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风俗概述
过继,也称为过房、过嗣,指的是自己没有儿子、收养同宗族的男丁为后嗣。无子女或无男丁的家庭将近亲旁系亲属中的男丁立过字据,有财产继承权并承担赡养老人责任,这是我国封建社会宗法制度下的一种特殊收养形式。
过继一旦在族谱或宗谱中记录下来,继子就等于与原生家庭脱离了关系,要在过继的家庭里生活,承担起责任和义务,继承相应的财产。
过继一般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来选择,通常先考虑父族,若没有合适的人选再考虑母族,要遵循“由亲及疏、昭穆相当”的原则。过继只在同族中进行,不会在异族中进行,因为血缘关系是促成过继的重要因素。为了维护宗族的利益,所以过继的孩子必须是宗族内的,这样才能得到族内人的认可,录入族谱。
以前那洲村是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由于生产队内工分的计分标准男女之间有差异,男性的工分比女性高,所以在那个年代,家里男丁兴旺是很重要的。家里男丁多,干活所得到的工分就多,这样报酬就多。所以如果一个家里没有儿子,就会想方设法的过继一个男孩来家里,这样家里既有了劳动力,又符合了传统的观念,可以继承家业。
村里的过继仪式不甚讲究,也不用特定挑选日子,因为大多是同胞兄弟之间的过继,所以没有太多的讲究,只需要告知宗族内的人,族长或是族内声望高的人见证、主持,这样方便记录在册。过继后要注意的事项则会写成文书,避免纠纷,作为凭证。过继文书写在红纸或者红布上,一是为了喜庆,家里增添了人口,人丁兴旺的意思;二是对过继这件事的重视。上面通常写明过继的原因、对象、双方约定的内容、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见证人等。文书格式一般为:立出嗣书×××,今有亲生第×子××,现年×岁,×年×月×日×时生,继与×房×兄为嗣,以承宗祀,更名抚养成立。
主持签字画押的人便是族长和族中名望之辈,保证了这份文书的权威性和重要性。传统的过继文书并非将财产的继承放在首位,而是着重以“以承宗祀”为首,兴家业,承子嗣,恪守族规,承接香火,一切以宗族的延续为大。过继结束后,两方人都将开始履行自己的义务:养父母即续嗣人行养育教导之事,并主持子嗣的人生大事如习业,婚配等;养子女即承嗣人行孝道之责,对养父母孝敬恭顺,尽力赡养,传宗接代,接下家族下一代的重担,至养父母百年后应操办丧事,
严格恪守当地规矩进行祭祀戴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