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管理办法
一、公司的组织形式
1.总经理:由由董事会任命,董事会有权根据其工作业绩对公司总经理进行调任及解聘; 2.股份制:
投资人: 投资比例:
3.经营性质:核算、自负盈亏、风险共担。 二、建筑公司管理方式
1.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实行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总经理以其全部投资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 2.总经理权限及职责见《总经理工作职责及权限》;
3.全面贯彻董事会的管理理念,服从董事会的领导,执行董事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董事会的财务监督及审计; 4.完成董事会制定的各项经营管理目标,实行核算、自负盈亏、利益均沾的管理与分配原则; 5.按月、季、年向董事会报告损益情况、经营状况、工作进度及工作计划。 三.经营目标 1.销售指标: 2.费用控制指标: 3.利润指标: 四.奖惩制度
1.完成各项经营指标,公司按 进行分红, 2.公司超额完成各项经营指标,超额部分按 ; 3.未完成经营指标
4.公司造成亏损,亏损额先用总经理投资额冲抵。 五.总经理有下列行为,董事会立即予以解聘: 1.外从事兼职有损公司利益;
2. 有贪污受贿行为。 六.公司财务管理细则:
1.执行董事会制定的《财务制度》;
2.董事会委派财务人员负责公司的财务工作;
2.按月、季、年向董事会提交公司资产负债表/损益报/利润分配表等相关会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