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防火和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布部门】济南市 【发布日期】2010.11.18 【实施日期】2010.1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济南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冬季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冬季安全形势平稳,经市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
目前已进入冬季,气候干燥,雾雪天气增多,居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随着元旦、春节来临,人流、物流集中,各种庆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火灾和道路交通隐患增大,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易发期,防控难度加大。特别是近期国内其他省、市接连发生的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教训十分深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冬季防火和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增强做好冬季防火和安全 1 / 2
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对冬季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
和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要准确把握冬季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单位进行督查,严格查处各类消防和安全事故隐患,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
各县(市)、区要针对当前消防工作实际,组织城乡建设、、安监、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育、工商、旅游等部门,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公共娱乐场所、“三合一”场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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