切实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尤其在事故、灾难面前经得起党性检验和能力考验,不负众望。同时,还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加强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群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群众应急自救和互救能力,提升群众应对危机能力。

4.加强基层应对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的预测预警监控工作。危机虽然具有突发性、迅猛性的特点,但它的爆发总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一般都有前期征兆。因此,如果能有一套规范、全面的危机管理预警系统,是可以预测和控制的。印尼在反思印度洋海啸的教训后指出,最大的教训是没有建立早期预警系统和缺乏对居民的灾害教育培训。为此,基层要结合实际,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以及社会矛盾纠纷等进行全

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做到边查边改。对短期内可以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自身难以整改的,应当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排除、早处置、早化解,争取应对各类公共突发事件的先机,争取主动。

5.加强基层应对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的问责制度。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积极建立群众热线,随时接受群众求助、监督和举报,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构筑公众广泛参与、透明的监督机制。对于采取瞒报、谎报的干部,不仅要事后问责,还要探索事故灾难萌芽期间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的机制和办法,建立健全事后惩处与事前预防相结合的责任追究机制。

6.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及时准确的信息公布,可以释放出巨大的社会力量,形成“同舟共济”的团结局面,避免大规模的社会恐慌。同时公开和公享信息,也有利于争取国际社会合作,实现研究上的突破,尽快解决问题。同时,还需完善信息的上报制度,严格限定险情发生地的当地在接到险情后向上一级通报的具体时限,不得影响险情的管控。

7.建立财政资源动力机制。危机管理中,

财政预算投入不足,使危机的预控、管控及善后恢复都严重滞后,难以应对突发险情。因此,必须在财政上予以有力支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基金,并对危机管理所必须的监督检测、设备维护及技术人才储备给予重视,将其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从法律上给予切实的物质保障。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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