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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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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计税依据为:

1、书据上列明的金额,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股权转让书据,以及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2、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的印花税税率为0.05%,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的印花税税率为0.05%,股权转让书据印花税税率为0.05%,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的印花税税率为0.03%。

房产权转移的办理:

1、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综上所述,这是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权利转移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产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房产买卖转让实际上是一种财产所有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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