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修订人: 制定/修订日期: 编号:SLY-ZW-ZD-002 审核人: 审核日期: 版本号:01 批准人: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总务物资下送、下收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临床一线,进一步减轻临床一线医护人员的工作量,使其能更好地服务于科室,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用以规范总务仓库、临床支持中心及总务固定资产管理员转运物资的行为。 三、参考依据
根据本院工作经验及调研周边医疗单位工作方法制定。 四、物资下送
1.库房小批、小件物品按使用科室要求实行下送。
2.为了减轻库存压力,以及物资更为及时地下送,总务科根据科室申请计划,制作采购计划,由采购员购买。
3.各科室所需物资,需由科室负责人在《科室物品领用本》上签字后提交临床支持中心,委托临床支持中心下送。
4.临床支持中心送货员携带工作证,凭《科室物品领用本》,到会计室打印领货单,现场签字。凭单据前往总务仓库领取物资,单据首联及次联由会计及总务仓管员保管,第三联、第四联由送货员保管。
5.物资送至科室后,送货员与科室物资管理员核对物资品种及数量,双方签字确认后,第四联交予科室保存,第三联取回临床支持中心存档,存根保留期限为三年。
四、物资下收
1.为了更好对资产进行管理,根据物资的原值分为易耗品和固定资产。
2.废旧等需回收物品,由总务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组织实行上门回收,并在指定地点妥善存放。
3.对于易耗品的管理,如果已经不能使用,则进行报废,否则,进行妥善存放,再使用。
4.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在使用期限,已经损坏,需对物资进行妥善保存,以便资产的盘点,到了使用期限,填写报废申请,通过审批后按流程进行报废。
附件1:
总务物资下送流程图
总务科根据科室申请计划,制作采购计划,由采购员购买。 各科室所需物资,需由科室负责人在《科室物品领用本》上签字后提交临床支持中心,委托临床支持中心下送。 临床支持中心送货员携带工作证,凭《科室物品领用本》,到会计室打印领货单,现场签字。凭单据前往总务仓库领取物资,单据首联及次联由会计及总务仓管员保管,第三联、第四联由送货员保管。 物资送至科室后,送货员与科室物资管理员核对物资品种及数量,双方签字确认后,第四联交予科室保存,第三联取回临床支持中心存档,存根保留期限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