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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代维单位维护内容和工作标准

来源:化拓教育网
第 I 条 项目概况

一、配合甲方开展对现有光缆、管道、杆路的例行维护(巡检、测试、工地盯防、资料核对等)、故障抢修及整改割接等工作。

二、配合甲方开展汇聚层机房传输设备巡检、建设随工、抢修配合及相关日常维护配合性工作,骨干机房WLAN设备(AC、协议转换器、汇聚交换机),汇聚层机房IP城域网设备,宽带接入网设备的巡检、随工、抢修配合及相关日常维护配合性工作;配合甲方开展骨干机楼电路维护和调整,包括所有局间中继日常维护、故障抢修、扩容局间中继随工测试以及零星工程施工(包括中继电路的新增、割接、停闭等)等工作。 三、配合甲方开展资管系统和网管系统的资料录入工作。

第 II 条 项目描述 一、管线代维

(一)例行巡检

1、路面巡检周期为一般道路光缆路面巡回周期为2次/周,高速公路路面巡回周期为1次/周,暴风雨后或有外力影响可能造成线路障碍的隐患时应立即巡回,有外力影响可能造成线路障碍的隐患时需每日巡回,外力施工现场按需随工监督,必要时须24小时值守。

2、按照规定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每次巡检均需按要求填写巡检情况登记表。

3、如遇重大通信保障任务(如重大节日、会议等某些通信重点保障时段),应派专人驻保障区域内现场值守。

4、定期检查人孔内的托架、托板是否完好,标志是否清晰醒目,光缆的外护层及其接头盒有无腐蚀、损坏或变形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5、定期检查人孔内的走线排列是否整齐、预留缆和接头盒的固定是否可靠。 6、发现管道或人孔沉陷、破损及井盖丢失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7、检查光缆接头盒是否做了密封防潮处理,不得浸水。

8、选型单位线路与其他公司线路同沟时,检查选型单位管线的标志铭牌是否完好、清晰。

9、清除人孔内缆上的污垢,抽除人孔内的积水。

10、整理、更换挂钩,检修吊线;结合徒步巡回每月清除架空线路上和吊线上的杂物。

11、结合徒步巡回每月进行杆路检修(包括杆上铁件加固、杆头、地锚培土、拉线下把、地锚出土防锈)。

12、检查光缆的外护层及垂度有无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剪除影响线路的树枝,砍伐妨碍线路安全的树木。

13、检查吊线与电力线、广播线等其他线路交越处的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及符合规定。

14、检查架空线路的接头盒和顶留处的固定是否可靠。

15、光缆挂钩的卡挂间距为50厘米,电杆两侧的第一只挂钩应各距电杆25厘米。 (二)定期测试

1、周期:每半年进行一次基站、机房内光缆和终端的巡检并进行光缆纤芯测试。巡检后应有相应的《基站机房光缆安全隐患巡检表》及《光缆纤芯运行情况测试记录表》。 2、只对空闲纤芯测试,光纤的损耗测量采用后向散射法OTDR。仪表的测试状态应与前次的测试状态相同。。

3、G.652光缆在波长区1310nm的衰减常数指标为0.40dB/Km,在波长区1550nm的衰减常数指标为0.25dB/Km,G655光缆在波长区1550nm的衰减常数指标为0.25dB/Km。 4、发现缆中有若干根光纤的衰减变动量都大于0.1dB/km时,应迅速进行处理。 5、当发现光纤通道损耗增大或后向散射信号曲线上有大台阶时,应适当增加检查次数,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改善措施。

6、填写安全隐患巡检表时,如表中没包括一些特殊巡检内容,可在备注中说明。填写在用纤芯使用情况时,要认真地记录ODF上每一条在用纤芯的标识。发现安全隐患,能现场解决就马上解决,当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有整改方案,审核通过后列入维修作业计划,尽快解决。

7、填写纤芯测试表时,对G.652光缆要求以1310nm波长测试纤芯的平均衰耗。对G.655光缆,要求以1550nm波长光缆测试纤芯的平均衰耗。如果有障碍点(断点或衰耗过大点)要在表中如实反映。

8、应在站点内挂有安全隐患巡检表和纤芯测试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储存备查,每年清理一次。 (三)随工验收。

1、必须在30日内熟悉所有新接手维护项目的测试,并提交巡检测试记录表。。 2、在新移交维护项目巡检、测试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如可以简单解决的,电话通知选

型单位后,直接处理;如遇有重大问题,应马上电话通知选型单位,并按照选型单位提出的要求进行处理。完成所有的新接手维护项目巡检测试后,一周内把所有的问题汇总以书面形式上报选型单位。

3、跟踪并协助工程部门处理遗留问题,直到问题彻底解决。 (四)故障处理

1、故障的定义:光缆线路障碍是指由于光缆在用光纤中的一根或以上的光纤中断或光纤性能发生变化而影响正常通信的事故。

2、故障处理技术指标要求:处理障碍中所介入或更换的光缆,其长度一般应不小于200米,且尽可能采用同一厂家、同一型号的光缆。光纤的平均接头损耗应不大于0.2dB/个。迁改工程中和更换光缆接头盒时光纤的平均接头损耗应不大于0.1dB/个。障碍处理和迁改时光缆的最小曲率半径要求:敷设过程中应不小于光缆外径的20倍;安装固定后应不小于光缆外径的10倍。

3、故障处理响应要求:设立24小时值班联系人,在收到故障告警后, 1小时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除外。

4、设立代维项目专人负责制,负责人设A、B角互为备份;负责人应保证在出现故障时能及时赶赴现场指挥,不能出现A、B角同时不能到达现场的情况。

5、应随时作好障碍抢修的准备,做到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都能按规定迅速出发抢修;抢修专用的器材、仪表、机具及车辆等应随时处于待用状态,不得外借或挪作它用。

6、故障处理时限和次数要求:在发生骨干层光缆线路阻断故障时,完成故障抢修的时限要求不超过 300 分钟;在发生接入层光缆线路阻断故障时,完成故障抢修的时限要求不超过 360 分钟。

7、涉及共建共享光缆的抢修时限是240分钟。 (五)修缮整改内容

1、自行配备施工所需的工具、仪表、车辆、通信器材和零星材料。

2、严格按照信息产业部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颁发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规程要求,做好修缮施工,确保质量。施工完成后,5日内向选型单位提供竣工资料及报告。

3、必须严格按照信息产业部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技术规范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负责

4、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安全规范操作,注意设备安全、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不得以任何理由造成网络故障;发生重大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抢救和补救措施,并及时通报选型单位。在施工中对选型单位或第三方人员、财产造成损害或损失,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负责编制修缮项目的预结算表,经选型单位审核费用通过后进行结算。 6、未经选型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将修缮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7、对选型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负保密责任,不得为修缮项目以外目的使用,不得自行留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8、承包方整改采取全包工半包料的方式。承包方在执行本合同中涉及到的主材(如光缆、接头盒、尾纤、井盖、警示牌等)由发包方提供,其余材料、器具设备概由承包方提供。

(六)安排专人负责管线系统资料录入与准确性核实;

(七)设立专线维护专项小组,接口专线方面的验收和维护工作。 二、汇聚机房设备巡检及协助维护 (一)维护资料的核对

(1)通过现场核对与测试,承包方保证以下维护资料的准确性:网络拓扑图、板位配置图、纤芯路由图、时钟连接图、Q-LAN连接图(华为设备采用网线); (2)安排专人负责管线系统及资管系统资料录入与准确性核实; (二)设备巡检

(1)所有机房巡检周期为一个月两次。

(2)在巡检过程中,如承包方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及时通知发包方相关人员,并共

同制定解决方案。

(3)承包方每月提交《巡检总结报告》,总结巡检工作,对巡检发现的问题予以汇总,

并与发包方共同制定解决方案。

(三)设备测试

协同设备厂家通过网管对汇聚层设备进行测试,测试内容与要求按照相关维护规范执行。

(四)配合工程项目的开展

(1)承包方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随工工作,随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检查、设

备加电、指标测试。

(2)配合传输专业组人员参与设计会审和工程审核。

(3)承包方应积极配合随工和审核工作,满足发包方在随工和审核工作的人员调动,在审核过程中能够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做好审核记录,并对审核提交总结等书面材料。 (五)网络优化与整治

(1)应对网络中的隐患提出优化整治建议,并提交整治方案,通过审核后实施。 (2)需完成发包方提出的优化整治方案。 (六)设备资产管理

(1) 核查现网传输资产情况

A、 传输资产核查的周期需与巡检周期一致。 B、 核查范围:属于代维范围里的传输设备以及配套。

C、 核查内容以及方法:根据机房里的《资产条码标示图》,与实物一一对应的方式,确认两方是否一致,将不一致的情况记录在巡检记录的相关位置,同时还需每月汇总资产不一致的情况。

(2) 由于整治或网络调整等操作而需增加或减少传输设备时,需及时提交变化情况。 (3) 工程移交核查时,需对是否具备资产记录和记录的准确性进行核实。 (七)备件管理

(1)汇总每月备盘使用登记和故障盘返修记录(机盘信息、使用位置、故障日期、故障现象、送修日期、返还日期、经手人等)。

(2)分析库存备件情况,保障现网正常运行的备板、备件需求。 (八)维护演练与技能评测

(1) 需要配合发包方组织的各种故障演练。承包方应接受和重视发包方不定期的故

障预演工作,发包方将故障预演的结果作为故障处理考核的一项指标。 (2) 承包方每个季度须自行举行一次故障演练或技能评测,并完成相关总结报告提

交发包方。

(九)故障抢修的配合工作

(1) 传输设备故障配合处理的范围: (a)传输设备,包括网管路由器等配套设备。

(b)传输设备侧的电路和光路,即设备至DDF的电路线缆,和设备至ODF的尾纤。 (2) 确保值班人员和抢修工具、备件、仪器仪表和交通工具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

并确保代维人员通信畅通。

(3) 发生故障时,发包方以电子派单、电话和传真等方式通知承包方,代维人员在必须规定时间之内携带必要的抢修工具和备件到达现场。

(4) 本地网每个STM-1速率(含STM-1)以上的设备故障,故障处理时限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2009年传送网运行维护管理考核办法(市公司)》为准。 每月需提交故障处理报告。承包方每月作好各类故障处理记录,包括故障现象、故障类型、故障起始时间、故障修复时间、故障历时、故障原因分析、故障处理情况及责任分析、故障处理过程等,月底报送发包方。 (十)IP城域网设备巡检

(1)设备的现场硬件巡检、防尘网清洁;

(2)记录、更新、核对各站点的线缆标签与端口信息(仅从硬件外观检查);

(3)设备之间互联线缆(尾纤、网线、E1线)的质量检查、拔插、跳线、故障线缆的重新制作布放;

(4)设备到ODF架/DDF架/以太网线架的线缆(尾纤、网线、E1线)的质量检查、拔插、跳线、故障线缆的重新制作布放;

(5)协同传输代维检查处理本站点到远端之间的线路异常(负责从本站点内从本端设备到传输代维维护分界面为止的线缆);

(6)在集团专线验收时,负责现场的硬件工艺检查,确保新布放的线缆和标签符合规范。

(十一)设立专线维护专项小组,接口专线方面的验收和维护工作。 (十二)协助发包方开展管道和汇聚层机房的业主关系维系。 三、电路维护及调整 (一)局间维护

1、基本职责

1)接受传送网室维护人员工作安排,按照有关规定的内容和周期对所维护的局间中继巡检。

2)对于机房中割接、工程新移交或新入网的局间中继进行资料和质量核查,严格把关,及时反映有关情况。

3) 每季度应进行理论或实际操作方面的技能考核,并将结果函告传送网室。 4)每半年应配合进行传送网室组织的故障演练。

5)每半年检查/测量所有重要局间电路的运行状况(用误码仪对电路误码性能进行在线监测),记录并核实电路或光路的相关指标。

6)对重要电路需在传输DDF侧加设标签标识,并对所有重要电路资料及标签进行定期核查和维护(1次/季度)。

注:重要电路由传送网室电路组根据电路承载业务情况和业务级别进行划分。

7)定期填报各种报表(电路测试表、电路故障分析报表等)和上报月度作业计划,并每月中旬把相关表格和资料汇总成册交由传送网室备案。

8) 巡检周期定为每月一次,巡检内容包括: 对IP承载网、IP城域网、CMNET电路、波分电路、楼内转接缆纤芯的标签进行核查,并汇总在表格里月底前反馈(电子版)。

9)根据每月传输网络、配套设施等调整变化,汇总并整理局间中继日常维护支撑等相关资料(局间中继日常维护支撑资料项目内容,由传送网室指定),要求资管数据、网管数据真实可靠。

2、其它工作职责

1) 提出重要电路的优化改进方案,使其网络结构更加合理,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网络。

2)协助移动传送网室处理日常维护工作

其中,网管日常维护工作包括:每天检查传输网管运行情况,更换网管备份磁带,填写传输设备运行日记录,并按要求进行网管数据备份。 3、电路维护网管操作配合

1)在传输网管,协助传输维护人员,基站代维人员,工程施工人员等进行故障定位以及电路抢修。

2)协助移动传送网室以及厂家技术支持服务人员进行网管日常维护检查,掌握传输网管的运行状况,并对其存在的不足和隐患提供整治或改进的优化建议。

3)协助移动传送网室网管人员处理和执行简单的网管操作,如:在传输网管执行电路环回,添加传输接入层设备的单板以及开启2M端口等网管数据操作。

4)接受故障申报,协助解释用户故障投诉,在网管上查询相关告警并进行相关故障处理配合工作,按要求进行故障记录。

5)在网管机房实行7*24小时值守,对于各种故障进行预处理和预定位,按

照深圳移动相关规范流程进行被许可的网管操作和维护配合工作,不在深圳分公司许可范围内的任何网管操作则严格杜绝。

6)协助网管电路数据管理。

7)协助网络资源数据的整理工作,特别是省公司的各种数据整理、如综合网管等。

8)对局间故障的预处理(签单、查找电路信息、查看网管告警、转单,但不会直接回单);局间故障工单的签收要求在30分钟内完成,工单的转派要求在签收后的30分钟内完成。 4、扩容局间中继随工测试及验收

1)扩容局间中继随工测试范围是指:对局间中继实施扩容建设进行现场随工测试,包括电路增开、电路割接以及新建IDF的误码性能测试。

2)按照深圳传送网室的工程建设计划对传输网络建设工程进行全程跟踪,严格控制工程进度。

3)对于所有局间电路、骨干机楼新增光口的电路调单进行验收工作(具体实施:传送网室资源组在派发调度单时同时抄送于局间维护人员,局间维护人员与施工人员沟通,跟踪施工进度,并在电路放通后进行现场验收工作。

4)按照《传输零星工程施工现场随工管理工作规范》中的各项内容认真执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和工艺,保证新建传输设备的各项指标都在正常测试中取得。

(二)零星施工

1、移动传送网室以电路调度单的形式将每次施工的任务派给承包人,承包人在电路调度单上注明本次施工电路的性质(新增、割接、停闭),本次施工的紧急程度和要求完成时间,本次施工的电路数量,所涉及的各DDF架、ODF架的线路跳接资料。承包人接收调度单后对其中资料进行全面检查以及现场核对,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

2、承包人收到的电路调度单若为新增电路的施工任务,则承包人进行传输线缆的接头制作、标签粘贴,并根据调单中的电路路由信息进行线缆布放工作,施工中务必严格按照移动传送网室线缆布放的施工要求进行。线缆布放到位后,承包人对其收发线路进行测试,之后根据电路调度单的要求放置在相应的DDF、ODF架位置,全程对通并测试电路。

3、承包人收到的电路调度单若为割接电路的施工任务,则承包人进行传输线缆的接头制作、标签粘贴,并根据电路调度单上割接电路的新路由信息进行线缆布放工作,施工中务必严格按照移动传送网室线缆布放的施工要求进行,正式标签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粘贴完毕。根据电路调度单分清割接点与非割接点,对非割接点测试完收发线路后根据电路调度单的要求放置在相应的DDF、ODF架位置,全程对通并测试新路由的电路。移动传送网室在对承包人布放的线路进行检查后指定割接时间(一般定为夜间业务闲时),由承包人在指定的割接时间完成割接点的线路跳接工作。

4、承包人收到的电路调度单若为停闭电路的施工任务,则承包人根据施工单上停闭电路的路由信息在DDF上将对应传输端口进行自环并拆除线缆,在ODF上拆除对应尾纤。

5、承包人完成电路调度单中的施工任务后应第一时间通知移动传送网室,并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交电子档的调度单回执、测试记录以及材料运用表等反馈给移动传送网室存档,回执中要如实填写施工情况及遗留问题,对未按要求完成施工工作的请写明原因。

6、通信保障期间,承包人车辆上必须随时配备各种主要施工材料;在收到紧急施工任务后,必须在10分钟之内出发,市区机房1小时内到达,郊区机房2小时到达(出现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但承包人需提交书面报告)。

7、乙方在维护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操作,注意设备安全、人

身安全和环境安全;未经同意,严禁操作本合同涉及以外的其它设备;因维护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进行赔偿。乙方在进行代维过程中,必须采取充分的安全措施,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机房内动火、电焊等操作,如确实需要,必须经

甲方同意,并在甲方在场的情况下,将消防设备置于手动状态后才能实施,否则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9、乙方对于甲方属于安全或消防的问题,在问题未处理好前,应留人值守机房,直到问题处理完毕。乙方保证有健全的安全保障措施和流程,做好安全措施,

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如因乙方疏忽管理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甲方设备被盗、设备或机房的损坏、损毁等应照价赔偿。

十一、乙方在维护、抢修等代维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要与传输电路或设备所在地的物业管理部门或业主沟通好,做好联系的工作,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乙方原因引起的纠纷,应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资管系统和网管系统的资料录入 (一)、网络割接项目

1. 网络优化和割接配合

根据发包方规定的相关工作要求,对网络优化或调整涉及的一般光缆割接(主要是接入层)和电路割接,进行网管告警查询、电路端口打开停闭、协调割接现场和相关科室等配合、网优和割接后检查确认系统状态正常等工作。 2. 网管机房环境维护

根据发包方要求,做好网管客户端的维护,以及备份磁带、软件资料、应急资料、调度单等的整理。配合发包方做好机房卫生环境及安全管理。 3. 项目管理协调

负责协调本合同工作内容与深圳分公司本地传输网其他维护工作的配合,对设备维护、零星施工、设备和电路资源录入、网管配合等各项维护工作进行总体组织、协调、控制。 4. 临时性任务

按照发包方要求完成各项临时任务(上级检查、通信保障等)。

(二)、传输资源数据录入项目

1. 综合网管数据整理

根据《广东移动传输网管数据整理方案》要求,按时完成静态数据(包括:空间数据、业务资源数据、非智能设备资源数据、管线数据、关联数据)和动态数据(包括:SDH、WDM、MSTP网元,告警、性能等)的整理。

数据整理必须保证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网络和业务的调整及时更新综合网管数

据,保证综合网管数据的准确性和更新的及时性。 2. 移交及变更资料录入。

(1) 在《中国移动传送网资源系统》中,需完成在网传输设备、系统、传输管道、杆路、

光缆的资源信息录入工作,具体内容依照应用中传送网资源系统操作、管理所需信息。 (2) 在网传输设备、系统、传输管道、杆路、光缆的资源信息在实际运行中发生变更,如

进行迁改、割接、扩容等时,应在《中国移动传送网资源系统》中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对与修改。

(3) 在《本地传输资源管理辅助分析系统》中,完成在网传输设备、系统、光缆的资源信

息录入工作,具体内容依照我方提供信息。

(4) 传送网设备、系统、光缆在实际运行中发生变更,如进行迁改、割接、扩容等时,应

在《本地传输资源管理辅助分析系统》中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对与修改。

(5) 数据录入时,如发现基础资料与系统数据冲突,应做好记录,提交相关专业组核查,

核查清楚后再进行系统录入。

3. 收集系统问题并协助处理。在录入过程中收集系统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需求和

建议,跟踪开发人员改造系统过程,并配合发包方人员进行该系统的测试审核工作。

4. 配置与调度相关的数据并协助调度。

(1) 按照资源调度要求,配置资源系统中的调度信息,保存、核对相关文档信息,为资源

调度做好准备。

(2) 协助完成资源调度,跟踪调度单执行情况,并在资源系统修改回执单变更内容。

5. 数据检查及校正

(1) 发包方人员提出对系统数据检查和校正的要求,应及时完成。

(2) 其它代维公司人员通过核查,发现资源系统数据有误,并提供正确资料,数据录入人

员应及时在资管系统中更正。

(3) 录入过程发现资源紧张、传输路由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应及时记录,并提出优化改

进方案。

(4) 定期对现有系统数据进行核查,发现系统问题及时反馈,核查,修改。

6. 配合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1) 配合完成对传输设备和传输线路相关的竣工文档的管理、清理工作,负责规范保存记

录传输设备和传输线路资源调整(如割接、迁改等)的相关信息文档,并以EXCEL文

档形式按日期整理成册。

(2) 根据维护需要,依照报表需求,定期、定时完成对我方在网传输资源基础信息的数据

统计工作。

(3) 协助制定完成基本资源录入规范,并严格执行相关规范。

(4) 协助制作《本地传输资源管理辅助分析系统》数据录入操作手册,并根据系统版本升

级及时更新手册。

(5) 对于紧急任务,如大批量和紧急的调度工作等,根据我方需求,有责任在非正常上班

时间完成任务。

(6) 对于急需核查清楚的数据,应积极配合完成现场核查。

(7) 协助规范巡检表格、移交报表等与数据录入相关的各种表格,以提高录入效率。 第 III 条 服务要求 项目方式:

1、本项目不允许中选方分包,否则选型方有权终止合同。

2、中选方必须以直属人员参加项目,不得使用挂靠队伍,否则选型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选方承担违约责任。

3、中选方必须按照选型项目组织方案的内容(人员、测试仪器、工具、车辆等)投入本项目,否则选型方有权终止合同。

4、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必须遵守选型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5、项目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均由中选方负责。 6、项目工作内容的调整,以补充协议为准。 服务要求:

1. 必须把保障网络及设备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目标与前提,不断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2. 中选方在本项目开展期间应在深圳市设立办事机构,保证代维人员常驻深圳,并

将人员及联系电话报选型方备案,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从事与选型方代维工作无关的其它工作。

3. 中选方应指定该项目的总责任人和联系方式,提供24小时联系的值班电话、邮箱

地址,接收电话自动报障派单或人工报障派单,并安排技术人员24小时值班提供代维服务。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

4. 如中选方上一年已在深圳从事代维项目,则投入人员中的原代维人员比例不得低

于80%。否则,选型方有权扣减合同金额5%。

5. 须在代维工作开始前完备代维设备,并由选型方检查确认,不能使用性能不符合

要求的设备;如果配备其它替代工具,须首先征求选型方认可后方可使用;否则选型方有权扣减合同金额5%。

6. 代维工作车辆不能临时租用,应保障车辆状况良好,否则选型方有权扣减合同金

额5%。

7. 项目执行的过程中,代维单位须保持人员队伍的稳定性,人员流动不超过总人数

的10%,否则选型方有权扣减合同金额5%;如果人员流动超过总人数的30%,选型方有权提前解除代维合同。

8. 须在指定时限内提供测试数据及分析报告(电子版或打印版),否则选型方有权扣

减合同金额5%。

9. 由于代维单位的失误造成设备损坏、网络事故或网络质量指标下降的,代维单位

应承担赔偿责任,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根据损失程度支付赔偿金,选型方有权扣减合同金额5%。

10. 在巡检和测试过程中仔细检察,及时发现设备故障、设备及机房环境安全方面的

隐患,书面提出消除隐患意见和整改方案,并积极配合进行网络测试、紧急通信保障、网络整改等工作。如果当时发现有异常情况或故障,要立即加以处理及通知选型方。

11. 中选方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发现设备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选型方,并积极配合

选型方进行网络测试、紧急通信保障等工作。

12. 在进行代维、抢修工作过程中,必须采取充分的安全措施,如果发生意外事故,

一切后果由中选方自已承担。

13. 中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网络资料、网络信息。 14. 工作任务紧张时,须提供临时的人力、设备资源。

具体服务要求以选型方与中选方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为准。中选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要求,因中选方失误、疏忽造成选型方设备损失的,均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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