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化拓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老太倒地男子上扶被判4.5万赔偿

老太倒地男子上扶被判4.5万赔偿

来源:化拓教育网
好心扶老太被判4.5万赔偿

8旬老太与家人一同到广州宝墨园游玩,本是好事一件,却不料摔成十级残废。老太现场指定前来搀扶的男子将其撞到。但对方否认,只是出于好心才帮扶。两人争执不休,只好到理论。今日以男子撞倒老太,致十级残废被赔偿4.5万元。

摔成十级伤残

李婆婆今年86岁,番禺人。2011年,李婆婆向诉称,她在广州宝墨园游玩时,被男子曾某撞倒,造成髋关节摔成十级伤残,其本身腰椎有病,这一伤,真是雪上加霜!李婆婆要求曾某和宝墨园均应负责。

李婆婆陈述,2011年10月5日上午11时许,李家五人到宝墨园游玩,李婆婆无人搀扶。行至荔枝园附近走廊,几人前行观赏水上飘色。突然,前面一小孩的金鱼从鱼箱中跃出,一男子为避开后跃,将李婆婆撞倒在地。男子立即上来想拉住李婆婆,家人也上前,但李婆婆吃痛已经站不起来,被送往医院,半个多月治疗后,被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

无监视说法不一

李婆婆指认搀扶男子将其撞倒。男子曾某被带到派出所。他来自广东五华县,与李婆婆素昧平生,他称自己上前搀扶完全是出于好心。

其家人及朋友均作证,曾某一家在栏杆边看鱼儿抢食,情景激烈,水花四溅。突然听见有老人发出“哦,哦”的声响,曾某回看其倒下,就走过去扶她。老人家人跟到,曾某准备松手离开,却被叫住算账。双方争执不下,因现场无监控摄像,纠纷难解,诉至。李婆婆同时认为,宝墨园事发走廊狭窄,围栏高度不足,容易溅到水花,致游客后躲撞人,设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人口密集区域未设视频监控装置,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应担责。

目击者拒不作证

一审前后开庭5次,到现场勘验,绘制了现场图,制作勘验笔录。

期间宝墨园保安队长转述目击者保洁阿姨的话“当时老太太一个人走着,跟她几个家人离得还有好几丈远,那时前面的表演完毕,群众散场走过鱼池这里。人比较多,没看见有人直接撞倒她,有男人想扶住她,但反倒被老太太怪是他撞人的,做好事反而被冤枉”。但保洁阿姨拒绝出庭作证。

案件审理

认为,被告方的证言存在质疑。本案只能依据证据链、日常生活经验和逻辑分析推断。同时认为老人年老体弱,在黄金周到人潮拥挤处独自行走,本身应负10%责任;宝墨园已经设警示标语尽义务,无需担责。最终判曾某负90%的责任,赔4.5万元。

被告方不服

曾某指出,应正视保洁阿姨的证言。并称李婆婆家中的目击者是四天后才做询问,显然很容易统一口径。对此,李婆婆表示其家生活条件好,无需借事讹诈。对此,李婆婆表示其家生活条件好,无需借事讹诈。

上诉被驳回

广州市中院近日作出判决,认为原审推断合理,因保洁员转述是传来证据,效力远不及当事双方陈述的效力。现场家人第一时间赶去医院,未及时做笔录,符合人伦常理,至于其他细小出入可以理解。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外界看法

对于此事件,有的人说,帮忙帮出事情,不知道在以后还会有多少人敢站出来帮助老人;有的人表示:此次的判决存在很大的问题,为什么是根据推理而做出判决不采取证人的证言;则有的人说:谁叫那男子“多管闲事”,自己花钱买教训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9.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300880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