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阳尊葡萄酒庄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特种葡萄酒项
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性质
三明阳尊葡萄酒庄有限公司年产75千升葡萄酒酒庄生产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C1515葡萄酒制造。该项目由三明市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2年4月以闽发改备〔2012〕G10023号文备案。
2.建设地点及用地
厂址位于南阳乡大基口村,租用该村旧村部场地和房屋作为生产办公使用。拟建项目包括50亩葡萄种植园,酒厂总占地面积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建设单位于2012年3月12日与大基口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该地块的租赁合同。
3.建设规模
新建一条年产75千升酒庄酒生产线。
4.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约9%。
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现状
根据福建沙县环境监测站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可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福建沙县环境监测站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项目各厂界测点昼间噪声现状值为44.5~47.6dB(A),夜间现状值为39.6~43.0dB(A)。厂界噪声均可符合《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各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均达标,该区域声环境现状较好。
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福建沙县环境监测站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南溪各断面的pH、溶解氧、化学需要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的监测值均可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
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废水拟采用“厌氧+接触氧化+氧化塘”污水处理工艺进行处理,COD去除率达96.9%,BOD去除率高达98.5%,SS去除率达%,氨氮去除率达90%,TP去除率达90.5%。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8-1996)中一级标准。
且根据8.1章节地表水预测结果可知,项目生产废水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情况下的BOD5、COD、TP、氨氮浓度均可满足南溪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Ⅲ类水质标准。
由此可知,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水基本不会对南溪的水质造成大的影响。
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3.5t/a,废水产生量极小,且污染物简单;废渣堆存量较小,且未堆存时间较短。因此在采取对排污管道、临时堆场和氧化塘(藕塘)进行防腐防渗措施的基础上,不会对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
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发酵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葡萄发酵过程产生的乙醇和CO2,呈无组织排放。
根据参考其他葡萄酒生产企业发酵废气影响分析,可知,发酵时产生的废气集中在车间内,对外环境影响不明显。
从建设项目周围的敏感目标分析,距厂界最近的居民楼位于储酒室东侧2m处,距离发酵生产单元最近距离为40m,由于有机气体的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车间内,车间内加强通风排气,发酵废气随大气自然扩散后,不会对项目东侧的居民楼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其它保护目标的环境空气质量。
(2)食堂生活油烟
职工食堂位于宿舍1楼,按15人就餐设计。按国家《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的要求,食堂须安装油烟去除率大于75%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浓度低于2.0mg/m3,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排
4.声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可知,东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有部分区域超标,西厂界昼间噪声达标、夜间噪声有部分区域超标,超标原因为噪声设备离该厂界较近。东、西厂界外围为山体,无噪声敏感目标,厂界噪声超标不会引起扰民现象。
根据噪声敏感目标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各噪声敏感目标预测点的昼、夜间噪声均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说明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的噪声敏感目标产生明显影响,不会引起噪声污染。
因此,项目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基本不会产生增量,其对外环境影响基本可维持现状水平。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果梗、皮渣、酒脚、污水处理站泥、硅藻土+皂土和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废。
果梗、皮渣、酒脚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做农肥,硅藻土+皂土做农肥或饲料添加剂,生活垃圾运往垃圾场统一处理,项目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6. 对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葡萄园经采用轮作或者间套混作的方式后可改善土壤物理结构,促进土壤微生物的繁殖,提高养分积累,易于植物生长。通过对种植模式的调整,本项目葡萄种植对园内土壤的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评价
根据分析,项目涉及的化学品均不构成重大风险源,但为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以及尽量减少风险事故的影响程度,项目应做好各种风险防范措施。
四、工程环境可行性
1.项目产业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不属于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
项目建有可控稳定的配套种植园10亩,并拟建一条年产75千升酒庄酒生产线,主要产品为干红葡萄酒。根据《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中的规定“新建酒庄酒生产企业(项目)年生产能力应不低于75千升”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葡萄酒生产行业准入条件。
2.项目选址及布局合理性分析
该葡萄酒厂坐落于南阳乡大基口村,租用大基口村旧村部地块作为生产办公使用。周围无各种重大污染源和其他可能影响葡萄酒生产卫生的地方。项目南临746县道,北临桔园、荒地,东西面均为小山包,周围生态环境良好。
且根据总平图分析可知,厂区按行政、生活、生产、辅助系统等划分布局。 行政、生活区与生产区有一定距离,并处于主导风向的上风侧。厂区紧临746县道,距县城仅24公里,厂址周围交通运输条件十分便利。符合《葡萄酒厂卫生规范》GB12696-90中的选址要求。
项目厂界距周边村民有一定的距离,项目在生产运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和居民产生的影响较小。
综上分析可知,本项目的选址基本合理。
3.清洁生产与允许排放总量
(1)清洁生产分析
项目在生产设备及工艺、污染产生、节水节能等多方面拟采取可行的清洁生产措施,认真地贯彻 “节能、降耗、减污减排”,在总体上能够达到清洁生产的要求,建议本项目建成后进行全面的清洁生产审核,并建立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以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根据清洁生产指标分析,项目清洁生产水平指标属于《清洁生产标准 葡萄酒制造业》(HJ452-2008)中的二级水平,为国内先进水平。
(2)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通过清洁生产、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及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建成投产后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废水污染物得到很大程度削减。
项目建设后COD排放总量增加了0.05t/a、氨氮增加了0.01t/a,建议这部分总量由沙县环保局给予调剂。
4.公众参与
从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可以看到,公众参与者中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的占多数;认为项目选址合理的占绝大多数;认为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较小的占多数;被调查者均支持该项目的建设。
公众希望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环保法律、法规做好环保工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监督,在项目建设投入运营后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注意保护环境。大多数公众参与者支持该项目的建设,他们认为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总上所述,在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保证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公众支持该项目的建设。
五、评价总结论
三明阳尊葡萄酒庄有限公司年产75千升葡萄酒酒庄生产项目选址可行;采用的工艺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国家产业;采用的污染治理措施经济合理,技术成熟可行,废水可做到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可全部做到综合利用,并满足环境功能要求;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属可接受水平;公众对项目的建设基本认可。
总之,该项目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本报告书允许范围内,并得到沙县总量控制指标的调剂和平衡后,总体上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论,该项目可行。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
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